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4/10/2022, 10:46:02 PM
根據工作需要,依照有關規定,縣委宣傳部、縣信訪局、縣鄉村振興局擬麵嚮全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及選調方式
堅持德纔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閤。
本次選調工作在2022年清豐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
二、選調崗位及條件
本次共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其中,縣委宣傳部7名、縣信訪局3名、縣鄉村振興局10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2022年清豐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錶》。
三、選調對象及報考資格條件
(一)選調對象
全縣各級全供事業單位中經公開招聘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二)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勤奮務實,群眾公認、廉潔自律;
2、具有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學曆、年齡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5、鄉鎮報考人員須具備鄉鎮工作經曆滿3年以上;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不得報考的情況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閤懲戒對象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相關部門審查尚未作齣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製性規定的;
5、尚在新聘事業單位人員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參加選調的情形。
四、選調程序和辦法
(一)發布公告
選調公告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4月14日、4月15日和4月18日(正常上班時間);
(3)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2022年清豐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錶》(見附件2,正反麵打印,粘貼近期2寸免冠正麵彩照,並提供同版2寸照片兩張及電子版,注明姓名和單位,使用U盤拷貝);
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曆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學曆認證報告(或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錶);
個人徵信報告;
單位齣具的近三年考核等次證明;
鄉鎮報考人員還須提供鄉鎮政府開具的鄉鎮工作經曆證明。
以上材料均為一式兩份。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發現報考人員與選調所要求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選調崗位人數比例應不低於2: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擬選調人數。
資格審查閤格者發放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組織考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捲方式,滿分為100分。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綜閤素質與能力。
應試人員須按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成績公開發布。
2、麵試。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崗位數量與進入麵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麵試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並列的同時進入麵試,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擬選調人數。麵試人員名單及領取麵試通知單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麵試采取結構化麵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麵試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詳見麵試通知單。
個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麵試成績×50%。筆試成績、麵試成績和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以後兩位數。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齣現末位並列的,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環節。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閤格齣現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進行體檢。
2、考察。體檢閤格者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麵考察,重點考察政治錶現、工作錶現、文字工作能力和群眾認可度。
考察不閤格的,不再遞補。考生自願放棄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齣,之後放棄資格的,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五)公示、辦理調動與任職手續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擬公開選調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試用六個月,試用期滿考核閤格的辦理調動手續,按現行崗位和職稱政策進行聘用。不符閤要求的,安排迴原單位工作。
五、其它事項
本次選調工作不指定具體考試範圍和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應試者遞交報名材料、參加考試、領取筆試準考證、麵試通知單、體檢通知單前應接受健康碼、行程碼查驗及體溫測量,健康碼為綠碼及體溫測量閤格的(必要時提供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方可參加,具體以通知、準考證等要求內容為準。報考人員在各個環節都要服從現場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離,做好防範工作。根據疫情防控最新情況,此次考試遵守當時疫情防控要求。
為確保選調工作公開、公正,整個過程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和社會各界監督。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現行公開選調、招聘有關政策及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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