2019南京師範大學中國史真題
一.名詞解釋
1.天命史觀(略)
2.五涼政權
前涼,後涼,北涼,南涼,西涼,是五鬍十六國時代的五個政權。指晉和南朝宋時北方十六國中的前涼、後涼、西涼、北涼、南涼。主要活動在河西走廊和青海河湟地區,後藉指甘肅一帶。
3.唐律疏議
唐朝頒布的國傢法典,是刑律和注疏的閤編。本名《律疏》。唐高祖時開始製訂唐律,太宗時修訂完成,唐永徽三年(652),高宗命長孫無忌等人對律文逐條加以解釋,並設有問答,成三十捲,於次年頒行。律疏與律文具有同等效力。疏與律統稱為《永徽律疏》,後世稱為《唐律疏議》。開元二十五年(737)又重加刊定,故今所見刊本有永徽以後的地名、職官、名物及避諱字樣。全書分十二篇,為名例、衛禁、職製、戶婚、廄庫、擅興、賊盜、鬥訟、詐僞、雜律、捕亡、斷獄,五百條。《唐律疏議》是我國現存最早的、最完整的封建法典,為唐後各代立法所本,並對日本、朝鮮、越南的古代法律産生一定影響。
4.完顔亮
金廢帝完顔亮(1122年2月24日―1161年12月15日),字元功,女真名迪古乃,虎水(今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人。金朝第四位皇帝、文學傢,金太祖完顔阿骨打庶長孫,太師完顔宗乾次子,母為大氏。
自幼天纔英發,深沉有大略。風儀閑逸靜和,體態雄偉練達,並極度崇尚漢文化,交往遼宋名士,受到金熙宗完顔亶忌憚。皇統九年(1149年),弑君篡位,年號天德。為人殘暴狂傲,淫惡不堪,殺人無數。勵精圖治,鼓勵農業。整頓吏政,厲行革新。完善財製,推廣漢化,遷都燕京,加強中央集權,成就《續降製書》。正隆六年(1161年),親領大軍攻打南宋,瓜洲渡江作戰。為完顔元宜所害,時年四十,追廢為海陵王,謚號為煬王,再次廢為庶人。
5.鋤社
金元時期北方農村較為普遍的一種互助組織。通常由十傢左右組成。農忙之時, 全社勞力先鋤一傢之田, 然後依次鋤治。由被助鋤傢供給飲食。鋤社係自願結閤, “樂事趨功, 無有偷惰。”若其中有病患之傢, 本社各傢共力助之, 故田無荒穢, 歲皆豐熟。
6.硃升
硃升(1299-1370年),字允升,安徽休寜(今休寜縣陳霞鄉迴溪村)人,元末明初的軍事傢、文學傢,明代開國謀臣,官至翰林學士。元末(1367年)被鄉舉薦為池州學正。棄官避隱石門,學者稱楓林先生。後因嚮硃元璋建議“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被采納而聞名,使得硃元璋有立國之基。為大明製定瞭禮樂製度,並收集後妃的故事,編修瞭《女誡》一書。
7.永佃製
永佃製是宋至近代佃戶在按約交租條件下享有長期耕作權及處置耕作權權力的租佃製度。其特點是土地所有權同土地使用 (耕作)權的分離。形成這種分離的原因較多。其中,小土地所有者齣賣土地時齣賣所有權而保留耕作權則是主要的。永佃製齣現於宋代。清代前期,在江蘇、江西、福建、廣東、浙江、安徽等省盛行,其他各省也程度不同地存在。對永佃製下土地所有權和耕作權的稱法,各地不一。
8.廣州十三行
亦稱“洋行”、“洋貨行”、“外洋行”。鴉片戰爭前官府特許經營在廣州對外貿易的商行。清初沿明之習,命名十三行。實元定數,最多時達二十六傢。最少時僅四傢。對官府負有擔保和繳納外洋船貨稅餉、規禮,傳達官府政令、代遞外商岔文、管理外商等義務,是官府與外商交涉的中介,並享有對外貿易的特權,所有進齣口商貨均需由十三行買賣。初為牙行性質,乾隆四十七年十三行商人組成公行,專攬茶、絲度大宗貿易。雖有行會組織,彼此間仍有競爭。在對外貿易中獲利雖多,但被官府勒索亦多。五口通商後,十三行獨攬中外貿易的特權被取消,乃趨沒落。
9.治安強化運動
抗日戰爭時期日本帝國主義在華北地區的進行的積極運動。1941年,日本華北方麵軍製定《肅正建設三年計劃》,將華北劃為治安區、準治安區、非治安區。在“治安區”,建立僞政權,強化保甲製度。在“準治安區”,進行“掃蕩”和“蠶食”。在“非治安區”,進行“掃蕩”,實行三光政策。從1941年春季,敵華北方麵軍對華北抗日根據地進行“掃蕩”。根據地軍民,苦戰經年,粉碎瞭敵人第一、二、三、四、五次“治安強化運動”。1943年,華北抗日根據地軍民繼續進行反“掃蕩”和反“蠶食”戰鬥,殲滅日僞軍18餘萬人。經過一年戰鬥,八路軍變為瞭主動,戰爭形勢好轉。
10.西湖會議
為瞭貫徹執行共産國際的戰略策略,根據馬林的提議,1922年8月28日至30日,中央在杭州西湖召開特彆會議,參加會議的有陳獨秀、李大釗、蔡和森、張國燾、高君宇、馬林、張太雷7人,史稱“西湖會議”。會議上馬林認為,加入國民黨符閤列寜的民族和殖民地問題提綱精神,並要求尊重共産國際的意見。會議著重討論瞭加入國民黨的具體形式問題。決定黨的少數負責人加入國民黨。會議帶對張國燾為首的“小團體”活動,提齣瞭批評。大力開展國民革命運動,會議決定齣版中央機關刊物《嚮導》周報。
西湖會議標誌著政治主張的重大改變,即同國民黨閤作形式由“黨外聯閤”轉變為“黨內閤作”。這次會議部分地剋服瞭黨內存在的不願意與國民黨實行“黨內閤作”的觀點,為黨的三大確定全體黨員加入國民黨,建立國共閤作統一戰綫策略方針奠定瞭基礎。
二.簡答題
1.隋統一全國的原因
隋朝統一南北,是當時曆史發展的必然趨勢。主要原因有:
第一,在南北朝時期,南北方的經濟都有瞭一定的發展,為進行統一戰爭準備瞭條件。同時經濟的發展反過來也要求實現全國的統一,從而為其發展提供穩定的環境。這種政治上的南北統一,進而造成經濟上的南北統一,是完全符閤當時人民的要求的,是完全順應曆史發展的趨勢的。
第二,自北魏孝文帝改革後,北方各少數民族基本上被漢族所同化,南北方都齣現瞭各族人民大融閤的情景。自秦漢以來,先後活動於中原地區的匈奴、羯、氐、羌、鮮卑、烏桓、丁零各族,到瞭北朝末年,已經和構成中華民族的主要骨乾漢族完全融閤在一起瞭。中國北方的統治權,也已經由鮮卑貴族移轉到漢族大地主手裏(盡管這些漢族大地主帶有鮮卑化的成分)。這樣,自西晉末年以來,民族矛盾上升為主要矛盾的形勢, 已經緩和瞭下來,南北朝間的民族矛盾對抗狀態,已經不復存在,因而使中國南北部很容易地統一起來瞭。
第三,北朝的均田製和府兵製在統一過程中也發揮瞭重要作用。由於北朝均田製的繼續推行,自耕小農大大地增多,在均田製的基礎上擴大起來的府兵,也由於他們的經濟比較穩固,身份地位有所提高,因而兵源增多,戰鬥力加強;比較南朝自耕小農經濟日益衰頹,兵士身份日益低落,國力也因以不振,最終導緻瞭南朝為北朝所並。
第四,南北在政治上的對立和鬥爭,阻礙瞭南北經濟、文化交流,也給兩地人民造成瞭極大的痛苦。因 此,要求結束南北分裂,實現國傢統一,是曆史發展的必然趨勢和南北方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
第五,隋文帝楊堅在南北統一的過程中也發揮瞭不可替代的作用。楊堅是北周貴族,周靜帝即位後,他以大丞相的身份輔政,逐步控製瞭北周軍政大權。他革除瞭周宣帝的一些暴政,用法較為寬大,提倡節儉,頗得民心。在他周圍,形成瞭一個漢族官僚和漢化鮮卑貴族的有力集團。581年,楊堅廢周靜帝自立,建立 隋朝,即位之後,他又大刀闊斧地進行瞭一係列改革,使隋朝的政治、經濟和軍事力量大大超過瞭南方的陳,進一步打破瞭南北均勢,為隋朝統一南北提供瞭條件。589年,隋滅陳,實現瞭南北的統一。
意義:隋統一南北,順應瞭曆史發展的潮流,符閤廣大人民的願望。它結束瞭自東晉十六國以來270多 年的分裂割據局麵,使社會發展步入正軌,促進瞭南北經濟文化交流,為社會生産力發展創造瞭條件,為唐朝的強大和發展奠定瞭基礎。
2.評價吳三桂
吳三桂(1612年6月8日—1678年10月2日),字長伯,一字月所, 明朝遼東人,祖籍江南高郵(今江蘇高郵),錦州總兵吳襄之子, 祖大壽外甥。明末清初著名的政治、軍事人物。明崇禎時為遼東總兵,封平西伯,鎮守山海關。崇禎皇帝登基,開武科取士,吳三桂奪得 武科舉人。不久,吳三桂又以父蔭為都督指揮。
崇禎十七年降清,在山海關大戰中大敗李自成,封平西王。順治六年,吳三桂鎮守雲南,引兵入緬甸,迫緬甸王交齣南明永曆帝。康熙元年,吳三桂殺南明永曆帝於昆明。同年,晉封為平西親王,與福建靖南王耿精忠、廣東平南王尚可喜並稱 三藩。康熙十二年,下令撤藩。吳三桂自稱周王、總統天下水陸大元帥、興明討虜大將軍,發布檄文,史稱“三藩之亂”。
康熙十七年(1678年),吳三桂在衡州(今衡陽市)登基為皇帝,國號大周,建都衡陽。建元昭武,同年鞦在衡陽病逝。追謚為開天達道同仁極運通文神武高皇帝。其孫吳世璠支撐瞭三年之後被清軍攻破昆明,三藩之亂遂告結束。
吳三桂,集明清改朝換代諸矛盾於一身,反復無常:先由明入清,助清奪天下,功高震主;後反清自立,威震華夏。他不斷改寫曆史,最終自取滅亡。吳三桂豐富多彩的人生翔實記錄,是波瀾壯闊的時代畫捲,說到底,就是一部人生教科書,它給人的警示和啓迪!
吳三桂這個人,在明叛明,在清叛清,因其反復無常、見利忘義而備受人們譴責。然而明清之際的曆史相當復雜,他處在這個曆史大環境中,又有著那樣特殊的經曆,所以在思想上也不可能那麼單一明瞭。
從康熙時代開始,一直把這場戰爭的責任全推到吳三桂身上,這有違曆史事實,是不公道的。而康熙又因這次事變而全部抹殺吳三桂前期所做的貢獻,同樣是不公正的,倒是他的孫子乾隆頗有點求實精神,他對吳三桂的評價是:“功者功之,罪者罪之”。
3.簡述北洋海軍的興衰
1874年,日本侵略台灣,震動清廷,籌辦海防之議由是而起。總理衙門奏請“先就北洋創設水師一軍”。
1875年5月,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奏命督辦北洋事宜,開始嚮國外購買船艦,70年代主要是英國,從80年代起,逐漸轉嚮德國。
1876年起,又陸續派遣海軍生員分赴英、法學習海軍。後在天津設立海軍營務處,辦理海軍事務;設立水師學堂,聘用英、德洋員培養海軍人纔。
1885年中法戰爭結束後,清政府設立海軍衙門,派醇清王奕譞總理海軍事務,慶郡王奕劻及李鴻章為會辦,善慶、曾紀澤為幫辦。實權操於李鴻章之手。李藉整頓海軍之名,加速購置船艦槍炮,擴充北洋海軍。但因西太後移海軍經費3000萬兩修建頤和園,緻使1888年後,停置艦船,1891年後,又停購軍火。
1888年,製定《北洋海軍章程》,10月,北洋成軍,共有新舊大小船艦25艘,官兵4000餘人,以淮係將領丁汝昌為提督。英人琅威理任總教習。劉步蟾、林泰曾、方伯謙、鄧世昌等人分任各艦管帶(即艦長)。但軍事訓練由英,德兩國教習操縱。
在80年代中,李鴻章還在旅順口、大連灣、威海衛等地布置防務和修築炮台、船塢。旅順、威海成為北洋海軍兩個主要基地。
在1894年中日甲午黃海海戰中,雙方艦隻互有摺損。1895年1月,當日軍從榮成灣登陸,水旱兩路夾擊威海時,李鴻章嚴令避戰保船,緻使北洋海軍被睏威海,坐以待斃,2月全軍覆沒。此後雖曾購置一些艦船,仍保留北洋水師名義,設有統領等官,但已不成軍。
1909年(宣統元年)清廷成立籌辦海軍事務處,沿海各艦隊改為巡洋艦隊和長江水師,北洋海軍名義遂被取消。
三.論述題
1.論述明清督撫製度的産生、發展
督撫製度是明清時期重要的監察製度和地方行政製度。督撫製度其演變和發展具有鮮明的特徵,是中國古代中央集權發展的産物,對統籌地方事務、保持地方穩定、維護明清時期的中央集權製度發揮瞭重要作用。
一、明清時期督撫製度的曆史沿革
所謂督撫,即是總督和巡撫的總稱,在明清兩代幾百年曆史之中,督撫製度不斷發展變化。
督撫製度起源於明代,是專製主義中央集權政治體製下,統治者調整中央與地方關係的産物。明代前期,督撫官員以行使監察職能為主並主要處理地方特定事務;到瞭中後期,逐漸演變為中央派駐地方的最高軍政長官,監察職能已不再是其主要職能,但是,有明一代,督撫都沒有正式地成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在行政序列上,督撫依然隸屬於都察院係統。
明代建立之後,明太祖吸取前朝經驗,廢除行中書省,設立三司。三司之間相互牽製,分化瞭地方權力,強化瞭中央集權。但是,三司的設立也導緻地方權力齣現瞭過度弱化和分散的局麵,對於很多地方事務無法統籌處理解決。督撫製度正是為瞭彌補這一缺陷而産生的。
巡撫的設立,大緻在明代初期。洪武、建文年間,巡撫製度已經開始萌芽。永樂十九年(1422年),中央派遣尚書蹇義人分巡各省,標誌著明代巡撫製度開始形成。宣德五年,於謙、周忱等6人分撫南北直隸等省,從此各省常設巡撫漸成製度。宣德年間,巡撫官的專設與定設標誌著巡撫作為一項製度正式形成。
總督製度形成時間稍晚,大緻在正統年間開始齣現,景泰、成化年間大緻成型。明代的總督是在巡撫製度普遍推行的前提下逐漸形成的,一般因事特遣,較為側重於軍事層麵以及節製地方文武等事務。總督的轄區一般比巡撫更廣,級彆及權力也比巡撫更大。景泰、成化年間,兩廣總督定設,標誌著明代總督製度正式形成。
清代建立之後,在政治製度上大體沿襲瞭明製,仍舊在地方設立總督和巡撫,同時又有所損益,有清一代,督撫製度較明代相比發生瞭很大的變化。
清代的督撫製度較之於明代更加完善,成為固定的地方官吏製度。督撫在清代已經成為地方最高軍政長官,不再隸屬於都察院係統,而是獨立存在的。清代一般每省設巡撫一名,總督設置至光緒年間,以11名為定製。督撫成為永久的、固定的封疆大吏,代錶中央行使地方軍政大權。
二、明清時期督撫製度的曆史評價
明清時期的督撫製度是頗具特色的政治製度,是監察製度與地方軍政管理製度的結閤,但是其與中國古代的政治製度又是一脈相承的,並未擺脫中國傳統政治發展的軌道。督撫製度在內容上承襲瞭秦漢以來的近官齣監地方的監察製度和地方管理製度,與漢朝的分州監察的刺史製度和使者巡行製度、唐代節度使製度等都有著曆史上的淵源,反映齣自秦代以來,中央集權加強,地方權力減弱的趨勢,體現瞭中國封建政治體製的繼承性和延續性。
督撫製度的確立和完善,在很大程度上也改變瞭明代廢除行中書省之後,地方上設立互不統屬,相互製衡的“三司”所帶來的地方政府權力分散、事權不一、協調無力、運轉失靈、應變遲鈍的狀況。由此看來,從總體上講,明代的督撫“統治兵民,刺舉司道,一方治亂,蓋所攸係”。對於有明一代的政治、軍事和社會發展有著重要的、積極的影響。
清代承襲明代的督撫製度,並將其進一步完善,成為正式的地方製度。清初的督撫製度運行穩定,與明代一樣,在加強中央和地方統一,限製和監督地方權力以及高效處理地方事務方麵也起到瞭積極的作用。但是,督撫製度並沒有完全解決地方政府運行的諸多弊端,沒有現代的民主監督與權力分立製度,無法完全解決政府運作的規範和廉潔問題。清末,督撫逐漸成為封疆大吏,其權力在洋務運動和鎮壓農民起義的過程中日漸擴大。督撫權力的擴張雖然為維護晚清的統治起到過一定的作用,但卻大大削弱瞭中央的權力,晚清王朝逐漸失去瞭其對地方的控製力,最終成為導緻清王朝滅亡的重要原因。
總的來說,明清時期的督撫製度是中國傳統政治製度不斷發展完善的結果,具有鮮明的繼承性和發展性。督撫製度加強瞭中央和地方的聯係,維護瞭中央集權,加強瞭對地方的監察,使地方事務處理更加統一高效,維護瞭國傢統一和穩定。督撫製度是中國古代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高度發達的産物,督撫製度的産生和發展適應瞭中國古代大一統中央集權現實,對中國的政治和社會發展總體上有其積極意義。
2.論述1927到1937年國民黨對日本侵略的態度變化
(一)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在對外政策上嘗試以日本為外交重心,謀求與日本建立一種穩定的工作關係。1928年濟南慘案的發生打破瞭國民政府對日本 的幻想,南京變單邊外交為多邊外交,意圖藉助英美製衡日本在中國的擴張。
(二)1931年九·一八事變發生後,國民政府將申訴政策確立為對日的主要政策, 而且在事變的處理過程中逐步強化,直到1933年日本退齣國聯。在申訴政策實施過 程中,由於英美等大國對日本的侵略行為不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製裁,日軍的侵略更加肆無忌憚。
(三)1935年華北事變後,日本侵華的步伐明顯加快,尤其是“廣田三原則”的提齣與交涉,進一步暴露瞭日本全麵控製中國的圖謀。在這種形勢下,國民政府的對日政策趨嚮強硬,抗日的外交政策初步形成。
2019南京師範大學中國史真題
一.名詞解釋
1.天命史觀(略)
2.五涼政權
前涼,後涼,北涼,南涼,西涼,是五鬍十六國時代的五個政權。指晉和南朝宋時北方十六國中的前涼、後涼、西涼、北涼、南涼。主要活動在河西走廊和青海河湟地區,後藉指甘肅一帶。
3.唐律疏議
唐朝頒布的國傢法典,是刑律和注疏的閤編。本名《律疏》。唐高祖時開始製訂唐律,太宗時修訂完成,唐永徽三年(652),高宗命長孫無忌等人對律文逐條加以解釋,並設有問答,成三十捲,於次年頒行。律疏與律文具有同等效力。疏與律統稱為《永徽律疏》,後世稱為《唐律疏議》。開元二十五年(737)又重加刊定,故今所見刊本有永徽以後的地名、職官、名物及避諱字樣。全書分十二篇,為名例、衛禁、職製、戶婚、廄庫、擅興、賊盜、鬥訟、詐僞、雜律、捕亡、斷獄,五百條。《唐律疏議》是我國現存最早的、最完整的封建法典,為唐後各代立法所本,並對日本、朝鮮、越南的古代法律産生一定影響。
4.完顔亮
金廢帝完顔亮(1122年2月24日―1161年12月15日),字元功,女真名迪古乃,虎水(今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人。金朝第四位皇帝、文學傢,金太祖完顔阿骨打庶長孫,太師完顔宗乾次子,母為大氏。
自幼天纔英發,深沉有大略。風儀閑逸靜和,體態雄偉練達,並極度崇尚漢文化,交往遼宋名士,受到金熙宗完顔亶忌憚。皇統九年(1149年),弑君篡位,年號天德。為人殘暴狂傲,淫惡不堪,殺人無數。勵精圖治,鼓勵農業。整頓吏政,厲行革新。完善財製,推廣漢化,遷都燕京,加強中央集權,成就《續降製書》。正隆六年(1161年),親領大軍攻打南宋,瓜洲渡江作戰。為完顔元宜所害,時年四十,追廢為海陵王,謚號為煬王,再次廢為庶人。
5.鋤社
金元時期北方農村較為普遍的一種互助組織。通常由十傢左右組成。農忙之時, 全社勞力先鋤一傢之田, 然後依次鋤治。由被助鋤傢供給飲食。鋤社係自願結閤, “樂事趨功, 無有偷惰。”若其中有病患之傢, 本社各傢共力助之, 故田無荒穢, 歲皆豐熟。
6.硃升
硃升(1299-1370年),字允升,安徽休寜(今休寜縣陳霞鄉迴溪村)人,元末明初的軍事傢、文學傢,明代開國謀臣,官至翰林學士。元末(1367年)被鄉舉薦為池州學正。棄官避隱石門,學者稱楓林先生。後因嚮硃元璋建議“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被采納而聞名,使得硃元璋有立國之基。為大明製定瞭禮樂製度,並收集後妃的故事,編修瞭《女誡》一書。
7.永佃製
永佃製是宋至近代佃戶在按約交租條件下享有長期耕作權及處置耕作權權力的租佃製度。其特點是土地所有權同土地使用 (耕作)權的分離。形成這種分離的原因較多。其中,小土地所有者齣賣土地時齣賣所有權而保留耕作權則是主要的。永佃製齣現於宋代。清代前期,在江蘇、江西、福建、廣東、浙江、安徽等省盛行,其他各省也程度不同地存在。對永佃製下土地所有權和耕作權的稱法,各地不一。
8.廣州十三行
亦稱“洋行”、“洋貨行”、“外洋行”。鴉片戰爭前官府特許經營在廣州對外貿易的商行。清初沿明之習,命名十三行。實元定數,最多時達二十六傢。最少時僅四傢。對官府負有擔保和繳納外洋船貨稅餉、規禮,傳達官府政令、代遞外商岔文、管理外商等義務,是官府與外商交涉的中介,並享有對外貿易的特權,所有進齣口商貨均需由十三行買賣。初為牙行性質,乾隆四十七年十三行商人組成公行,專攬茶、絲度大宗貿易。雖有行會組織,彼此間仍有競爭。在對外貿易中獲利雖多,但被官府勒索亦多。五口通商後,十三行獨攬中外貿易的特權被取消,乃趨沒落。
9.治安強化運動
抗日戰爭時期日本帝國主義在華北地區的進行的積極運動。1941年,日本華北方麵軍製定《肅正建設三年計劃》,將華北劃為治安區、準治安區、非治安區。在“治安區”,建立僞政權,強化保甲製度。在“準治安區”,進行“掃蕩”和“蠶食”。在“非治安區”,進行“掃蕩”,實行三光政策。從1941年春季,敵華北方麵軍對華北抗日根據地進行“掃蕩”。根據地軍民,苦戰經年,粉碎瞭敵人第一、二、三、四、五次“治安強化運動”。1943年,華北抗日根據地軍民繼續進行反“掃蕩”和反“蠶食”戰鬥,殲滅日僞軍18餘萬人。經過一年戰鬥,八路軍變為瞭主動,戰爭形勢好轉。
10.西湖會議
為瞭貫徹執行共産國際的戰略策略,根據馬林的提議,1922年8月28日至30日,中央在杭州西湖召開特彆會議,參加會議的有陳獨秀、李大釗、蔡和森、張國燾、高君宇、馬林、張太雷7人,史稱“西湖會議”。會議上馬林認為,加入國民黨符閤列寜的民族和殖民地問題提綱精神,並要求尊重共産國際的意見。會議著重討論瞭加入國民黨的具體形式問題。決定黨的少數負責人加入國民黨。會議帶對張國燾為首的“小團體”活動,提齣瞭批評。大力開展國民革命運動,會議決定齣版中央機關刊物《嚮導》周報。
西湖會議標誌著政治主張的重大改變,即同國民黨閤作形式由“黨外聯閤”轉變為“黨內閤作”。這次會議部分地剋服瞭黨內存在的不願意與國民黨實行“黨內閤作”的觀點,為黨的三大確定全體黨員加入國民黨,建立國共閤作統一戰綫策略方針奠定瞭基礎。
二.簡答題
1.隋統一全國的原因
隋朝統一南北,是當時曆史發展的必然趨勢。主要原因有:
第一,在南北朝時期,南北方的經濟都有瞭一定的發展,為進行統一戰爭準備瞭條件。同時經濟的發展反過來也要求實現全國的統一,從而為其發展提供穩定的環境。這種政治上的南北統一,進而造成經濟上的南北統一,是完全符閤當時人民的要求的,是完全順應曆史發展的趨勢的。
第二,自北魏孝文帝改革後,北方各少數民族基本上被漢族所同化,南北方都齣現瞭各族人民大融閤的情景。自秦漢以來,先後活動於中原地區的匈奴、羯、氐、羌、鮮卑、烏桓、丁零各族,到瞭北朝末年,已經和構成中華民族的主要骨乾漢族完全融閤在一起瞭。中國北方的統治權,也已經由鮮卑貴族移轉到漢族大地主手裏(盡管這些漢族大地主帶有鮮卑化的成分)。這樣,自西晉末年以來,民族矛盾上升為主要矛盾的形勢, 已經緩和瞭下來,南北朝間的民族矛盾對抗狀態,已經不復存在,因而使中國南北部很容易地統一起來瞭。
第三,北朝的均田製和府兵製在統一過程中也發揮瞭重要作用。由於北朝均田製的繼續推行,自耕小農大大地增多,在均田製的基礎上擴大起來的府兵,也由於他們的經濟比較穩固,身份地位有所提高,因而兵源增多,戰鬥力加強;比較南朝自耕小農經濟日益衰頹,兵士身份日益低落,國力也因以不振,最終導緻瞭南朝為北朝所並。
第四,南北在政治上的對立和鬥爭,阻礙瞭南北經濟、文化交流,也給兩地人民造成瞭極大的痛苦。因 此,要求結束南北分裂,實現國傢統一,是曆史發展的必然趨勢和南北方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
第五,隋文帝楊堅在南北統一的過程中也發揮瞭不可替代的作用。楊堅是北周貴族,周靜帝即位後,他以大丞相的身份輔政,逐步控製瞭北周軍政大權。他革除瞭周宣帝的一些暴政,用法較為寬大,提倡節儉,頗得民心。在他周圍,形成瞭一個漢族官僚和漢化鮮卑貴族的有力集團。581年,楊堅廢周靜帝自立,建立 隋朝,即位之後,他又大刀闊斧地進行瞭一係列改革,使隋朝的政治、經濟和軍事力量大大超過瞭南方的陳,進一步打破瞭南北均勢,為隋朝統一南北提供瞭條件。589年,隋滅陳,實現瞭南北的統一。
意義:隋統一南北,順應瞭曆史發展的潮流,符閤廣大人民的願望。它結束瞭自東晉十六國以來270多 年的分裂割據局麵,使社會發展步入正軌,促進瞭南北經濟文化交流,為社會生産力發展創造瞭條件,為唐朝的強大和發展奠定瞭基礎。
2.評價吳三桂
吳三桂(1612年6月8日—1678年10月2日),字長伯,一字月所, 明朝遼東人,祖籍江南高郵(今江蘇高郵),錦州總兵吳襄之子, 祖大壽外甥。明末清初著名的政治、軍事人物。明崇禎時為遼東總兵,封平西伯,鎮守山海關。崇禎皇帝登基,開武科取士,吳三桂奪得 武科舉人。不久,吳三桂又以父蔭為都督指揮。
崇禎十七年降清,在山海關大戰中大敗李自成,封平西王。順治六年,吳三桂鎮守雲南,引兵入緬甸,迫緬甸王交齣南明永曆帝。康熙元年,吳三桂殺南明永曆帝於昆明。同年,晉封為平西親王,與福建靖南王耿精忠、廣東平南王尚可喜並稱 三藩。康熙十二年,下令撤藩。吳三桂自稱周王、總統天下水陸大元帥、興明討虜大將軍,發布檄文,史稱“三藩之亂”。
康熙十七年(1678年),吳三桂在衡州(今衡陽市)登基為皇帝,國號大周,建都衡陽。建元昭武,同年鞦在衡陽病逝。追謚為開天達道同仁極運通文神武高皇帝。其孫吳世璠支撐瞭三年之後被清軍攻破昆明,三藩之亂遂告結束。
吳三桂,集明清改朝換代諸矛盾於一身,反復無常:先由明入清,助清奪天下,功高震主;後反清自立,威震華夏。他不斷改寫曆史,最終自取滅亡。吳三桂豐富多彩的人生翔實記錄,是波瀾壯闊的時代畫捲,說到底,就是一部人生教科書,它給人的警示和啓迪!
吳三桂這個人,在明叛明,在清叛清,因其反復無常、見利忘義而備受人們譴責。然而明清之際的曆史相當復雜,他處在這個曆史大環境中,又有著那樣特殊的經曆,所以在思想上也不可能那麼單一明瞭。
從康熙時代開始,一直把這場戰爭的責任全推到吳三桂身上,這有違曆史事實,是不公道的。而康熙又因這次事變而全部抹殺吳三桂前期所做的貢獻,同樣是不公正的,倒是他的孫子乾隆頗有點求實精神,他對吳三桂的評價是:“功者功之,罪者罪之”。
3.簡述北洋海軍的興衰
1874年,日本侵略台灣,震動清廷,籌辦海防之議由是而起。總理衙門奏請“先就北洋創設水師一軍”。
1875年5月,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奏命督辦北洋事宜,開始嚮國外購買船艦,70年代主要是英國,從80年代起,逐漸轉嚮德國。
1876年起,又陸續派遣海軍生員分赴英、法學習海軍。後在天津設立海軍營務處,辦理海軍事務;設立水師學堂,聘用英、德洋員培養海軍人纔。
1885年中法戰爭結束後,清政府設立海軍衙門,派醇清王奕譞總理海軍事務,慶郡王奕劻及李鴻章為會辦,善慶、曾紀澤為幫辦。實權操於李鴻章之手。李藉整頓海軍之名,加速購置船艦槍炮,擴充北洋海軍。但因西太後移海軍經費3000萬兩修建頤和園,緻使1888年後,停置艦船,1891年後,又停購軍火。
1888年,製定《北洋海軍章程》,10月,北洋成軍,共有新舊大小船艦25艘,官兵4000餘人,以淮係將領丁汝昌為提督。英人琅威理任總教習。劉步蟾、林泰曾、方伯謙、鄧世昌等人分任各艦管帶(即艦長)。但軍事訓練由英,德兩國教習操縱。
在80年代中,李鴻章還在旅順口、大連灣、威海衛等地布置防務和修築炮台、船塢。旅順、威海成為北洋海軍兩個主要基地。
在1894年中日甲午黃海海戰中,雙方艦隻互有摺損。1895年1月,當日軍從榮成灣登陸,水旱兩路夾擊威海時,李鴻章嚴令避戰保船,緻使北洋海軍被睏威海,坐以待斃,2月全軍覆沒。此後雖曾購置一些艦船,仍保留北洋水師名義,設有統領等官,但已不成軍。
1909年(宣統元年)清廷成立籌辦海軍事務處,沿海各艦隊改為巡洋艦隊和長江水師,北洋海軍名義遂被取消。
三.論述題
1.論述明清督撫製度的産生、發展
督撫製度是明清時期重要的監察製度和地方行政製度。督撫製度其演變和發展具有鮮明的特徵,是中國古代中央集權發展的産物,對統籌地方事務、保持地方穩定、維護明清時期的中央集權製度發揮瞭重要作用。
一、明清時期督撫製度的曆史沿革
所謂督撫,即是總督和巡撫的總稱,在明清兩代幾百年曆史之中,督撫製度不斷發展變化。
督撫製度起源於明代,是專製主義中央集權政治體製下,統治者調整中央與地方關係的産物。明代前期,督撫官員以行使監察職能為主並主要處理地方特定事務;到瞭中後期,逐漸演變為中央派駐地方的最高軍政長官,監察職能已不再是其主要職能,但是,有明一代,督撫都沒有正式地成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在行政序列上,督撫依然隸屬於都察院係統。
明代建立之後,明太祖吸取前朝經驗,廢除行中書省,設立三司。三司之間相互牽製,分化瞭地方權力,強化瞭中央集權。但是,三司的設立也導緻地方權力齣現瞭過度弱化和分散的局麵,對於很多地方事務無法統籌處理解決。督撫製度正是為瞭彌補這一缺陷而産生的。
巡撫的設立,大緻在明代初期。洪武、建文年間,巡撫製度已經開始萌芽。永樂十九年(1422年),中央派遣尚書蹇義人分巡各省,標誌著明代巡撫製度開始形成。宣德五年,於謙、周忱等6人分撫南北直隸等省,從此各省常設巡撫漸成製度。宣德年間,巡撫官的專設與定設標誌著巡撫作為一項製度正式形成。
總督製度形成時間稍晚,大緻在正統年間開始齣現,景泰、成化年間大緻成型。明代的總督是在巡撫製度普遍推行的前提下逐漸形成的,一般因事特遣,較為側重於軍事層麵以及節製地方文武等事務。總督的轄區一般比巡撫更廣,級彆及權力也比巡撫更大。景泰、成化年間,兩廣總督定設,標誌著明代總督製度正式形成。
清代建立之後,在政治製度上大體沿襲瞭明製,仍舊在地方設立總督和巡撫,同時又有所損益,有清一代,督撫製度較明代相比發生瞭很大的變化。
清代的督撫製度較之於明代更加完善,成為固定的地方官吏製度。督撫在清代已經成為地方最高軍政長官,不再隸屬於都察院係統,而是獨立存在的。清代一般每省設巡撫一名,總督設置至光緒年間,以11名為定製。督撫成為永久的、固定的封疆大吏,代錶中央行使地方軍政大權。
二、明清時期督撫製度的曆史評價
明清時期的督撫製度是頗具特色的政治製度,是監察製度與地方軍政管理製度的結閤,但是其與中國古代的政治製度又是一脈相承的,並未擺脫中國傳統政治發展的軌道。督撫製度在內容上承襲瞭秦漢以來的近官齣監地方的監察製度和地方管理製度,與漢朝的分州監察的刺史製度和使者巡行製度、唐代節度使製度等都有著曆史上的淵源,反映齣自秦代以來,中央集權加強,地方權力減弱的趨勢,體現瞭中國封建政治體製的繼承性和延續性。
督撫製度的確立和完善,在很大程度上也改變瞭明代廢除行中書省之後,地方上設立互不統屬,相互製衡的“三司”所帶來的地方政府權力分散、事權不一、協調無力、運轉失靈、應變遲鈍的狀況。由此看來,從總體上講,明代的督撫“統治兵民,刺舉司道,一方治亂,蓋所攸係”。對於有明一代的政治、軍事和社會發展有著重要的、積極的影響。
清代承襲明代的督撫製度,並將其進一步完善,成為正式的地方製度。清初的督撫製度運行穩定,與明代一樣,在加強中央和地方統一,限製和監督地方權力以及高效處理地方事務方麵也起到瞭積極的作用。但是,督撫製度並沒有完全解決地方政府運行的諸多弊端,沒有現代的民主監督與權力分立製度,無法完全解決政府運作的規範和廉潔問題。清末,督撫逐漸成為封疆大吏,其權力在洋務運動和鎮壓農民起義的過程中日漸擴大。督撫權力的擴張雖然為維護晚清的統治起到過一定的作用,但卻大大削弱瞭中央的權力,晚清王朝逐漸失去瞭其對地方的控製力,最終成為導緻清王朝滅亡的重要原因。
總的來說,明清時期的督撫製度是中國傳統政治製度不斷發展完善的結果,具有鮮明的繼承性和發展性。督撫製度加強瞭中央和地方的聯係,維護瞭中央集權,加強瞭對地方的監察,使地方事務處理更加統一高效,維護瞭國傢統一和穩定。督撫製度是中國古代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高度發達的産物,督撫製度的産生和發展適應瞭中國古代大一統中央集權現實,對中國的政治和社會發展總體上有其積極意義。
2.論述1927到1937年國民黨對日本侵略的態度變化
(一)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在對外政策上嘗試以日本為外交重心,謀求與日本建立一種穩定的工作關係。1928年濟南慘案的發生打破瞭國民政府對日本 的幻想,南京變單邊外交為多邊外交,意圖藉助英美製衡日本在中國的擴張。
(二)1931年九·一八事變發生後,國民政府將申訴政策確立為對日的主要政策, 而且在事變的處理過程中逐步強化,直到1933年日本退齣國聯。在申訴政策實施過 程中,由於英美等大國對日本的侵略行為不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製裁,日軍的侵略更加肆無忌憚。
(三)1935年華北事變後,日本侵華的步伐明顯加快,尤其是“廣田三原則”的提齣與交涉,進一步暴露瞭日本全麵控製中國的圖謀。在這種形勢下,國民政府的對日政策趨嚮強硬,抗日的外交政策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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