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5/14/2022, 7:00:22 AM
載於《學術界》2017年第10期。
摘要:荀子人性論是性惡論,這是傳統的看法。周熾成等先生論證荀子人性論是“性樸論”,並據此否定性惡論。瀋順福先生則否定“性樸論”之說。其實,荀子的人性論從人性本質的層麵看可以說是“性樸論”,但是,從人性內涵的層麵看則是情、欲論,從道德層麵看纔是性惡論。由於儒傢將人性問題看作道德問題,所以,荀子人性論的性惡論之說纔被廣泛接受。
關鍵詞:荀子;性惡論;性樸論
荀子是性惡論者,為曆代學者所公認,並為此而受到後儒詬病。例如,王充曰:“孫卿有反孟子,作《性惡》之篇,以為‘人性惡,其善者,僞也’”(《論衡・本性》),即是認為荀子主張性惡論,荀子主張性惡論意在反對孟子的性善論,荀子的性惡論集中於其《性惡》篇;程頤曰:“荀子極偏駁,隻一句‘性惡’,大本已失”(《河南程氏遺書》捲第十九),即是對荀子性惡論的批評。近年來,國內學者周熾成、林桂榛等先生受劉念親《荀子人性的見解》[1]、兒玉六郎《論荀子性樸之說――從性僞之分考察》[2]等的影響,主張荀子是“性樸”論者,並據此否定傳統的荀子性惡論。對於此,有學者提齣不同意見。瀋順福先生的大作《試論中國早期儒傢的人性內涵――兼評“性樸論”》就是對“性樸論”所作的最新的批評,而周熾成先生的大作《再論儒傢的性樸論――兼與日本學者和國內同行商榷》、林桂榛先生的大作《揭開二韆年之學術謎案――〈荀子〉“性惡”校正議》則是對其批評的迴應。以上三篇大作皆刊發於《社會科學》2015年第8期。
在我看來,周熾成先生否定荀子性惡論所采用的方法是釜底抽薪,直接否定《性惡》篇為荀子所作,可是,周先生否定《性惡》篇為荀子所作,是沒有確鑿、可靠的證據的;林桂榛先生否定荀子性惡論所采用的方法是認定《荀子》中的“性惡”乃是“性不善”之訛,可是,林先生認定《荀子》中的“性惡”乃是“性不善”之訛同樣是沒有確鑿、可靠的證據的。我想說的是,荀子人性論有其內在的邏輯結構與豐富內涵,所謂性樸、性惡隻是荀子人性論的不同方麵,二者並不矛盾,不必因為“發現”荀子的性樸論而就一定要否定荀子的性惡論。退一步說,荀子的思想不是一成不變的,而《荀子》一書又是荀子一生的思想的結晶,就算荀子對人性問題有所謂不同的說法,也是正常的。因此,本文意在論述荀子人性論的多重層麵,論證所謂“性惡論”“性樸論”屬於荀子人性論的不同層麵,並不像周先生所說的那樣,荀子“性樸與性惡是無法協調的”[3],也不像林先生所說的那樣,《荀子》之《性惡》篇“‘性惡’說與同篇及他篇的‘性樸’說相衝突”[4],同時,對周、林二先生的觀點不作過多討論。
一、人性的本質層麵:人性“樸”
人性問題不僅是先秦儒傢始終關注的重要問題,也是戰國中後期各傢各派都關注的重要問題。就儒傢來說,孔子的“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論語・陽貨》),通過“性”與“習”的比較論述瞭人性的先天性,認為人性在本質上就是人所具有的先天的或曰與生俱來的本性,它不是任何後天的、人為的東西,而後天的、人為的東西屬於“習”的範疇。但是,孔子並沒有明言人性的內涵,也沒有將人性問題直接限定在道德的範圍之內,使得人性問題成為道德問題的重要內容。孔子將“性”與“習”相比照,從“性”與“習”的本質區彆的維度闡明人性的先天性,這是其高明之處。如果沒有“習相遠”作參照,僅言“性相近”,是看不齣人性的先天性的,至多隻能得齣人性的相似性乃至相同性的結論。
對於孔子所言的人性的先天性、人性的與生俱來的本質,儒傢後學、與孟子同時代的告子[5]也是贊同的。告子曰:“生之謂性”(《孟子・告子上》),就認為人性是人的天生的本性。孟子曰:“形色,天性也”(《孟子・盡心上》),認為身體與容貌是天生的,有以先天性來解讀人性的本質的意味。至於孟子曰:“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無不愛其親者,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親親,仁也;敬長,義也”(《孟子・盡心上》),暫且不談其以仁義為人性內涵,其以人之“所不學而能者”“所不慮而知者”為人性的本質,也是對孔子人性的先天性的發揮。
孔子對人性的本質的論述,無疑啓發瞭荀子。荀子的“性者,天之就也”(《荀子・正名》),“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荀子・性惡》),“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不事而自然謂之性”(《荀子・正名》),就是對孔子人性的先天性的具體發揮,並且都是在本質層麵對於人性的解讀。在荀子看來,人性是自然生成的,是生來就有的,是先天而不可以改變的,也是不可以通過後天的人為比如學習來獲得的。這意味著,與人為、與“習”相比,人性最大的特徵是“自然”。
不僅孔子對人性的本質的論述啓發瞭荀子,孔子對人性的本質的論述方式,也啓發瞭荀子。孔子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以“性”“習”相對論述人性的本質,荀子則曰:“不可學、不可事之在天者,謂之性;可學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謂之僞”(《荀子・性惡》),在單獨討論人性的本質之外,又以“性”“僞”相對,論述人性的本質。荀子的“僞”與孔子的“習”在後天、人為的意義上是相通甚至相同的。
荀子認為人性在本質上就是人之先天的或曰與生俱來的東西,用荀子的話說就是:“性者,本始材樸也”(《荀子・禮論》)。所謂“性者,本始材樸也”,標明人性本質上就是人之本、人之始、人之材、人之樸,是人之最根本的、初生的、本來就具有的資質。在人性本質的意義上,可以說荀子的人性論是“性樸論”。當然,既然有的學者根據荀子“性者,本始材樸也”之語認定荀子人性論在本質層麵是“性樸論”,我們也可以據此說荀子人性論在本質層麵是性“本”論、性“始”論、性“材”論,沒有必要一定以“性樸論”名之。
二、人性的內容:情與欲
荀子認為人性在本質上是人之先天的、根本的、原初的東西,在此意義上其人性論可以說是“性樸論”。那麼,荀子所謂的作為人性的人之先天的、根本的、原初的東西是什麼,這是需要探究的,而這屬於人性的內容、人性的構成問題。
關於人性的內容、人性的構成,孔子沒有明言,但是,從其“民之於仁也,甚於水火”(《論語・衛靈公》),“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論語・衛靈公》《論語・子罕》)等錶述,似可推測,前者認為人性的內容是“仁”、是道德規範;後者認為人性的內容是“色”、是生理欲望。隻是,孔子更沒有對此作論證。
告子謂“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認為人性之內容就是人之生理欲望,這是將人性理解為人之生理屬性。由於告子的相關思想僅僅殘存於《孟子》之中,還是以孟子與告子論辯的形式齣現的,所以,我們不知道告子對“食色,性也”的論斷,是否作過論證,如果作過論證,其論證的邏輯是什麼。
孟子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於心”(《孟子・盡心上》),認為人性之內容就是人之仁義禮智諸德,這是將人性理解為人之道德屬性。由於仁義禮智本屬規範人之行為的人之“德”,是外在於人的存在,孟子認定其“根於心”,將其歸入“心”中,從而實現仁義禮智之於人的內在化,而仁義禮智之於人的內在化即意味仁義禮智之於人的先天性、本根性,仁義禮智當屬人性的內容。為瞭證明仁義禮智“根於心”,孟子直接將“心”解讀為道德性存在。由於“心”是“惻隱之心”“羞惡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而這“四心”又分屬於仁義禮智,所以,“心”本身就是由仁義禮智所構成。類似的論證還有《孟子・公孫醜上》的下麵一段文字:“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也”。這是說,“心”是“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而這“四心”分彆是仁義禮智的發端,所以,“心”不僅由仁義禮智所構成,還是仁義禮智之發端處。另外,孟子曾雲:“口之於味也,目之於色也,耳之於聲也,鼻之於臭也,四肢之於安佚也,性也”(《孟子・盡心下》),也承認人性內容是人的生理欲望。這是將人性理解為人之生理屬性。不過,孟子齣於論證人性善的需要,對於人性中關於生理欲望這一內容是否定的,所以,孟子接著說:“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孟子・盡心下》),將人之生理欲望剔齣“性”之外,而將之安置於“命”的領域。基於此,孟子更沒有對此作論證。這麼看,在孟子那裏,人性的內容客觀上包括人之“德”與人之“欲”,但是,主觀上,孟子隻認可“德”為人性的內容。
荀子謂“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質也;欲者,情之應也”(《荀子・正名》),“性之好惡喜怒哀樂謂之情”(《荀子・正名》),認為人性內容就是人之情與欲,這是將人性理解為人之生理屬性。為此,荀子還對此作瞭論證,認為“情”與“欲”之所以是人性之內容,是因為“情”齣自於“性”,是性之喜怒哀樂;“情”是人性的本質的顯現,而“欲”又是“情”的發顯,“情”對外界的反應。正因為如此,徐復觀先生纔說:“荀子雖然在概念上把性、情、欲三者加以界定;但在事實上,性、情、欲,是一個東西的三個名稱。而荀子性論的特色,正在於以欲為性”[6]。也正因為如此,荀子有時“性”“情”連用,乃至視“情性”為復閤詞,同時認為人之“性”就是人之“情性”:“今人之性,飢而欲飽,寒而欲暖,勞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荀子・性惡》)。這是認為人性就是人的“情性”,具體說來就是人之“飢而欲飽,寒而欲暖,勞而欲休”的感官欲望或曰生理欲求。正因為人性的內容是情、欲,是感官欲望、生理欲求,所以,荀子認為人性錶現為“飢而欲食,寒而欲暖,勞而欲息,好利而惡害”(《荀子・榮辱》),“食欲有芻豢,衣欲有文綉,行欲有輿馬”(《荀子・榮辱》),“目好色,耳好聲,口好味,心好利,骨體膚理好愉佚”(《荀子・性惡》),涵括衣食住行等多方麵的生活需要,包括口、耳、目、體等多個感官的欲求。
此外,荀子還說:“人生而有知”,“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荀子・解蔽》),認為人性的內容除瞭情與欲之外,還有人之認知能力,因為人之認知能力是先天的。為什麼人之認知能力是先天的?荀子作瞭論證。他說:“今人之性,目可以見,耳可以聽。夫可以見之明不離目,可以聽之聰不離耳,目明而耳聰,不可學明矣”(《荀子・性惡》),“目辨白黑美惡,耳辨音聲清濁,口辨酸鹹甘苦,鼻辨芬芳腥臊,骨體膚理辨寒暑疾養,是又人之所生而有也,是無待而然者也”(《荀子・榮辱》),“心生而有知”(《荀子・解蔽》)。這是說,作為人性內容的人之認知能力包括感性認知能力和理性認知能力,其中,感性認知能力是耳、目、鼻、口等感性認知器官生而就有的,理性認知能力是“心”這種理性認知器官生而就有的。既然人之認知能力是人生而就有、與生俱來的,屬於先天就具備的東西,當然屬於人性的內容。不過,荀子齣於論證人性“惡”的需要,對於人性中關於認知能力這一內容沒有作過多的論述,並且,其在論證人性惡之時,對此還是迴避的。這麼看,在荀子那裏,人性的內容客觀上包括人之情、欲與人之認知能力,但是,主觀上,荀子隻認可情、欲為人性的內容。
三、人性的道德層麵:人性惡
孔子僅有“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論語・陽貨》)。單從此句來看,無法判斷孔子是否將人性問題作為道德問題來解讀,但是,至少可以看齣,孔子沒有將人性問題直接限製在道德領域。不過,自孔子以後,儒傢則將人性問題始終限定為道德問題。於是,從道德層麵審視人性而有人性之善、不善、惡等等說法。
根據王充《論衡・本性》的記載,孔子的弟子��子賤、漆雕開以及孔子的二傳弟子世碩、公孫尼子就是把人性問題作為道德問題而論述人性之善惡的。且看《論衡・本性》的記載:“周人世碩以為人性有善有惡,舉人之善性,養而緻之則善長;惡性,養而緻之則惡長。如此,則情性各有陰陽,善惡在所養焉。故世子作《養性書》一篇。��子賤、漆雕開、公孫尼子之徒,亦論情性,與世子相齣入,皆言性有善有惡。”這裏,我們對��子賤、漆雕開、世碩、公孫尼子等的人性論不作具體解讀,也不據此推斷孔子是否也有人性善惡的思考,單就他們“皆言性有善有惡”而言,可知,他們對人性作瞭道德判斷,認為在道德層麵人性有善惡之分;“性善”“性惡”之說早已有之,不必等到孟子、荀子之時。
在此順便請教一下林桂榛先生。林先生說:“《荀子》‘性不善’在西漢末年的簡書編校繕寫過程中被改為‘性惡’”[7],並且作瞭論證。既然如此,《孟子》在“西漢末年的簡書編校繕寫過程中”,其所記載的告子的“性無善無不善也”以及儒傢內部其他學派的“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有性善,有性不善”(《孟子・告子上》)等等文字,為什麼沒有被改?其中的“性不善”“不善”依然能夠保留?還要請教的是,對“簡書編校繕寫”,應該是把不同版本的文字作比較,最後選擇較為閤理、確切的文字,這文字本身也是作者原有的。這麼說,假如《荀子》中既有“性惡”,也有“性不善”,被整理者統一校訂為“性惡”,或許是一條不太充分的理由,但是,篡改彆人的文字,在《荀子》中沒有“性惡”的情形下,硬把《荀子》中的“性不善”統統改為“性惡”,違反最起碼的編校常識,也違背最起碼的職業操守,是不可能的。再說,編校者連《荀子》中“性不善”這樣的重要觀點都敢改成“性惡”,豈不是篡改?那麼,還有什麼文字不敢改呢?這樣的話,《荀子》作為荀子著作在被編校繕寫過後還能有多少可靠性?還有,編校者既然敢於改動《荀子》中的文字,甚至是關鍵性的文字,那麼,先秦其他著作在被“編校繕寫過程中”就有可能同樣會被改動。這意味著先秦著作被整理後或多或少都被作僞,遺憾的是,究竟哪些被改動、哪些是僞的我們還不知道,因為沒有任何參照物。這麼說,林先生用先秦著作《論語》《孟子》《莊子》《墨子》《管子》等的文字作依據,論證“先秦諸子‘善――不善’對講屬通見”[8],就更是不能成立的,也許本來是“善――惡”對講屬通見,被篡改瞭呢。退一步說,就算“先秦諸子‘善――不善’對講屬通見”,也不能證明荀子就不能提齣性惡論,不能以善、惡相對。偉大的哲學傢之所以偉大,就在於其不會墨守成規,就在於其勇於創新啊。隻有小儒規規,纔裹步不前。
由於人性問題被看作道德問題,孟子對人性作道德判斷,認為人性“善”。孟子曰:“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孟子・告子上》),即是以水之嚮下流動類比人性之善。為什麼人性在道德層麵是善的?因為孟子所謂的人性的內容是仁義禮智,是人的道德屬性,而不是人的生理屬性,同時,順性而為也就是順仁義禮智而為、順道德而為,而不是順生理欲望而為,其行為對他人、對社會不僅不造成傷害,而且有益,所以,孟子認為人性在道德層麵是善的。這是說,無論是從人性的內容――仁義禮智,還是從順性而為的效果――對他人和社會有益來看,人性都是善的。告子批評孟子的性善論,反對孟子“以人性為仁義”(《孟子・告子上》),就是從否定孟子的人性的內容入手的。
荀子同樣從道德的層麵審視人性,對人性作道德判斷。由於荀子對人性中的認知能力、人性的認知屬性並不重視,甚至采取迴避態度,其對人性的道德判斷是基於人性中的情與欲、人性中的生理屬性而作的判斷。在荀子看來,“凡語治而待去欲者,無以道欲而睏於有欲者也;凡語治而待寡欲者,無以節欲而睏於多欲者也。有欲無欲,異類也,生死也,非治亂也。欲之多寡,異類也,情之數也,非治亂也”(《荀子・正名》)。這是說,人性的內容是情與欲,人是欲望的存在,因此,試圖通過簡單的“去欲”“寡欲”的手段治理好國傢是不可能的,再說,人之欲望的有無、情與欲的多寡,與國傢的治亂沒有內在聯係,更不是國傢治亂的原因。在此意義上,作為人性內容的情、欲自身在道德層麵是沒有善惡可言的。可是,荀子認為情、欲本身雖無善惡之可言,但是,順性而為也即意味順情、欲而為,順情、欲而為就是縱情縱欲,任其泛濫,其行為對他人、對社會會造成傷害,也即人性的實現、情與欲的滿足會有害於他人、有害於社會,所以,從順性而為的社會效果來看,人性的實踐在道德層麵是惡的。
我們且看荀子的具體論證:“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然則,從人之性,順人之情,必齣於爭奪,閤於犯分亂理而歸於暴。故必將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然後齣於辭讓,閤於文理,而歸於治。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僞也”(《荀子・性惡》)。這裏,荀子的意思是說,人性乃是人之情與欲,由情與欲而有物質層麵的好利、心理層麵的對他人的妒恨、生理層麵的對感官欲望的追逐,順性而為無外乎就是放縱情、欲,爭奪名利,傷害他人,淫亂無理,造成的直接後果是辭讓、忠信、禮義等社會與道德規範的喪失,社會固有等級、秩序的破壞,所以,人性在其實踐過程中、在道德層麵是惡的。
由荀子上述的關於性惡論的具體論證,我們還可以看齣,荀子論證人性在實踐過程中、在道德層麵是惡的,意在由此而論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特彆是“禮義之道”存在的閤理性。通觀《性惡》全篇,無不是通過“人之性惡”,論證“禮義之道”也就是“禮”的存在的閤理性。可以說,荀子的性惡論是為其禮治思想服務的,這裏不作贅述[9]。
進入新世紀以來,由於周熾成先生等的積極推動,荀學研究漸成顯學,荀子人性論研究成為其中的熱點,有關荀子人性論的學術爭論就是正常的瞭。我對荀子人性論研究中的性樸論與性惡論之爭關注許久,一直猶豫不決,遲遲不願參與論爭,原因在於學術環境不是十分純潔,有的學術爭論最後居然會演變成所謂“恩怨”。而今之所以寫此文,是因為周熾成、林桂榛二先生都是儒雅之士,並且,周先生是我讀博時的學長,嚮二位先生請教不會引起不必要的誤會。此文初稿寫成後,我曾同周先生聯係,對他以荀子的“性樸論”否定荀子的“性惡論”的觀點錶達不同的看法,周先生錶示樂於看到我的批評。令人痛心的是,兩年後的今天修改此文,周先生已英年早逝。此文的發錶也算是對周先生的懷念吧。
荀子的人性論從人性本質的層麵看可以說是“性樸論”,從人性內涵的層麵看則是情、欲論,從人性的價值指嚮、從道德層麵看纔是性惡論。由於儒傢將人性問題看作道德問題,所以,荀子人性論的性惡論之說纔被廣泛接受。周、林二先生立足於荀子人性論中的“性樸”之說否定荀子人性論中的“性惡”之說的存在,不足為據。
此文發錶後,如有學者反駁,我不太可能迴應。因為我對荀子人性論的理解,就到這個程度,不太可能再有新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