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11/2022, 5:54:21 PM
今年兩會期間,關於房地産和樓市的提案居然不少: 建議取消商品房公攤麵積、租購同權、“取消商品房預售製”、“實行現房銷售” 等,均引起人們廣泛的討論。尤其是公攤麵積這一問題。
01
公攤這個概念到底是怎麼來的?
首先明確下什麼是公攤麵積。
公攤麵積
又稱公攤建築麵積
公攤麵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産權人共同分攤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麵積,包括:電梯井、樓梯間、公共門廳、過道、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麵積。
截圖自百度百科
這個概念是怎麼來的呢?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香港的開發商們賣房是整棟樓齣售的,有這個經濟實力的購房者肯定不多,開發商變現就比較慢瞭。怎麼加速變現,更快地賣齣房子呢?
1952年,開發商吳多泰提齣:一棟樓分層賣,加速變現。果然一拆,一棟樓很快就賣完瞭。 “分樓”這個創舉也為公攤麵積的齣現提供瞭基礎。
1953年,霍英東學習瞭吳多泰“分樓”的操作,還提齣瞭 “樓花”和“分割” 兩個創舉。
樓花就是期房 ,並且提齣瞭可以分期付款,順便說一句樓市說明書(也就是現在的戶型圖)就是那時候創造齣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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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也就是産權分割。 畢竟按層賣還是太貴瞭,很多人依舊買不起。但如果一棟樓分成100戶,這購房門檻不就大大降低瞭嘛,終於普通人也買得起房子瞭。
但又一個問題誕生瞭,設備間、花園那些公共區域怎麼辦?這個成本開發商肯定是不會承擔負責的。之前一棟樓不用算,分層也好算,直接平分,5層樓就分成5份嘛。現在按戶賣,怎麼算?每戶戶型不一樣,占用的麵積都不一樣,那就一起分攤,你房子麵積大就多攤點,你房子麵積小就少攤點。公攤由此誕生。
之後隨著李嘉誠香港長實係的崛起,公攤這個模式也被普及到瞭香港各地。
1978年之後,賣樓花、公攤等操作被內地的開發商們學習推廣到瞭全國各地,直至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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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攤滿滿的都是坑?
目前,建設部1995年頒布的《商品房銷售麵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麵積分攤規則》對於哪些麵積應計入公攤麵積有具體的規定和標準。但 公攤率,尚未有具體的標準 。
現在,從高層、洋房到彆墅,住宅類型比較多,不同類型的房屋配套也不相同,所以公攤比例也無法設定上限。但一般來說,有行業數據顯示: 多層的公攤麵積一般在12%-18%左右,小高層的公攤麵積在18%-24%左右,高層的公攤麵積一般在25%-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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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個比率也是一個大概,所以在全國政協委員洪洋看來,這裏麵的“水分”實在是太大瞭:
第一:公攤麵積無法測量清楚。 沒有一個專業機構在業主或者第三方專業機構的監督下,測量清楚每一戶的公攤麵積,也沒有哪個業主測量清楚自己傢的公攤麵積。但是老百姓卻為他承擔瞭高額的費用。
第二:公攤麵積劃分沒有統一標準 ,哪些區域屬於公攤麵積哪些區域不是,有沒有重復收費,現在隻能由開發商說瞭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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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業主並未享受到公攤麵積的閤法收益。 因為公攤麵積既然是攤給業主的,那公攤麵積所産生的收益,包括於廣告位、車位、會所、超市、等收益,也應當分攤給業主。但事實並非如此,開發商隻是將公攤數據和費用分攤給業主,但是公攤麵積産生的收益,卻被開發商據為己有,業主什麼都沒看見。
第四:物業費按照建築麵積收費是不閤理的。 物業公司服務的隻有公共麵積,而並不是入戶服務,居民室內的衛生和設施都由居民自己去承擔費用,但物業費卻包括瞭室內麵積。
而公攤麵積同樣不供暖,卻大多數采暖費都是按照建築麵積來收的,包括瞭公攤麵積收取的。這樣收費是不是不閤理?
以上四點,也是很多購房者認為公攤坑的原因。
既然這麼坑,那取消公攤麵積怎麼樣?
3
公攤真的坑,那取消怎麼樣?
拿香港來舉例,取消公攤其實對於房價來說並沒有特彆明顯的變化。畢竟一塊地能建多少建築麵積是固定的,目前 大多數樓盤往往是努力減少公攤、增加得房率 ,為瞭更好賣。
重慶2002年齣台瞭《重慶市城鎮房地産交易管理條例》 ,明確規定商品房的現售和預售要以套內麵積作為計價標準,也就是說 當地的房子同時有套內和建麵兩個維度 。
套內麵積單價和建麵單價,在買房時銷售都會告訴你。不同的樓盤也可以清晰地進行對比,從而做齣選擇。所以說 公攤麵積不是坑,公攤麵積不透明纔是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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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大傢對公攤的怨聲載道並不是不願意付這筆錢,而隻是希望自身作為消費者,能夠更清晰明瞭地知道自己這錢為什麼多付,多付是否閤理。而不是開發商們一傢之言,模糊界限,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
說到底,民眾更關注的是如何推動公攤麵積更加公開、透明。
如果真的取消公攤,事情會怎麼樣?就如硬幣都有兩麵,看事情要用辨證的思維來看。
公攤取消的好處:
購房體驗更透明,不至於因為自己算錯得房麵積或者被樣闆間迷惑,原本100�O的大三房變成兩居室,打亂未來計劃。
物業費、取暖費估計會明顯少不少。
手氣好的話,房價均價沒變,總價降瞭,入手時爽歪歪。(如果這樣估計不少老業主得血壓上升,準備維權,或者要求賠償瞭。相信沒有業主會選擇忍氣吞聲,默默承受這筆虧損)
公攤取消的壞處
公攤“取消”,首先開發商在造房時,為瞭多盈利,就縮減樓梯、大堂等的成本,還有可能從原本的一梯兩戶/三戶變成一梯六戶/八戶。
物業費少瞭很多,物業可能開始不作為,對整個社區維護不及時等。
另外如果因為不交公攤費,使得公攤麵積産權落到開發商手裏,後期居住估計會有很多不便利之處。
相比上麵好處講的房價降低,房價上漲的可能性更大。即總價不變,單價上漲。如果是所有樓盤都這樣,對購房者來說,買房壓力就更大瞭。
其實取消公攤並不是第一次作為提案被提齣瞭,隻是之前都不瞭瞭之瞭。不過如果後期公攤真的取消,並且繼續維持限價,從而讓購房者不多支付購房成本,並少付些物業費,那可真是個好消息。
最後問一句,你希望取消公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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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重聲明:以上內容僅為本號觀點,力求客觀,但買房還需自身多跑多看,本文內容可以參考,但不作為具體買房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