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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林姓男駕駛1月間在新竹縣尖石鄉與一名機車騎士碰撞,遭到對方提告過失傷害,而林男的行車紀錄器拍下事發過程,騎士撞車前竟在分心滑手機,讓不少網友直呼,林男無須負責,騎士簡直是三寶。

林男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曝光行車紀錄器,稱其今年1月與朋友至新竹縣尖石鄉遊玩,以時速30公裏行駛於一處山區道路,對嚮行駛而來的機車騎士因煞車不及撞上他的車頭,未料他近日卻收到警方通知,該位男騎士控告他過失傷害。

林男今年1月間在新竹縣尖石鄉,與一名機車騎士發生擦撞。(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林男今年1月間在新竹縣尖石鄉,與一名機車騎士發生擦撞。(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林男貼齣的行車紀錄器中,清楚拍下該位男騎士撞上車頭前,其中一隻手仍忙著滑手機;林男解釋,他因修車耽誤,至今仍未嚮警方提供此段行車紀錄器畫麵,導緻車禍肇責比例鑑定為5:5,他不曉得現在該如何處理,特此詢問網友。

文章曝光後,不少網友在留言區指齣,建議原PO嚮警方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同時花錢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對方若堅持提告過失傷害,那原PO可在接受檢察官偵訊時,嚮檢方錶示,「快到路口,我方車輛減速停止,但對方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並且使用手機」;還有網友痛罵,「對付這種三寶你一毛都不用給」、「這打臉瞭,還想5:5?」

# 行車紀錄器 # 滑手機 # 三寶 # 過失傷害 # 肇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