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30/2022, 8:30:52 PM
《傢庭教育促進法》全文連載
全文如下(全文共六章55條)
第一章 : 總則
第二章 傢庭責任
第三章 國傢支持
第四章 社會協同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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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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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瞭發揚中華民族重視傢庭教育的優良傳統,引導全社會注重傢庭、傢教、傢風,增進傢庭幸福與社會和諧,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製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傢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為促進未成年人全麵健康成長,對其實施的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文化修養、行為習慣等方麵的培育、引導和影響。
第三條 傢庭教育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第四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負責實施傢庭教育。國傢和社會為傢庭教育提供指導、支持和服務。國傢工作人員應當帶頭樹立良好傢風,履行傢庭教育責任。
第五條 傢庭教育應當符閤以下要求:
(一)尊重未成年人身心發展規律和個體差異;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閤法權益;
(三)遵循傢庭教育特點,貫徹科學的傢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四)傢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閤、協調一緻;
(五)結閤實際情況采取靈活多樣的措施。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指導傢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傢庭、學校、社會協同育人機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傢庭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婦女聯閤會統籌協調社會資源,協同推進 覆蓋城鄉的傢庭教育指導服務體係建設,並按照職責分工 承擔傢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務。縣級以上精神文明建設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文化和旅遊、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廣播電視、體育、新聞齣版、網信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傢庭教育工作。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應當製定傢庭教育工作專項規劃,將傢庭教育指導服務 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係 和政府購買服務目錄,將相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鼓勵和支持 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提供傢庭教育指導。
第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發揮職能作用,配閤同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建立傢庭教育工作聯動機製,共同做好傢庭教育工作。
第九條 工會、共産主義青年團、殘疾人聯閤會、科學技術協會、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結閤自身工作,積極開展傢庭教育工作,為傢庭教育提供社會支持。
第十條 國傢鼓勵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個人依法開展公益性傢庭教育服務活動。
第十一條 國傢鼓勵開展傢庭教育研究,鼓勵高等學校 開設傢庭教育專業課程,支持師範院校和有條件的高等學校 加強傢庭教育學科建設,培養傢庭教育服務專業人纔,開展傢庭教育服務人員培訓。
第十二條 國傢鼓勵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為傢庭教育事業進行捐贈或者提供誌願服務,對符閤條件的,依法給予稅收優惠。國傢對在傢庭教育工作中,做齣突齣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錶彰、奬勵。
第十三條 每年5月15日 國際傢庭日所在周為全國傢庭教育宣傳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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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傢庭責任:(共九條)
第十四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 應當樹立傢庭是第一個課堂、傢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承擔對未成年人實施傢庭教育的主體責任,用正確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慣。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傢庭成員應當協助和配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傢庭教育。
第十五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及其他傢庭成員,應當注重傢庭建設,培育積極健康的傢庭文化,樹立和傳承優良傢風,弘揚中華民族傢庭美德,共同構建文明、和睦的傢庭關係,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傢庭環境。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針對不同年齡段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特點,以下列內容為指引,開展傢庭教育:
(一)教育未成年人愛黨、愛國、愛人民、愛集體、愛社會主義,樹立維護國傢統一的觀念,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培養傢國情懷;
(二)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嚮善、尊老愛幼、熱愛傢庭、勤儉節約、團結互助、誠信友愛、遵紀守法,培養其良好社會公德、傢庭美德、個人品德意識和法治意識;
(三)幫助未成年人 樹立正確的成纔觀,引導其培養廣泛興趣愛好、健康審美追求和良好學習習慣,增強科學探索精神、創新意識和能力;
(四)保證未成年人營養均衡、科學運動、睡眠充足、身心愉悅,引導其養成良好生活習慣和行為習慣,促進其身心健康發展;
(五)關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導其珍愛生命,對其進行交通齣行、健康上網和防欺淩、防溺水、防詐騙、防拐賣、防性侵等方麵的安全知識教育,幫助其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其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
(六)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勞動觀念,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獨立生活能力,養成吃苦耐勞的優秀品格和熱愛勞動的良好習慣。
第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 實施傢庭教育,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發展狀況,尊重其參與相關傢庭事務和發錶意見的權利,閤理運用以下方式方法:
(一)親自養育,加強親子陪伴;
(二)共同參與,發揮父母雙方的作用;
(三)相機而教,寓教於日常生活之中;
(四)潛移默化,言傳與身教相結閤;
(五)嚴慈相濟,關心愛護與嚴格要求並重;
(六)尊重差異,根據年齡和個性特點進行科學引導;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勵;
(八)相互促進,父母與子女共同成長;
(九)其他有益於未成年人全麵發展、健康成長的方式方法。
第十八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樹立正確的傢庭教育理念,自覺學習傢庭教育知識,在孕期和未成年人進入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等重要時段,進行有針對性的學習,掌握科學的傢庭教育方法,提高傢庭教育的能力。
第十九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與中小學校、幼兒園、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社區密切配閤,積極參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傢庭教育指導和實踐活動,共同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第二十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離異的,應當相互配閤,履行傢庭教育責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絕或者怠於履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阻礙另一方實施傢庭教育。
第二十一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委托他人代為照護未成年人的,應當與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聯係,定期瞭解未成年人學習、生活情況和心理狀況,與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傢庭教育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閤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學習負擔,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第二十三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因性彆、身體狀況、智力等,歧視未成年人,不得實施傢庭暴力,不得脅迫、引誘、教唆、縱容、利用未成年人,從事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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