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於4月30日發布《關於疫情期間優化環評與排汙許可管理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共13條政策,擬進一步優化疫情期間上海的環評與排汙許可管理工作。

據澎湃新聞報導,在優化便捷環保手續辦理方麵,《通知》提齣,豁免抗疫保供類專案的環評和排汙許可手續、拓寬「兩證閤一」試點實施範圍、分類簡化排汙許可證變更形式等。

《通知》明確,對醫療機構改擴建、集中隔離點或方艙醫院新改擴建、抗疫保供物資生產、研究實驗等臨時性抗疫保供項目的環評及排汙許可手續予以豁免。

繼臨港新片區、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及規劃環評與專案環評聯動區域內試點實施環評告知承諾管理後,在上海全市範圍內將告知承諾管理進一步擴大至醫藥製造業、研究和試驗發展業、汽車製造業、交通運輸業、農副食品加工業等18個行業38類的建設專案。

將環評與排汙許可「兩證閤一」試點範圍擴展至全市醫藥製造業、汽車製造業、電腦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等24個行業以及市、區重大專案,實現環評審批與排汙許可證核發「一套材料、一口受理、同步審批、一次辦結」。

在轉變事中事後監管方式方麵,《通知》明確,原計畫於2022年上半年完成竣工環保驗收的建設項目,因疫情防控導緻無法按期完成的,驗收工作可順延至本輪疫情社會麵解控後的3個月內完成。

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完成到期排汙許可證的延續或換發手續的排汙單位,可在本輪疫情社會麵解控後的3個月內辦理手續,期間排汙許可證仍然有效。

# 排汙 # 環評 # 許可 # 手續 # 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