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 2020-08-19T14:59:29+08:00
公平交易委员会(下称公平会)于2020年8月19日第1502次委员会议通过,创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创达公司)及创意家行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创意家公司)销售台北市中山区「华山川」建案,于网路刊载「公共设施:RF-健身房」,并以RF家俱配置图显示一部分规划为健身房使用,就足以影响交易决定之商品内容及用途为虚伪不实及引人错误之表示,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规定,分别处创达公司新台币(下同)40万元、创意家公司20万元罚锾。
公平会表示,创达公司及创意家公司于网路销售该建案刊载「公共设施:RF-健身房」,并以RF家俱配置图显示一部分规划为健身房使用,予一般大众印象为该建案将使购买者有合法使用「健身房」之认知。惟据台北市政府提供意见,该建案之健身房位于屋顶突出物属机电设备空间,尚无申请办理变更使用执照之纪录,业者于行销广告上将该空间命名为健身房部分,恐有误导社会大众之虞与涉及增建行为。是该建案广告之表示或表征核与事实不符,已足以引起一般大众对该建案之内容及用途产生错误认知或决定之虞,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规定。
(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