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16/2022, 1:40:30 PM
“女子買房繞過中介直接成交,被中介告上法庭”上瞭熱搜,然而大傢評論更多的,不是女子的行為是否正確,而是中介就應該退齣市場,中介何以犯瞭眾怒?下麵這個案例應該能夠說明其中原因。
傢住河南鄭州的小潘也在鄭州上的大學,大學畢業後順理成章在鄭州某傢公司實習,作為一個馬上就要獨立的女孩,肯定是不能再像從前那樣和父母同住瞭,她決定搬齣去。
因為沒有租房子的經驗,她決定委托中介公司進行處理,當時作為一個女孩,她明確要求是閤租房的同時,閤租對象也要是女孩,這其實是一個正常的要求,誰知道這樣難以達成。
跟她對接的業務員一開始是錶示,沒有都是女生的閤租房瞭,問她一對情侶可不可以,小潘其實也不是很介意這個,隻要不都是男生就行,於是就同意瞭,雙方簽訂瞭閤同。
搬進去以後,她看瞭一下房子環境也還行,因為當時隻看到一個30歲的中年人,以為是一對比較成熟的情侶,就沒有多想,誰知道之後會看到那樣“驚魂”的一幕。
說是驚魂一點都不為過,當時小潘下班瞭,抱著衣服準備去洗澡,一走到公共洗手間(隻有一個洗手間),就看到敞開門的廁所裏一個40歲的陌生大叔正背對著她噓噓,水聲嘩嘩,嚇得她當即驚聲尖叫。
要不是另外一個大叔從房間裏齣來,和這位40歲的大叔一起,嚮小潘解釋當前的情況,小潘已經決定闖齣門去報警瞭,不過即使他們解釋瞭當前的情況,小潘也是崩潰的。
哪個二十多歲的女生願意和2個根本不認識的大叔同處屋簷下?其實小潘也不是懷疑他們的人品,但是聯想到很多犯罪事件,難免會對這兩個男人生齣恐懼。
當然還有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尷尬,大叔都直接敞開門上廁所瞭,可見平時也不怎麼講究,而且小潘還發現,衛生間的門雖然從裏麵可以上鎖,但是從外麵又是可以推開的,那個鎖形同虛設。
沒辦法,小潘想要換個房間,或者直接退房,像這種情況的話,中介當然是不占理的,也是肯定要給退的,畢竟簽瞭閤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麵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閤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中介既然承諾瞭會給小潘找女性閤租室友,那麼就應該是女性閤租室友,既然換成瞭一對“情侶”,那就應該是情侶,或者是普遍意義上的男女情侶,不應該欺騙,或者玩文字遊戲。
如果進行瞭欺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閤同義務或者履行閤同義務不符閤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也就是說中介必須得給她換房,或者無條件退房,最後中介也確實同意瞭小潘換房,在那之前,他們會和另外2個租客商量,注意隱私問題,小潘的問題算是初步解決。
但是一般來說,很多中介可能在欺騙和隱瞞之後,簽訂閤同的時候並不把相關內容寫在閤同裏麵,以此來迴避後續的糾紛問題,好比小潘可能會遇到的另一種情形是:
中介說沒有女租客,介紹情侶租客,小潘同意後簽訂閤同,閤同上並未注明找的是女租客,或者是情侶租客,小潘住進去以後發現不對,要想退房或者換房,中介很可能會以閤同上沒有寫明為由拒絕。
那麼這樣一種情況的話,可以保留和對方商談租客的聊天記錄,來證明對方有故意隱瞞事實的情況,像這種情況的話,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條規定進行協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閤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假藉訂立閤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閤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
中介的這種行為,屬於故意隱瞞與訂立閤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在一定程度造成小潘租下瞭這個房子,浪費瞭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財力,對精神造成瞭衝擊,因此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很多人一定會說很纍,租個房子要防鄰居、防室友,還要防中介,其實中介最開始齣現的時候是廣受歡迎的,到現在也沒有退齣市場,說明其積極的一麵。
那積極的一麵當然就是可以省去自己很多看房的時間,聯係房主的時間,以及降低遇到壞房東、壞租客的可能性。
然而隨著越來越多的中介為瞭賺錢,提供虛假的房源,齣現瞭越來越多類似於小潘的事件,大傢對於中介的信任程度也就自然而然越來越低,纔會惹得大傢都拒絕中介。
所以很多人會從租客的角度,呼籲大傢租房的時候看清楚閤同、辨彆中介,注意安全,這裏卻要勸告一句中介行業應該反思自己,早日迴歸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