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2/27/2022, 1:00:46 PM
各行各業都有其特定的行為規範。
那是所有從業者必須遵從的職業準則,更是大傢所要恪守的最後底綫。
以教師行業為例,“嚴禁在職教師違規為學生推薦教輔資料”就是每一個教師必須遵守的準則。
當然這也是教育行政部門的強製規定,同時也是社會和傢長對老師的一種期待和要求。
至於為何要有這樣的規定,這其中無外乎一個“利”字。
部分教師以推薦教輔資料為名,暗地裏與書店、供貨商之間達成利益交換協議。
損害的是學生的利益,消耗的是傢長對老師的信任。
基於這些原因,每當開學之際,各級各類教育主管部門總會不遺餘力地對老師們三令五申,嚴禁嚮學生違規推薦教輔資料。
如果哪個老師不聽勸阻,違規越綫,那後果必然相當嚴重。
河南小學教師違規推薦教輔資料被解聘;
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紅泥鎮第五小學三年級語文老師張某,在新學期開學還不到一個禮拜時間,就被其所在的中心小學給解聘瞭。
而張老師被解聘的原因就是,她在班級群內違規嚮傢長推薦瞭4本教輔資料。
張老師違規推薦教輔資料的行為,最終惹惱瞭傢長。
隨即,傢長在一氣之下將這一情況直接寫到瞭南陽市長網上留言闆上。
在南陽市長網上留言闆上,傢長這樣寫道:
“南陽市宛城區紅泥鎮五小為賺錢屢次讓學生購買課外書。”
從傢長的語氣上不難看齣,傢長對於這樣的行為有多麼地反感。
在舉報留言下,傢長還附上瞭傢長群裏的聊天信息截圖。
證據確鑿,事實清楚。
張老師的最終結局,幾乎毫無懸念。
和想象的幾乎一樣,不久之後,當地教科體局就成立瞭特彆調查組進駐學校,對此事展開瞭調查。
調查組經過調查走訪,最終認定瞭張老師違規推薦教輔資料的事實。最終由張老師所在的中心小學做齣處罰: 給予張老師解聘處理。
真是一失足成韆古恨啊!
張老師最終因為自己的違規行為,斷送瞭自己的前程,也親手砸爛瞭自己的“飯碗”。
按理說,要解聘張老師,中心小學是沒有這個權利的。
這其實與張老師的崗位性質有關,因為張老師屬於Z府購崗人員,這和大多數事業編製的在職老師,還是有很大區彆的。
說起教師嚮傢長推薦教輔資料,很容易讓人聯想到老師與書店或者供貨商之間的那點兒“貓膩”。
張老師真像傢長舉報的那樣是為瞭賺錢嗎?
她賺到瞭錢嗎?
通過這樣的方式她最終又賺瞭多少錢呢?
好心辦瞭壞事?
經過南陽市宛城區教體局核查,張老師總共嚮其所在的傢長群的傢長推薦瞭4本教輔資料。
事發之後,經過學校與書店多次溝通協調,書店最終同意瞭無條件退書退款。
調查結果顯示,張老師和書店之間不存在利益交換。這一點,書店老闆也多次證實。而張老師本人也否認自己收受瞭書店老闆的迴扣,甚至還為此寫齣瞭保證。
如果張老師和書店之間不存在利益交換,那張老師又為何要冒險嚮學生推薦教輔資料呢?
這一點確實令人費解。
據瞭解,張老師2020年鞦入職第五小學,一直擔任三年級語文、科學和品社三門學科的教學工作。而她自己的小孩也同樣在這個班上。
張老師的小孩成績一般,這一度讓她也感到很頭痛。
為瞭讓孩子鞏固課堂內容,她想瞭很多辦法,也給孩子找瞭很多教輔資料。
經過反復比較,最終給孩子買瞭4本她認為比較好的教輔資料,在用瞭一段時間後,她也確實感覺還不錯。
沒有多想,也就順手在班級群裏嚮傢長們進行瞭推薦。
當然,張老師也曾反復強調,建議傢長一定要根據自身的傢庭實際情況自願購買。
要是早知道事情最後會發展成這樣,相信張老師她打死也不可能會去做這種費力不討好的事情。
隻是,事情已然成瞭定局,再多懊惱也是枉然。
寫在最後;
南陽市張老師的結局雖說令人惋惜,但她的經曆也確實能給廣大教師敲響警鍾。
不私自嚮學生推薦教輔資料,不僅是作為一個教師要遵守的基本準則,更是在保護自己。
或許,至今還有很多老師和南陽市張老師抱有同樣的想法。
“我又沒有和書店或供貨商達成利益交換”
“我推薦教輔資料純粹是齣於好心,是為瞭幫助學生提高學習成績”
“我推薦書又沒有賺到一分錢”
……
抱著這樣的想法,天真地認為,傢長會理解,教育部門會網開一麵。
事實證明,這完全就是一種非常天真且一廂情願的幼稚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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