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驊
《宣城曆史文化研究》第467期
在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七十周年前夕,安徽一高校來廣德考察廣德抗日鬥爭史,接待時,閑聊到範仲淹是否任過廣德州知州、還是什麼其他官職問題。我因主編《廣德縣誌(1978-2005)》(2013年已齣版,並被省評為一等奬)的關係,對範仲淹在廣德任職情況略有所知,寫齣來以供有興趣研究的人參考。
範仲淹(989—1052),字希文,漢族,北宋著名的思想傢、政治傢、軍事傢、文學傢。據《宋史•範仲淹傳》:其先邠州人也,後徙傢江南,遂為蘇州吳縣人。範仲淹幼年喪父,二歲而孤,母更適長山硃氏,從其姓,名硃說。範仲淹少年時即有大誌,講道德操守,年稍長,知道自己傢世,乃傷感泣別母親,到應天府去依靠親戚,入學捨,掃一室,晝夜講誦不息,夜或昏怠,鼕月憊甚,以水沃麵;其起居飲食不能給,至以糜粥繼之,人不能堪,仲淹不自苦也。
一、範仲淹任廣德軍司理參軍
宋代,廣德設為軍。太祖開寶六年(973)設置諸州司寇參軍,後改為司理參軍,主管獄訟,簡稱司理。元廢。
明嘉靖十五年(1536)《廣德州誌•職官錶》:“宋置廣德軍知州軍事一人……通判一人……參軍一人。太祖開寶六年(973)始置諸州司冠參軍,以新進士及選人為之,後改為司理,掌獄訟勘鞠之事,不兼他職。又有司法,以掌議法斷刑。司戶,以掌戶籍、賦稅、倉庫、交納。”《廣德州誌•名臣傳》:“範仲淹……登進士第,為廣德司理參軍,迎其母歸養。”明萬曆四十年(1612)《廣德州誌》記載同《嘉靖誌》。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廣德州誌•職官》:“宋置廣德軍知州軍事一人,通判一人,參軍一人。”《廣德州誌•曆朝佐貳》:“宋範仲淹,司理參軍。”乾隆五十七年(1792)、光緒七年(1881)《廣德州誌•職官誌》:“參軍,範仲淹,字希文,宋吳縣人,祥符八年進士,授司理參軍,時姓名為硃說。”
範仲淹任廣德軍司理參軍已無異義,要作討論的是:範仲淹任廣德司理參軍的時間。
宋•樓鑰《範文正公年譜》:“大中祥符八年(1015)登蔡齊榜,中乙科第九十七名……調廣德軍司理參軍。汪藻撰《祠堂記》雲:公以進士釋褐,為廣德軍司理參軍。”
但明《嘉靖誌•學校誌》: “儒學,在州治東南隅。舊學自五代廢弛,基址湮沒。宋天聖中司理範文正公建於城北。”《萬曆誌•儒學》:“儒學,舊址自五代以前莫可詳已。至宋天聖中司理參軍範仲淹建於州治北。”清《康熙誌》《乾隆誌》、《光緒誌》均引述明《萬曆誌》雲:儒學係“宋天聖中司理範文正公建於城北” 。
《廣德州誌》所載與《範文正公年譜》所記要相差好幾年。“大中祥符”是宋真宗趙恒年號之一,大中祥符八年,公曆為1015年;而“天聖”是宋仁宗趙禎的年號,天聖元年是公元1023年,天聖年號最後一年天聖十年,是公元1032年。這兩個年號之間,至少相距7年,多則十幾年。即以天禧元年(1017)範仲淹“權集慶軍節度推官”,至天聖元年,也前後相距5年。
到底哪一個年代記寫正確?查樓鑰《範文正公年譜》:天聖元年,範仲淹徙楚州糧料院。天聖二年,遷大理寺丞。天聖三年,上書請救文弊,復武舉,重三館之選,賞直諫之臣,及革賞延之弊。天聖四年,言復海堰之利。朝廷從之,以公為興化令掌斯役,發通、泰、楚、海四州民夫治之。既成,民享其利,興化之民往往以範為姓。天聖五年,時公寓南京應天府。天聖六年,是歲服除。鼕十二月甲子,以公為秘閣校理。天聖七年,乞補外,尋齣為河中府通州。天聖八年,轉殿中丞。天聖九年,遷太常博士,移通判陳州。天聖十年(是年改年號為明道元年),範仲淹在宛丘。均無範仲淹重來廣德軍建儒學之記載。
《宋史•範仲淹傳》記有:“監泰州西溪鹽稅,遷大理寺丞,徙監楚州糧料院,母喪去官。”“天聖七年,章獻太後將以鼕至受朝,天子率百官上壽。仲淹極言之.且曰:‘奉親於內,自有傢人禮,顧與百官同列,南麵而朝之,不可為後世法。’且上疏請太後還政,不報。尋通判河中府,徙陳州。”所記“遷大理寺丞,徙監楚州糧料院,母喪去官。”“尋通判河中府,徙陳州。”與《範文正公年譜》無不相吻閤,證明樓鑰所記範仲淹經曆,屬實。
再看《嘉靖誌•山川》:“範公井,在舊司理廳之北。宋祥符中參軍範仲淹所鑿,又名義井。今州有雙井是也。”《萬曆誌•山川》:“範公井,在舊司理廳之北。宋祥符中參軍範仲淹所鑿,又名義井。今州有雙井是也。”兩誌均載範公井係“宋祥符中參軍範仲淹所鑿”,恰好說明範仲淹任司理參軍是大中祥符八年,鑿井當也係大中祥符八年上任後,故修建州學,也應在任司理參軍的大中祥符八年後。“天聖中”之說在明《誌》中,前後矛盾。
清《乾隆誌》與《光緒誌》也記錄瞭範公井,《乾隆誌•名跡》:“範公井,《通誌》在州治司理廳東南範公亭北,有雙井,宋範仲淹為司理時鑿,名範公井,亦名義井。”《光緒誌•山川二》:“範公井,州城。《南畿誌》宋範仲淹鑿。《萬曆誌》在舊司理廳之北,又名義井。今州有雙井是也。”範公井記為宋範仲淹任司理時鑿,未記何時所鑿,避免瞭鑿井年代之誤,也避免瞭範仲淹“任司理參軍”年代之誤。同樣也避免瞭範仲淹修建州學年代之誤。兩部明代《廣德州誌》對範仲淹修建州學年代當為誤記。
結論是:範仲淹於北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任廣德軍司理參軍,至去官止。
二、範仲淹在廣德的政績
紹興九年(1139)六月,宋汪藻在《範文正公祠堂記》寫道:“公以進士釋褐為廣德參軍,日報其獄與太守爭是非,守數以盛怒臨公,公未嘗少撓,歸必記其往復辨論之語於屏,比去,至字無所容,貧止一馬,鬻之,徒步而歸,非明於所養者,能如是乎?獄官有亭,以公名之者舊矣。公卒二十年,高郵孫覺莘老為廣德軍,始以詩誌公之事,而刻之亭中。又六十九年,丹陽洪興祖慶善來守,讀莘老之詩而慕之。初,廣德人未知學,公得名士三人為之師,於是郡人之擢進士第者,相繼於時。慶善乃求公遺像,繪而置之學宮,使學者世祀之,而囑予記其事。於戲!公之盛德,豈待文而後顯,藻亦豈記公者哉?”
這應是所存記寫範仲淹生平的最早文字,為樓鑰《範文正公年譜》所本。除未寫“迎其母以養”與“權集集慶軍節度推官,始復範姓”外,其餘皆符,還寫到瞭為何讓廣德人念“盛德”的原因及並受祭祀的經過。
《嘉靖誌》與《萬曆誌》以及清《乾隆誌》《光緒誌》對範仲淹在廣德州任司理參軍的經曆記載大緻相同,文字略有差異。
梳理一下範仲淹在廣德司理參軍任上的作為:
1. 範仲淹任廣德司理參軍時,日抱具獄,與大守爭是非
《年譜》:“日抱具獄與大守爭是非。守數以盛怒臨之,公不為屈。歸必記其往復辯論之語於屏上,比去,字無所容。”
明《嘉靖誌》:“日抱具獄,與太守爭是非。守數以盛怒臨之,公未嘗少挽。歸必記其往復辯論之語於屏。比去,屏上之字,一無所留。嘗構亭以聽獄訟,民無所冤,因名範公亭。”《萬曆誌》:“日與太守爭獄訟是非。守以盛怒加之,竟不少沮。嘗構一亭,引囚鞠訊,竟得其平,因名為範公亭。”
宋代司理參軍,職責是“掌獄訟勘鞠之事”。作為司理參軍的範仲淹,他“日抱獄牘(案件材料)”“嘗構一亭,引囚鞠訊,得其平”。 在嚮知州軍事匯報案情時,並不全以知州的意見為定案意見。遇有不同意見,“與太守爭獄訟是非。”遇太守發怒,也不屈服,“竟不少沮。”迴到住處,“必記其往復辯論之語於屏。”到去職時,屏上之字,已記滿無空隙。去職後,也一無所留。
2. 興學校,訓士類,為士民所依附,民甚德之
《年譜》:“初,廣德人未知學.公得名士三人為之師,於是郡人之擢進士第者相繼於時。”
《嘉靖誌•學校誌》: “儒學,在州治東南隅。舊學自五代廢弛,基址湮沒。宋……司理範文正公建於城北。”《名宦傳》: “疏冤滯,興學校,訓士類,民甚德之。”
《萬曆誌•名宦傳》:“疏冤滯,興學校,訓譽髦,為士民所依附。”
清誌本明誌,記載基本相同。
五代期間,戰亂頻繁,舊學校廢弛,本是常事,校基也湮沒無聞。範仲淹到任廣德後,重建學於城北,興學校,訓譽髦,廣德學風為之一變,始知嚮學求進,郡人也纔有不斷考取進士者。
3. 清操自持,去任時,貧止一馬,鬻之,徒步而歸傢
範仲淹任司理參軍,操守清明,廉潔自持,去任時,貧睏無餘資,止剩下一匹馬,隻得賣掉,徒步歸傢。剛勁之節,清苦之操,其初仕即如此,且堅守一生,實是難能可貴。
4. 迎其母以養
範仲淹幼年喪父,仲淹二歲而孤,母更適長山硃氏,登仕途後,始迎其母至廣德以養。
5.作《石溪瀑布》詩
範仲淹《石溪瀑布》:“迥與眾流異,發源高更孤。下山猶直在,到海得清無?勢鬥蛟龍惡,聲吹雨雹粗。晚來雲一色,詩句自成圖。”
欽定四庫全書《範文正集》收入捲四,詩題簡為《瀑布》。《嘉靖誌》、《萬曆誌》、《康熙誌》的《藝文誌•詩》均收錄該詩,詩題《石溪瀑布》,此詩或作於廣德。
製作:童達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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