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5/13/2022, 1:31:23 PM
2021年,部分保時捷車主在購車時標配的電動轉嚮柱功能,因芯片短缺被更換為手動調節轉嚮柱。消費者經過幾個月的漫長等待後,卻被保時捷告知電動轉嚮柱不再後補,官方解決方案是補償2300元代金券。該補償方案引發消費者不滿,紛紛投訴維權。
保時捷單方麵減配是否閤法?
消費者的權益如何保障?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進行瞭調查
宣稱“由於芯片短缺”
保時捷單方麵“減配”
保時捷車主張先生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錶示,2021年12月,他在廣州番禺保時捷中心訂購瞭一輛2022款保時捷macan,選配瞭14嚮、帶電動方嚮盤調節和舒適進入。今年3月底,張先生在社交平台看到網友的帖子纔得知, 保時捷單方麵取消瞭原本應裝配的電動轉嚮柱。
“保時捷官方和番禺保時捷中心早已得知情況卻沒有主動通知消費者,我去4S店問詢後,工作人員纔告知電動轉嚮柱確實取消瞭,且永遠不再配置。”張先生說,由於自己還未提車,看到補裝無望後選擇瞭退車。
▲保時捷車輛交付狀態臨時調整通知。
2021年,車主鍾先生購買瞭一輛保時捷卡宴coupe,8月份提車時,保時捷中心告知因芯片短缺,廠商需要對車輛的産品配置進行臨時調整,將原有的電動轉嚮柱調整為臨時使用手動轉嚮柱,並保證待電動轉嚮柱采購完整後,將立即通知車主免費加裝。隨後,保時捷中心還與鍾先生簽署瞭後補協議。
然而,經曆瞭半年多的等待,今年4月初,4S店告知鍾先生,車輛將不再配置電動轉嚮柱。
遼寜瀋陽車主李女士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錶示,她於2021年4月訂車,提車時發現缺少電動轉嚮柱,4S店工作人員口頭承諾後續會進行補裝。記者在李女士提供的配置單中看到,14嚮電動調節包含座椅調節、方嚮盤調節等,屬於車輛的基礎配置。
記者瞭解到,不少車主都麵臨類似問題。在黑貓投訴平台上,有600餘條保時捷相關投訴,其中不少都是車主關於電動轉嚮柱的投訴。
取消補裝計劃
保時捷再度毀諾
瀋陽車主李女士告訴記者,保時捷官方聲稱,2021年7月到2022年,已要求4S店通知所有車輛缺失電動轉嚮柱的客戶,不再補裝,但自己並未收到通知,是通過社交平台纔得知的。
記者瞭解到,大多數保時捷車主與李女士一樣, 都是在社交平台和相關論壇看到討論,纔知道自己的愛車將不再補裝電動轉嚮柱。
4月27日晚,大量車主進入保時捷新車上市直播間維權,要求保時捷正麵迴應的信息在直播中刷屏。同時,在保時捷官方微博評論區,不少網友評論留言吐槽。
隨著輿論持續發酵,4月30日,保時捷(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發布瞭《保時捷中國緻車主的一封信》,稱“2021年下半年,我們從總部獲悉,為瞭保證車輛的及時交付,部分車型配備的帶電動調節功能的轉嚮柱更換為手動調節的轉嚮柱,以確保車輛交付後仍可實現方嚮盤位置調節功能”“保時捷部分車輛將電動調節功能的轉嚮柱更換為手動調節轉嚮柱,且取消瞭後續恢復更換計劃”。
然而,消費者對此並不認可。
“既然早就知道解決不瞭芯片短缺問題,為什麼不提前告知未提車的消費者?”車主張先生錶示,買車前他是看到保時捷官方介紹車輛配備電動轉嚮調節功能纔繳納瞭訂金,結果等瞭半年多,被告知更換為手動調節的轉嚮柱,隻好選擇退車。
李女士告訴記者,4月26日,她在瀋陽保時捷中心看到新到的卡宴配備瞭電動調節方嚮盤。對此,工作人員稱,“之後交車安裝電動轉嚮柱是隨機的”。李女士無奈地錶示:“難道買車還得像抽盲盒一樣嗎?”
“保時捷難道不應該優先將配件補償給已經提車的消費者嗎?現在既不能退車,也不能補裝電動轉嚮柱,我們已經提車的車主就隻能被動接受嗎?”李女士質疑道。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瞭解到,目前保時捷官方錶示將補償未裝配電動轉嚮柱的車主2300元代金券。但據多位車主透露, 保時捷相關車型加裝電動方嚮盤要花費3萬元以上。
▲左圖提到代金券是3500元,最早保時捷官方並未明確補償2300元代金券,而是針對不同車主給齣不同的賠償方案。
專傢認為保時捷明顯違約
現行補償方案對消費者不公平
5月6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就保時捷單方麵減配和下一步解決措施等問題緻電保時捷中國客服中心。客服人員稱沒有權限告知,告知記者可發郵件至保時捷中心取得聯係。隨後,記者發送郵件至指定郵箱,截至發稿前未收到迴應。
隨著保時捷減配事件持續發酵,越來越多的車主加入維權行列。多位保時捷車主在社交平台發布的內容顯示,此次減配涉及車型包括卡宴、Taycan、帕拉梅拉、Macan等。記者瞭解到, 車主們的訴求主要有3種:保時捷召迴該批車輛,統一安排到4S店安裝電動轉嚮柱,承諾延長質保時間;退車;返還補裝現金。
保時捷單方麵宣布車輛減配且不再補裝的做法,是否涉嫌欺詐消費者?
河南英倫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文得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錶示,在這一事件中,不排除保時捷公司存在消費欺詐的可能。但是,認定保時捷公司消費欺詐需要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電動轉嚮柱功能對消費者決定是否購車有重大影響;
二是保時捷公司在與消費者簽訂購車閤同後,沒有為兌現後續補裝電動轉嚮柱的承諾而做任何準備工作。
如果具備上述兩個條件,那麼保時捷公司在售車過程中,就存在誇大其所提供汽車的性能,進而誤導消費者的虛假宣傳行為。根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六條第(八)項、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屬於欺詐行為。
黃文得認為,即使保時捷公司沒有欺詐消費者,其在緻車主的公開信中已經明確錶示不再兌現後續補裝電動轉嚮柱的承諾,屬於違約行為。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導緻保時捷公司後續補裝電動轉嚮柱的成本增加,但是疫情已經持續較長時間,保時捷公司應當可以預見疫情對其可能産生的商業風險。因此,保時捷公司不得以不可抗力為由主張減免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規定,保時捷公司需要賠償消費者的損失數額相當於因其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即消費者自行加裝的費用。 保時捷公司單方提齣的“補償2300元代金券”的解決方案,顯然對消費者不公平、不閤理。
記者手記
數據顯示,2021年保時捷全球銷量為301915輛,同比增長11%。其中,中國市場交付95671輛,同比增長8%。中國市場也連續第七年成為保時捷品牌全球最大單一市場,占其全球銷量的31.7%。
中國市場對於保時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此次減配事件中,保時捷的錶現與其豪華品牌的定位相去甚遠。從開始的不主動告知消費者,到後來隨著維權人數增多,繼而強硬宣布取消電動轉嚮柱的補裝,其所作所為,令不少消費者感到失望。
閤同是對買賣雙方的約束。 保時捷的行為顯然與其市場地位和競爭力不匹配,從消費者的角度看,更像是“乘火打劫”。 作為一傢全球知名的汽車製造商,保時捷應清醒地認識到自己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提高産品質量及服務水平,尊重中國市場和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