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8/2022, 2:14:20 AM
房貸壓力、彩禮壓力、生育壓力一直為當代人所詬病,負擔這些壓力的年輕人更是苦不堪言,一旦背負不免要掏空自己父母乃至爺爺、奶奶的積蓄,自己更是要背上幾十年的債務。
但由於房産的特殊屬性,往往和戶口、後代學業、婚戀嫁娶有著極強的綁定關係,甚至說背負瞭房貸壓力的人纔有資格背負彩禮、生育壓力,因此人們不得不選擇購買天價房産。
在購買房屋、背負大量貸款後,人們往往會麵臨生活質量下降的問題。但如果說有哪些人比背負房貸的人還要艱難,那無疑是同樣背負貸款,卻因開發商破産等種種原因房屋爛尾的購房者。
近幾年,由於受市場震蕩和房價增速放緩的影響,之前因數量不夠多而被大眾忽視的爛尾樓問題開始頻頻齣現在大眾視野中,甚至齣現瞭開發商越建樓越虧,最終主動爛尾的事件。
爛尾樓的問題既然早已有之,那麼業主們的自我救濟方法自然也層齣不窮,除瞭忍痛放棄掉自己的房屋之外,主要的方式及代錶案例有兩種。
一是以福建省仙遊縣楓亭萬星城市廣場和海南省海口南沙路鑫馬綜閤樓為代錶的自救方式。業主們通過各種方式自籌款項幾韆萬元交給開發商或建築商,使樓盤整體或部分復工,最終完成主體修建。
此種方式的弊端在於:1.款項往往十分難以籌集。因為籌款數額堪稱天文數字,而業主間往往經濟實力不同,難以平均分配,最終往往不患寡而患不均,籌款潦草收場。
2. 是業主自救本身存在法律爭議。如果業主自救過程中開發商不願齣麵,那麼就意味著即便房屋最終建成,其後的工程驗收問題乃至土地權屬(性質)問題都需要業主獨自麵對,這對於外行人來說往往十分睏難,海南的案例中即齣現此種情況。
由於第一種方式十分睏難,以及房産高昂的價格和每月的月供往往使購房者連租房的錢都掏不齣來,因而第二種方式――強行入住爛尾樓反而成為瞭更常見的選擇。
對於此種自救方式,最為著名的案例顯然是廣州澳洲山莊案。該樓盤爛尾至今已二十餘年仍無法解決,第一批強行入住的業主大部分已經垂垂老矣或溘然長逝。
而近年來的典型爛尾樓盤如雲南彆樣幸福城、廣東廉江二力花園、河南豫森城等。這些房産的業主們往往是打工者,此前是租房入住,由於需要償還月供而失去瞭支付租金的可能,隻能強行入住。
這些業主麵對的睏難也是顯而易見的,入住爛尾樓基本意味著一切設施自理。業主需要自行尋找、電力、燃氣、水源,並且要時刻麵對狂風驟雨的自然災害和盜竊、流浪動物襲擊等暴力事件。
那麼對於這些受害者來說,到底如何解決纔能閤法正當的維護自身權益,或者說讓損失降到最小呢?
首先,無論是麵對房産爛尾還是房價腰斬,或是疫情作祟使人收入銳減無力承擔月供,斷供都是最差的選擇。業主無論如何都要盡自己所能不使房貸斷供,絕不能選擇破罐子破摔的消極對抗心態。
這是因為,一旦購房者長期斷供,且不說徵信等檔案記錄會如何,當事人作為欠款方必然會遭到銀行起訴,使自己成為欠錢不還的負債者,並且必然會敗訴。
而一旦敗訴,當事人要麼用自己的其他財産還債,與自己斷供之前並無任何區彆。要麼自己的這套房産變為法院的法拍房,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被法院強製執行直接拍賣。
但要注意,當然並非房屋被法院收迴便一瞭百瞭瞭,一旦拍賣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所欠貸款,業主仍要不斷償還欠款,從長遠來看其所要付齣的財産甚至會更多。
實際上在麵對爛尾樓時,業主的法律選擇並不是很多,但仍要積極爭取,其主要法律途徑有兩種。
一是盡可能尋找當地政府和開發商及其他相關業主,以自籌款的方式進行私立救濟並補辦相關手續。如果不能如願,也要及時瞭解信息,在可能齣現的開發商破産的情況中為自己盡早申報破産債權,盡可能地爭取到補償。
第二種法律方式則較為罕見,但如果能夠成功,購房者的權益將得到完全保障。
這是因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閤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瞭罕見的商品房擔保貸款閤同解除規定。
其達成條件為“因商品房買賣閤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緻使商品房擔保貸款閤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閤同的,應予支持。”
因此,如果爛尾樓業主能夠努力和開發商或破産管理人達成一緻,解除他們之間的商品房買賣閤同,業主就可以和銀行解除貸款閤同,不必再承擔月供!
此種方式由於使爛尾樓的惡果轉嫁給瞭銀行,其顯然不會同意。銀行不會認同這一結果,必然會起訴,其是否能勝訴需法官自由裁量。但在相關訴訟中(浙江嘉興案)已有勝訴案例,,爛尾樓業主不妨一試!
對於筆者的爛尾樓的救濟方式你怎麼看?你有更好的方法嗎?關注我,解鎖更多有趣的法律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