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31/2022, 9:53:45 AM
房子對許多人來說往往是一生中最貴的一個商品,核心城市和地段的房子甚至可能要花幾代人的積蓄,正因如此,收樓往往成為投訴重災區。2022年第一季度,南方日報、南方+報料平台關於樓盤交付房的投訴較為集中,記者統計分析後發現,樓房交付糾紛主要聚焦在交付時間、交付質量、交付流程、交付配套以及物管服務這五大類上,對於常見的投訴案例我們進行瞭詳細梳理,希望能給購房者在樓盤交付中帶來一些提醒與幫助。
南方日報記者 柴亞娟 周中雨
數據采集分析 周中雨 柴亞娟 葛政涵
案例1
交付質量糾紛
東莞寮步瓏遠翠瓏灣小區業主反映,6、7、8棟收樓後發現房屋靠近陽台、衛生間牆角處存在滲水等問題,“新房長‘蘑菇’、客廳不停滴水、牆麵多處大麵積滲水”。嚮開發商反映問題後,開發商僅對部分房屋滲水的地方做瞭修補,但仍有房屋因為嚴重滲水,牆麵有明顯的浸水痕跡。業主對開發商的處理措施並不滿意,並嚮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進行投訴,市質監站、寮步鎮住建局在接到投訴後前往現場進行調查處理,並立即組織開發商與部分業主進行協調處理。隨後,關於寮步瓏遠翠瓏灣業主反映的相關滲漏問題纔處理修復完成。
解析:交付質量糾紛在交付問題中占比最高,達到37%。有消費者反映“地闆與閤同不符,瓷磚地闆變成瞭發黴發臭強化木地闆”“還沒入住就發現外麵下大雨,屋裏就漏水滲水”“已經收樓瞭但是燃氣遲遲未通”等問題。
對交付質量最基本的考核形式就是“驗房”,無論是毛坯房驗房,還是精裝房驗房,都要對廚房、門窗、地麵、牆麵、防水、水電管道等數十個項目進行檢驗。不過,除瞭關注室內的交付質量外,也需要關注外部環境。近年來,建築的外立麵、小區公共空間以及周邊環境等也成為瞭購房者評價交付品質的影響因素。如有業主投訴樓盤景觀“售樓時大肆宣傳的望江樓,收樓時卻發現隻看得到一排排高樓”,還有業主投訴樓盤外立麵問題“樓房未交樓,外立麵就齣現鼓包、脫落等嚴重質量問題”。
案例2
交付流程糾紛
近日,有廣州花都區××譽湖灣的業主嚮南方日報、南方+報料,稱自己於去年9月以全款約250萬元購買的一套商品住宅,距離約定的網簽時間至今已過去近四個月,仍然無法網簽過戶到自己名下。據業主介紹,購房時開發商就以“廣州限簽為由”告知業主不能立馬網簽,而是要排期,但是雙方在認購書“其他約定”一欄也專門加瞭一條約定:需在2021年11月完成網簽,如不能網簽則退全款。然而到瞭當年11月業主想要網簽時卻被告知仍需等待,經過調查發現不能網簽的原因是因為開發商將房子抵押給瞭銀行。直到今年3月,房子依然沒有解押。
解析:在交付問題中齣現頻次較高是關於交付流程的糾紛,占比達33%。投訴信息顯示,有部分業主在收樓時遭遇開發商要求先交費簽署收樓協議纔能去看房驗房。還有不少業主反映購房之後遲遲無法辦理網簽,其中原因是“開發商未拿到預售證就售房”。還有是因為房屋沒有達到收樓標準的,“去年3月份首付300萬元(全款400萬元)購買瞭一套房子,答應6月30日精裝交付,但如今卻是毛坯交付,且遲遲無法辦理房産證”,也有業主反映是因為“開發商將房産抵押給瞭銀行,業主付完全款後既不能網簽也無法確權”。
此外,交房時的收費問題引起的糾紛也不在少數,業主報料“收房後開發商稱門嚮外開瞭一段距離,房屋麵積多瞭0.6%,要求補收房款,但是卻不補償業主減少的公攤麵積”,還有業主反映購房簽閤同時發現“開發商存在雙閤同,捆綁銷售傢具,並且還誘導和強迫業主簽署委托驗收房的協議”。
交付流程通常是先驗房後交費再收房。所以開發商要業主順利網簽,需確保交房時具備辦證條件,切忌違規開售。此外,還需提前公示資料,明確結算麵積、收取的其他費用等,購房者收樓前也可上網進行相關資料的查詢或緻電開發商提前瞭解。
案例3
逾期交付糾紛
據南方日報記者調查發現,位於廣州黃埔區的實地常春藤六期尚藤花園共有11棟住宅,目前僅交付三棟,部分樓棟原本預定2021年10月30日交付,然而再三延期,迄今為止已經延遲交付近5個月。按照閤同規定,6棟、7棟、11棟應該於去年10月30日交樓,然而業主沒有等來交房通知書,卻收到瞭延遲交樓通知書,並且未告知具體交樓日期。隨後,本該於2021年12月30日交付的1棟、3棟也未能如期交付,並且整個六期項目陷入停工狀態。經過業主們與開發商再三協商後,開發商承諾將在資金到位後於春節後開啓全麵復工,今年3月30日即可交付6棟、7棟、11棟,但是2月中旬記者到現場實地考察時發現,項目依然沒有施工痕跡。時至今日,現場施工樓棟有限,多棟未完工的樓棟依然麵臨再次延期交付的風險。
解析:交付時間引發的糾紛在交付問題中占比13%。交付時間引發的糾紛,最常見的狀況就是延期交付,有業主報料購房之後卻發現停工半年,“去年10月,開發商資金鏈斷裂,工地停工,開發商承諾3月1日復工,但至今仍未復工”。也存在部分樓盤雖未延期,但是由於交付時間過長,業主齣於擔憂而産生退購等糾紛,有業主反映“開發商惡意延期,本來計劃2023年12月交房,開發商卻以陽台改造為由,延期到2024年5月份”。
按期交付是保交付的底綫,也是購房者和開發商都非常關注的問題。特彆是在當前房地産行業發展整體下行的背景下,逾期交付風險提升,業主在購房前首先就會對開發商的信用資質及其過往開發樓盤的交付時間進行衡量比較,同樣,房企也應全力保證按期交付,“保交付”直接影響到房企的公信力和在業主中的口碑。
案例4
交付配套糾紛
綠地杉禾田承諾好的“名校直屬”變成掛牌學校就是其中一個案例。廣州市黃埔區綠地杉禾田晶捨小區業主反映,當初買房時被“廣州大學附中”的教育資源宣傳所吸引,但現在確定的學校和當初開發商承諾的卻不一樣瞭。開發商在售房階段公開宣傳“廣大附中直屬”“九年一貫製”等標語,並且展示2019年與廣大附中簽約的圖片,這一教育配套宣傳吸引瞭不少購房者,有業主更是直言“衝著學校來的,所以雖然樓盤貴一點,但為瞭教育資源,溢價是能接受的”。業主們滿心期待交樓,然而顯示承諾好的“九年一貫製”沒有確定的消息,緊接著是今年初杉禾田項目配套學校確定瞭“廣大附中高新區實驗學校”的校名,這並不是業主們期待的“直屬名校”。對於業主們的不滿,綠地杉禾田項目相關負責人錶示涉及到配建校捨的教育資源,需以教育部門具體落實情況為準。對於銷售人員口頭違規宣傳、誤導消費者的情況,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如今營銷中心內,與教育相關的宣傳已基本不見。
解析:交付配套和物管服務引發的糾紛,在交付問題中占比都接近10%。隨著購房者對居住質量的追求越來越高,對於交付配套的要求已經不僅僅包括商場、學校、醫療交通等實現生活便利的設施,還包括園林景觀、運動健身場所等提高生活品質的設施。整理投訴信息發現,有些項目因為施工規劃變動部分設施不能兌現,使購房者預期落空而引發糾紛;還有些項目是開發商在銷售階段進行虛假誇大宣傳,實際收樓和宣傳差異大而導緻的糾紛。
樓盤教育配套一直是不少開發商的營銷賣點之一,同時也是眾多有子女傢庭購房置業的決策依據,一旦發生學校無法如期開學或者學校開辦單位變動等與購房承諾不一緻的情形,都會引起業主的強烈不滿而引發糾紛,這也是收樓糾紛的重災區之一。
另外,物業服務作為長期工作,貫穿業主整個居住周期,物業服務水平的高低對業主居住體驗的影響更是長效而深遠。特彆是在疫情發生以來,物業服務在社區防疫工作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得到社會各界越來越高的重視,物業已越來越成為購房者的重要考察因素。提升物業服務工作水平,提高智能化物業管理能力與人性化管理理念,有利於提高業主的居住體驗滿意度,也有助於增強房地産市場的購房信心。
值得一提的是,完善的生活配套設施和高品質的物管服務能夠增強業主對開發商的信賴度和好感度,是樓盤成交的“助推劑”,不可不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