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4/6/2022, 9:13:19 PM
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事企業單位、中省市駐誌單位,人民團體,廣大乾部群眾:
誌丹縣檔案館是國傢二級檔案館,是全縣檔案安全保管基地、愛國教育基地、檔案利用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負責徵集、接收、整理和保管全縣各種門類的檔案,並為社會各界及廣大人民群眾利用檔案資源提供服務。為瞭搶救和保護散存在社會各界和民間的各類檔案,深入挖掘全縣紅色檔案、名人檔案、民間特色檔案資源,進一步豐富館藏,全麵詳實記錄誌丹的發展曆史,提煉其中蘊含的革命精神和時代內涵,更好地為我縣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陝西省檔案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縣檔案館決定嚮社會各界廣泛收集反映誌丹縣各個曆史時期對國傢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紅色檔案資料、新中國建設檔案資料、名人檔案資料、民間特色檔案資料。現公告如下:
一、收集範圍
(一)紅色檔案資料
1921年創立至今,與誌丹縣地方組織建設、政權建設、革命活動有關的實物、資料等。
1.圖片類。 展現誌丹縣紅色革命曆史的照片、反映各個曆史時期誌丹縣黨組織建設和發展的照片等。
2.文字類。 對誌丹縣黨組織建設和發展有較大影響的事件、舉措、活動的文字資料。個人迴憶錄、入黨資料、紀念文集、學習資料等。
3.實物類。 黨章、奬章、勛章、肩章、臂章、證書、工作證件、代錶證件、紀念品等。革命鬥爭使用的實物,如戰鬥用具、生活用品等。
(二)新中國建設檔案資料
1.反映誌丹縣在新中國發展各個時期取得的重大成就的文獻資料。
2.反映誌丹縣在新中國發展各個時期經濟、社會、政治各領域展現的新氣象、取得的新成就的文獻資料。
3.反映誌丹縣在新中國發展各個時期農林牧副漁、工商業、手工業等各行各業特色、生産方式及技術進步的文獻資料。
4.反映誌丹縣在新中國發展各個時期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的建設過程、使用情況、取得成果的文獻資料。
5.反映誌丹縣在新中國發展各個時期各領域文化傳承發展的文獻資料。
6.反映誌丹縣在新中國發展各個時期城鄉麵貌變遷、人口遷徙、民風民俗、生活場景、人文景觀和自然環境保護的文獻資料。
7.反映誌丹縣在新中國發展各個時期青少年兒童生活成長狀況改善、社會保障完善等方麵的文獻資料。
(三)名人檔案資料
1.入庫名人的範圍: 曆代誌丹縣籍(包括在省外或國外的誌丹縣籍人士)或曾在誌丹縣境內長期工作和生活過非誌丹縣籍的政界、軍界、工商界、科學文化教育體育界、宗教界、民間傳統工藝(匠)界等領域具有重要影響和社會聲望的官員、專傢學者和社會賢達及其他重要人物。
2.名人檔案收集的內容: (1)反映名人一生經曆及其主要活動的生平材料,如自傳、傳記、迴憶錄等;(2)反映名人職務活動的材料,如文章、報告、演講稿、日記等;(3)反映名人成就的材料,如著作、研究成果、書畫等;(4)社會對名人研究、評價的材料,如紀念性、迴憶性材料,研究介紹材料等;(5)與名人有直接關係的材料,如各類證書、譜牒、信函等;
(6)反映名人活動的音像(錄音帶、錄像帶、照片)、實物等載體形式的材料;(7)名人的口述曆史材料等。
(四)民間特色檔案資料
1.記錄誌丹各個曆史時期的文獻資料,且該資料明顯反映瞭這一時期社會生活的某個重要方麵。 如“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在農村、農場、兵團、林場等地勞動、工作以及生活的舊照片(附簡單說明),書信、日記、筆記、申請書、介紹信和書刊,奬狀、證件(如身份證、通行證、工作證等)、徽章、有特殊價值的實物(如扁擔、挎包、水壺等),反映知青生活的文章、文學作品、迴憶錄等檔案資料。
2.文獻資料所涉及的主題內容,反映誌丹縣曆史上某一發展階段中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外交、科學技術、社會生活等方麵發生過的某些重大事件。 (1)解放前舊政權形成的禦旨、詔書、手諭、奏摺、公報、告示、嘉奬令、委任狀等。(2)新中國成立前在革命鬥爭中形成的傳單、宣言、會議記錄、信函、日記、手跡、著作、講話稿、傳記、迴憶錄、照片等革命曆史檔案資料。(3)反映誌丹縣在新中國成立後曆史麵貌的報紙、書刊和“土地改革”“大躍進”等期間形成的各種文字、報刊、傳單、漫畫、印章、像章、胸章、臂章、旗幟、照片等。(4)記錄誌丹縣在新中國成立後曾獲部級以上等級認定的優 質、名牌、特色産品以及遺存的斷代産品的檔案資料,包括産品工藝流程、技術規程、圖紙,産品鑒定會議文件、證書、産品發展曆史等。(5)國傢、省級、市級領導來誌丹縣調研指導形成的文件、講話、題詞、照片、錄音、錄像等檔案資料。(6)誌丹縣在重點工程建設、城市改造、移民搬遷、新農村建設和拆遷改建等方麵新舊對比的照片、錄像等資料。(7)各部門編印的記述誌丹縣曆史麵貌,特彆是改革開放四十年巨變的各類史、誌、鑒、圖書、報刊、雜誌、照片、畫冊、圖集、內部刊物、數字匯編等。
3.有關誌丹縣曆史上自然地理、行政地理狀況的原始資料。 (1)反映誌丹縣曆史上發生的重大事件或自然災害的資料、照片等。(2)反映誌丹縣界域、地形、地質、河流、氣象等曆史資料。(3)記述誌丹縣曆史麵貌的各種版本的誌書、村史、廠史、文史資料、大事記、地圖、墓誌、碑文等。(4)記錄誌丹縣城鄉麵貌、工商發展、名勝古跡、民俗風情、民間工藝、傳統産品等地方特色方麵的文字材料、新老照片。(5)誌丹縣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文字、照片、錄音、錄像等。
4.在內容上有高度的係統性、連續性和完整性,集中反映誌丹縣某方麵情況的多份文獻資料。
5.反映誌丹縣民俗風情、民間文化的,如各時期形成的重要契約、族譜、傢書、票據、證書、執照、閤同、貨幣等。
6.其他各種具有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
二、收集時間
收集時間采取集中收集和日常收集兩種形式,集中收集時間從2022年4月1日至9月30日。日常收集堅持正常上班期間隨到隨收。
三、收集方式
(一)無償捐贈。對具有保存價值的屬於國傢所有的檔案資料,實行無償捐贈,對於無償捐贈符閤館藏標準檔案資料的個人和集體,頒發收藏證書,並由縣檔案館按《檔案法》的有關規定,對其所捐贈的資料(實物)進行整理保存,對於捐贈物品數量大、價值高的,根據捐贈意願可舉行捐贈儀式。
(二)有償徵集。經過鑒定,對具有較大社會保存價值的、非國傢所有的檔案資料,倡導無償捐贈,所有者不願捐贈的,視其檔案資料數量及珍貴程度給予補貼性的徵集費用,並頒發收藏證書。物品本身經濟價值較大的,可采取徵購的形式。
(三)復印(復製)。經過鑒定,對確有收藏價值的非國傢所有的珍貴檔案資料,所有者不願意捐贈、齣讓的,經本人同意采取復印(復製)的方式收集,原件歸還本人保存,縣檔案館保存復印(復製)件。
(四)寄存代保管。對於不能捐贈、移交的檔案資料,經本人同意,縣檔案館可提供寄存服務,代為保管。寄存期間,其檔案資料所有權仍屬於寄存者,縣檔案館負責檔案資料的安全保護和保密,寄存者可免費隨時查閱。
四、幾點說明
(一)以捐贈和徵集徵購方式收集入庫的檔案資料(包括實物)全部歸國傢所有,一經收藏,概不退還,由縣檔案館負責整理、保管和組織利用。
(二)凡嚮縣檔案館捐贈、寄存檔案資料的單位或個人,對其檔案資料享有優先利用權,並可對檔案中不宜嚮社會開放的部分提齣限製利用意見,縣檔案館保障其閤法權益。
(三)對於私藏國有檔案或者將應該歸檔的檔案資料(包括實物)據為己有的,縣檔案館將依法收迴整理歸檔,並將其違法違紀綫索移交相關部門;非國有企業、社會服務機構等單位和個人形成的檔案和人民群眾收存的檔案,對保管條件不符閤要求或者存在其他原因可能導緻檔案嚴重損毀和不安全的,一律移交縣檔案館保管,收集方式由檔案資料所有人確定。
(四)開展檔案資料收集工作,目的是挖掘和搶救珍貴檔案資源,保護好人類共同的文化遺産,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韆鞦的工程,社會各界和廣大乾部群眾要站在對曆史負責的高度,充分認識檔案收集工作的重要意義,積極參與檔案收集活動,深度發掘資源,積極踴躍捐贈檔案資料,切實把散藏於單位、社會和民間的具有曆史憑證作用和科學研究價值的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資料收集進館,使其得到安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