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24/2022, 11:21:03 AM
記者 | 徐魯青
編輯 | 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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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作傢林培源的小說《黑暗之光》被作傢默音指控抄襲瞭自己的小說《人字旁》,引發公眾關注。3月20日,默音發錶文章《為什麼我要對一場十多年前的抄襲舊事重提?》,呈現瞭這一抄襲事件的時間綫:2009年8月,默音在雜誌《鯉・因愛之名》發錶《人字旁》,同年12月齣版的《最小說》刊錄瞭林培源的《黑暗之光》。一些讀者發現《黑暗之光》與《人字旁》的情節有高度相似之處,默音於2010年1月在豆瓣上發錶《作者聲明:被山寨瞭》,稱自己小說中“整個故事的進展,以及最核心的概念,都被copy瞭”。彼時,《鯉》編輯部曾試圖聯係林培源,但後者手機關機數日,後來不瞭瞭之。不久前,默音看到豆瓣友鄰被抄襲和維權的經曆,於3月17日轉發瞭2010年的那份作者聲明,這一次,默音的帖子引發瞭大量討論。
3月20日,林培源發布《一封遲來的道歉信》迴應此事,針對“這麼多年沒有就此事公開迴應和錶態”緻歉,並稱自己的小說即使故事結構和默音很像,但不一定能算抄襲,“雙性人、人與動物的愛情故事,這些都是那時候大傢耳熟能詳的。情節藉鑒和模仿與抄襲之間如何界定?如果隻是故事新編,沿用一些情節,但注入自己的思考,這樣算不算抄襲?”他在這封信中還錶示,不能因為曾經的過錯而全盤否定小說創作者後續十多年的努力,希望自己可以和青春文學時期的那些成績與過錯告彆。然而,林培源的道歉信激起瞭更大的聲浪,一些人認為其言辭是在對自己過去的行為進行開脫。
默音2010年在豆瓣上發錶的作者聲明
關於本次抄襲事件的討論仍在進行中,界麵文化(ID:booksandfun)試圖通過本文厘清本次事件帶齣的幾個關鍵問題:文學抄襲與藉鑒該如何判定和區分?作傢及文學編輯社群內部是如何看待抄襲行為以及由此引發的分歧的?麵對一位曾經涉嫌抄襲的作者時,我們該如何評價其後續的作品?如果因涉嫌抄襲對寫作者全盤否定有失公允,那麼作者與曾經的過錯完全割裂又是否可能?
法律:抄襲判定同“增值”無關,關鍵在“錶達”的雷同
一個世紀之前,海倫・凱勒曾被指控小說抄襲,好友馬剋・吐溫在給她的信中這樣安慰道:“人類的話語,無論口頭還是書麵,其實都是抄襲來的。”英國知名齣版人理查德・科恩在《像托爾斯泰一樣寫故事》一書中,將馬剋・吐溫的觀點斥為“執迷不悟的想法”,但他也指齣,福柯與羅蘭・巴特等學者視所有寫作都是文化集體的産物,為我們定義“何為抄襲”帶來瞭睏難。林培源的道歉聲明似乎也引用瞭類似的敘事學理論:小說情節曆來不過隻有幾種,藉鑒與抄襲之彆究竟為何?
至於究竟如何判定抄襲,理查德・科恩同意澳大利亞小說傢托馬斯・基尼利的看法――在英國作傢麥剋・尤恩的《贖罪》被質疑抄襲之時,基尼利寫道:“是否抄襲取決於小說能讓原材料增值,麥剋尤恩創造齣瞭高於原作的價值。”與這一觀點形成呼應的是,在林培源被指抄襲後,一些讀者將關注點集中於後作將默音前作水平拉低,《人字旁》被改成瞭庸俗的青春愛情故事,林培源道歉信的說法是,《黑暗之光》是自己“拙劣的模仿之作和山寨貨”。
文字水平的高低與判定抄襲有關係嗎?一個抄襲者足夠偉大就可以被判為無罪嗎?《紐約時報》曾經諷刺瞭這一派的立場:“看來精彩的小說將大大改變人們對‘贖罪’的普遍看法。”實際上,“增值觀點”背後是另一種對於權力的諂媚,文學好壞的標準本就難以說清,評價機製背後隱藏瞭諸多社會因素,這樣的判定方式並不適閤在現實中推廣。
熱心讀者找齣瞭當年兩本雜誌對比(圖片來源:豆瓣)
按照當下法律體係的判定,著作權法中有“思想與錶達二分法原則”一說,即著作權法隻保護“錶達”、不保護“思想”,也即是說,概括性質的中心思想不一定能構成抄襲,抄襲的判定隻在“錶達”層次。然而,這裏的錶達並不止於逐字逐句的照搬原作語言,也包括極其相似的故事情節。在2021年《光明日報》的報道中,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知識産權法教授萬勇指齣,“錶達”涵蓋的不僅是“文字性的錶達”,也包括故事內容,但“人物設置及其相互的關係以及由具體事件的發生、發展和先後順序等構成的情節,隻有具體到一定程度,反映齣作者獨特的選擇、判斷、取捨,纔能成為著作權法保護的‘錶達’”。
對照閱讀林培源與默音的小說時,兩者情節上有著顯著的相似性似乎沒有引起太多爭議。林的小說藉鑒的並非隻是默音作品的核心,在故事發展、轉摺與先後順序上都呈現齣瞭較為明顯的雷同。林作《黑暗之光》對“水”這一核心意象的運用也與《人字旁》高度相似,有熱心讀者製作瞭詳細的情節對比圖(下圖)。
圖片製作:豆瓣用戶@一彆落梨行業:僅有“支援”,缺少糾偏與引導
從法律層麵來看,文學作品的抄襲一方麵鑒定起來相當復雜,另一方麵也缺乏足夠的補償機製。大多數情況下,起訴者在打官司過程中往往精力耗盡,卻不一定能得到滿意的結果。2003年,郭敬明《夢裏花落知多少》抄襲作傢莊羽的小說《圈裏圈外》,三年之後法院裁判郭敬明賠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精神撫慰金1萬元,對於郭敬明靠這部小說獲得的名利而言可謂九牛一毛。於正的《宮鎖連城》被認為抄襲瞭瓊瑤小說《梅花烙》,瓊瑤最終獲賠500萬,對比《宮鎖連城》所獲利益依然極為有限。知名如瓊瑤,也耗費瞭三年時間纔打下此官司。
在法律製度保障不足的環境中,來自行業的監督和引導尤為重要。林培源抄襲事件所引發的憤慨,除瞭針對抄襲不義與道歉不誠外,另一處爭議在於豆瓣流傳的所謂文學圈群聊截圖所反映處的“互相包庇、一團和氣”。圖書編輯、豆瓣用戶@龐大乖稱,自己在林培源所在的“作傢500人微信群”裏要求當事人給一個說法,引發不滿,被踢齣群聊。根據網上流傳的聊天記錄與群成員的描述,後續群內發生的事情包括:要求林培源迴應的成員被指責逼人站隊、支持反抄襲者被踢齣群聊,群內發紅包維持友好氣氛。林培源的道歉信發齣後,一些群友稱贊“這是一個誠懇的培源”,代錶默音做齣判斷(“默音肯定會原諒”),並譴責網友“都道歉瞭還要如何”。
豆瓣用戶@龐大乖在作傢群中要求林培源迴應
同處該微信群中的青年作傢小書(匿名)在接受界麵文化采訪時不贊同對作傢群的“妖魔化”,他說大多數人入群後不說話,但許多人是反感抄襲的。小書自己也在個人公眾號發錶瞭聲明,但不想在群裏第一時間站隊,“有些人將五百人大群當成一個假想敵,其實截圖把互相包庇誇大瞭。”群島圖書齣版人彭倫告訴界麵文化,自己以前也在這個以寫作者、譯者、文學編輯和媒體人為主的微信群裏。實際上,經常發言的人不多,大多數人隻是“潛水”,偶爾說話,這跟其他人數很多的微信大群情況差不多,沒有必要過度闡釋。他不認識林培源,但多年前曾在社交網絡上提及其涉嫌抄襲默音作品的問題,“林培源本人和認識他的一些圈內人士應該是知道的,但顯然他始終沒能正視這個問題。”彭倫說:“我個人覺得,作傢應該有一些誌同道閤的同路人,能直言不諱地對作品創作提齣批評意見,而不隻是泛泛地錶揚。”科幻作傢韓鬆也在微博上錶示,如果文學界僅有互相支援而沒有對抄襲行為的糾偏,是不利於年輕作傢成長的。
林培源在2019年接受某雜誌采訪時也提到過文學圈內熱衷互相錶揚的現象。他稱自己在開始寫作文學批評時會直接指齣文本硬傷,後來懂得瞭行業的習慣――“文學批評更多是背書。”“中國就是人情社會,我們的很多批評是商業互吹,我吹捧你、你吹捧我。我覺得最主要的還是做這個事情的人本身要有個清醒的判斷和認識,而不是接到什麼東西就寫,”他在采訪中說。
彭倫還錶示,林培源抄襲事件似乎也從側麵反映齣國內齣版機製在年輕作傢成長過程中的某種缺失。在中國的齣版環境裏,一個無名作傢要獲得一定名望,就要在各種文學雜誌上發錶作品,結識雜誌編輯、齣版社編輯。“一個年輕作傢在這樣的文學生態裏,完全處於自我摸索狀態。默音是一個很激勵年輕寫作者的榜樣,由於各種原因,她中學畢業後讀的是職校,然後在商場做營業員。但她通過自學考到上海外國語大學日語係碩士研究生,這麼多年一直沒有放棄寫作和翻譯。”彭倫說,“比較可惜的是,林培源身邊沒有人告訴他要承認曾經的錯誤,公開坦率地道歉。如果他能有像英美國傢作傢那樣專業的文學經紀人,或者長期閤作的編輯,也許抄襲這種問題就不會發生,或是在發生後很早得到妥善處理。但是在國內,一個年輕作傢在成長過程中能得到的引導太少瞭。”
彭倫在十多年前發現林培源抄襲評分:評價後續作品要公允,與曆史做切割亦不公平
多年前的抄襲是否應給作者判以永久性的懲罰?在林培源抄襲事件受到熱議之後,許多豆瓣網友齣於憤怒給他此前的作品與即將齣版的新書打一星。他的新書《小說的常識》條目下有68條短評和1條書評,但不知何故所有內容都不能顯示,有讀者反映即使隻是點擊“想讀”也會被豆瓣刪除。曾在作傢微信群中要求林培源迴應抄襲指控的圖書編輯、豆瓣用戶@龐大乖 發布豆瓣廣播稱,搞一星運動“是不體麵的,過錯不在這本書,奉勸各位不要以正義之名行不體麵之事”。
被抄襲者、當事人默音也不認同一星運動的做法,“當然不是為林說話。任何書,應該有讀者讀過後的評分。”彭倫認為,不能因為曾經的抄襲而否定一個創作者後來的寫作,但寫作者不能永遠背負著抄襲的包袱長久地寫作,這種包袱對寫作而言是一種慢性毒藥,隻有徹底反省、坦然正視,纔能卸掉這樣的包袱。“他(林培源)自己要深刻認識到這個錯誤,但從他道歉信來看,似乎還是在逃避和找藉口”。彭倫也認為,抄襲對於被抄襲的原作者來說也是一種傷疤,抄襲者一天沒有誠懇道歉,作者的傷疤也不會徹底痊愈――這也是十多年前的舊事又被重提的主要原因。
林培源在道歉信最後說“自己與青春文學寫作的那些成績、愚蠢和過錯,都應該告彆”,似乎試圖用後來寫作主題的改換一筆勾銷青春文學時期所犯的錯誤。但任何寫作者當下的發錶與齣版機會都建基於曾經的作品,自言同曆史做切割既不現實,亦是逃避責任的錶態。林培源說青春文學差點耗光自己的纔情,逼他進寫作的死鬍同,這份敘述或許隻呈現齣瞭事情的一個方麵――他早期也正是憑藉著青春文學的寫作逐步受到關注的。彭倫認為,當年郭敬明是以一種藝人選秀式的娛樂圈做法扶植文學新人的。與郭敬明的簽約、在他主編的《最小說》雜誌發錶作品乃至齣書,是當時不少年輕寫作者迅速成名的一條捷徑。在連續獲得第九屆、第十屆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一等奬後,2009年夏天,林培源在《最小說》主辦的全國文學新人選拔賽中進入12強,成為《最小說》簽約作傢,創下瞭西單圖書大廈簽售記錄,同年由最世文化齣版首部長篇小說《薄暮》,版稅超過4萬元。
作傢默音齣版的多部作品
林培源靠青春文學建立的地位在當時給被默音造成瞭某種壓迫感。默音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提到,自己在被抄襲後一直有一種奇怪的“恥感”,現在能夠坦然發聲是因為站在瞭一個比較平等的地位上,二人作為作者都有瞭一定社會認可。在十多年前指責林培源抄襲時,她感到的更多是一種無力感。“我那時是一個沒有人知道的作者,而他已經擁有一定量的‘粉絲’,我在那時齣來說這樣的話,就顯得非常微弱。2010年我發完那個聲明後,他的讀者來留言說,他們相信他是不會抄襲的。處於那樣一種不是完全對等的情況下去對話,其實非常無力,”默音說。
在某種程度上,林培源正是自己看不起的青春文學産業鏈的受益者。他在道歉信中說,“如果因為一個人年輕時候犯下的這個過錯,就全盤否定這個人十餘年的創作和勞動成果。對我來說,是極不公正也不公平的。”曆史錯誤的確不應成為一位作者後續作品的評價依據,對文學作品的評價永遠應該基於文本本身而做齣,然而,遺憾的是,這也不能夠成為作者同過去做切割的理由。
【參考文獻】
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2900872.html 天下文人皆是賊?文學抄襲的混亂世界 界麵新聞
https://nfpeople.infzm.com/article/9630 作傢丨林培源 一個青年純文學小說傢的焦慮人生 南方人物周刊
https://mp.weixin.qq.com/s/1ynmS-U1rT-VDTjV7z_FPQ 默音迴應作傢林培源:誠懇的道歉僅針對抄襲本身新京報書評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