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2/25/2022, 6:37:58 PM
文|紫葳專欄
你認為,婚姻的成功與失敗,哪一點至關重要?
有人說,幸福的婚姻,多半是婚後,夫妻雙方是否懂得經營感情;其實,一段成功的婚姻,大部分開婚前,如同建房子,基礎打穩固瞭,後期就不會擔心根基不穩,發生倒塌。
幸福的婚姻,都有一個共同特徵,夫妻倆無論是性格,還是三觀,在婚前,都瞭解的特彆清楚,事實確實如此,倘若婚前不能坦誠相待,對對方有所隱瞞,婚後,遲早要麵對的。
婚姻不是兒戲,誰也接受不瞭被對方欺騙,把問題留在婚後解決的想法,就是弄虛作假,最終,隻會讓心愛的人失望。
婚禮前4天,新郎“逃婚”瞭
今年35歲的王盼(化名),與32歲男朋友張丁(化名),是經人介紹相識成為情侶瞭,倆人認識兩個月後,就確定瞭男女朋友關係,並且, 隨後就訂婚瞭。
雖說,倆人相識很短暫,不過,王盼覺得,她與男友張丁的感情很深。
然而,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雙方傢人都在緊鑼密鼓的籌辦婚禮時,在婚禮的前四天,未婚夫張丁卻“逃婚”瞭。
因為沒有領取結婚證,未婚夫又悔婚的緣故,王盼的父親,隻能將親朋好友的份子錢,都如數退還瞭迴去。女兒結婚,新郎“逃婚”,這件事讓王盼在傢人親戚麵前,丟瞭醜,更是抬不起頭,為此,不敢迴傢,一直在酒店居住。
對於未婚夫張丁“逃婚”一事,王盼錶示不知情,那麼,張丁“逃婚”的背後,究竟發生瞭什麼事情呢?
為瞭弄清楚男方的行為,我們來到瞭未婚夫張丁的傢中,當時,張丁並不在傢,張丁的父親,對於兒子“逃婚”的事情,他當場否認,聲稱事情的前因後果,和王盼所說的截然相反,不是兒子張丁“逃婚”,而是準兒媳王盼在婚禮前4天逃婚瞭。
張丁的父親嚮我們透露,對於兒子的婚姻,他們極其贊成,為此,大張旗鼓購置婚禮用品,煙酒、床被,纍計花費金額,也有好幾萬元。
對於張丁父親所說的情況,我們從附近鄰居的口中得到瞭證實,婚禮的前4天,的確是未婚妻王盼“逃婚”瞭。
那麼,這一對準新人,在婚禮的前4天,為何分道揚鑣呢?
隨後,張丁的父親又透露瞭一個事情,他聲稱在結婚前,還給準兒媳分期購買瞭一輛車,名字寫的王盼,除此以外,在婚前,王盼還提齣要求,錶示當地結婚習俗,需要男方給上車禮和下車禮,各1萬元。
當時,張丁的父親手上沒有,但還是許諾準兒媳,這一筆錢就算是藉錢,也會支付的。
而後,在婚禮的前4天,張丁的父親,拿著藉到的2萬元前往酒店,打算交給準兒媳王盼,剛到酒店房間門口,張丁就詢問他,關於車子的車貸問題,倆人(張丁和王盼)為此發生瞭口角爭吵,緊接著,王盼摔門駕車離去,直到婚禮當天,也沒有齣現。
本以為,事情弄清楚,不過,當我們再次和王盼對峙時,她還是一口咬定,是未婚夫張丁“逃婚”再先,眼瞅著雙方各執一詞,我們隻能尋找未婚夫張丁瞭解情況。
男方要求退婚,女友:一分錢不退,還得賠10萬!
經過一番溝通,張丁答應瞭見麵,也道齣瞭“逃婚”事件的來龍去脈。
張丁錶示,那天他的父親來酒店送下車禮和上車禮2萬元,未婚妻王盼順便質問瞭父親,分期購買的汽車,貸款是張丁每月還貸款,還是張丁的父親月供。
張丁當場告知王盼,車貸每月是由張丁在支付。
聽到這一答案後,王盼就不高興瞭,還當場辱罵瞭張丁和張丁的父親,聲稱自己的收入有限,之前,張丁的父親承諾過車貸要幫忙支付的,
張丁的父親是勤勤懇懇的農民,一年種莊稼也沒多少錢,讓父親支付車貸月供,很是過意不去,希望王盼可以理解,車貸以後由他們夫妻倆人共同承擔。
結果,王盼十分不高興,當即錶示,如果不答應她的要求,這婚就不結瞭,隨後,就直接摔門離去,一點好臉色都不給。
當張丁說完以後,王盼還是不承認,依舊一口咬定是張丁在說謊,並且,還當場發下毒誓。
就在雙方局麵陷入僵局時,張丁又說瞭一件事。
張丁告訴我們,當天吵架,父親是來送下車禮和上車禮2萬元,按照當地習俗,隻需要幾百元就可以瞭,而且,是婚禮過程中支付,但是,王盼堅持要求張丁的父親,提前支付。
關於婚禮風俗,我們又詢問瞭當地人,錶示上車禮沒有,但是,下車禮都是隨意的,隻要象徵性地給一點就行,金額大概在200或者600,根本不會超過一韆元。
那麼,倆人不結婚的原因,僅僅是為瞭這一點小事情嗎?
就在這時,張丁的父親和王盼的父親,在一旁吵瞭起來,不結婚的真實原因,也終於說齣瞭齣來。
原來,張丁和王盼相親時,王盼說自己離婚過一次,是二婚,獨自一人帶著女兒,而張丁是頭婚,並用嫌棄。
結果,訂婚的當天,張丁從其他人口中得知瞭一個消息,王盼是三婚,第一任丈夫齣軌,第二任丈夫賭博,根本不是二婚,
頭婚的張丁,娶三婚的王盼,心中除瞭委屈,更覺得受到瞭欺騙,再加上未婚妻王盼對待父親惡劣的態度,也是寒瞭心,因此,王盼“逃婚”以後,也沒有上門求王盼的原諒,現在的訴求,是希望王盼退還禮金,雙方好聚好散。
當時,張丁的父母,先給瞭一個2.1萬,後來,又給瞭9.8萬,其次,還有購車首付7.8萬,加起來,有二十幾萬,他們是莊稼人,這些錢都是四處藉的,希望女方悉數退還。
得知男方要求退婚,女友王盼不樂意瞭,錶示退婚可以,不過那二十幾萬,一分錢都不會退,並且,男方還需要拿齣10萬元作齣賠償:
“錢一分都不會退,還要再拿10萬賠償。”
理由主要有兩點:第一,男方悔婚,對女方名譽有損失;第二,現在懷瞭男友孩子3個月瞭,流産對身體有影響,後期需要營養費、護理費。
事情瞭解到這裏,誰對誰錯,相信你們心中都有數瞭吧。
筆者情感總結
80後女作傢艾明雅在作品《思凡》中,寫過這樣一段語錄,說的很到位:
“在婚前一定要想清楚幾個問題。首先,你自己是什麼人,你想要什麼樣的生活;其次,他是什麼人,他想要什麼樣的生活;最後,他理想的婚姻和你理想的婚姻是不是在同一個軌道上,是否能夠步調相同,齣現問題能否溝通與包容。”
結婚,不是搭夥過日子,也不是為瞭坐享其成,而是人生不易,彼此願意付齣自己的一切,給予對方足夠的溫暖和依靠,無論是物質,還是精神陪伴,都是力所能及的。
好的婚姻,不是一味的索取,而是共同的成長和付齣,為瞭傢庭,願意承擔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婚姻,不是交易,更不是買賣,真心換真心,坦誠是基礎,忠誠是底綫,守護是原則,達不到這三點要求,婚姻就是彆有所圖。
雙嚮奔赴的愛情纔有意義,彼此珍惜纔能長久。反觀新娘王盼一直在索取,還不懂得知足,車貸需要張丁的父親支付,還要上車下車禮,更過分的,隱瞞三婚的事實,究竟是過日子,還是來搞錢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