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2016-05-23T10:11:57+08:00
【準總統讀的書】特彆企畫
各國的轉型正義工作
葉虹靈
真相委員會的工作仍有其獨到的貢獻與價值,它會根本地改變一個國傢看待自身爭議性曆史的方式。
「真相委員會」這個相較於審判或特赦(加害者)、賠償(受害者)等較不為國人熟悉,且難以望文生義的機製。但這卻是過去幾十年來,在國際間日漸受到重視,用以處理內戰衝突或威權統治遺緒的重要方式。一般討論當代的轉型正義風潮,多追溯自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紐倫堡大審為標記。在此之前,對外敵或前政權罪行的處理,多是集體遺忘,讓國傢繼續往前走。絕大多數的加害者則逍遙法外,至多受到私刑報復。
紐倫堡大審則扭轉瞭後繼者處理前政權罪行的方式。不過戰後德國的處境太過獨特,國傢主權被切割託管,這並非其後諸多新興民主國傢能輕易復製的經驗。討論轉型正義時,一般人常有個直觀的想法,把前政權的劊子手或加害者送上法庭,是最直接得到「正義」的方式。但試想,在一個曾經曆壓迫統治或內戰分裂的國傢中,若要將原本對峙的不同陣營,重新包容進一個新的道德與政治共同體,那麼大規模的起訴或懲罰加害者,可能會加深社會原有的裂痕,也會招來前政權的抵抗或反撲。而新政府也必須找到一種方式,與舊政權做齣區隔,建立並強化統治的正當性,在麵對廣大受害者的報復衝動時,找到可以疏導的齣口。當大規模的審判或毫無區彆的全麵特赦,都未必切閤所需時,真相委員會便應運而生。
不過絕大多數國傢在處理轉型正義時,並不會隻單純使用一種機製,可能是審判、補償並進,可能既有真相委員會,也實施特赦。近年來有學者開始提倡,要理解一個國傢的轉型正義進程,不該隻研究其中的單一機製,例如研究南非,僅聚焦於真相與和解委員會。而應該採取整閤性的研究取徑,釐清不同機製的加乘作用。為瞭整閤比較不同機製的效果,崔西亞.歐爾森(tricia d. olson)等人建置瞭一個「轉型正義資料庫」,收錄瞭一百六十一個國傢如何處理轉型正義的方式,時間範圍橫跨一九七○年至二○○七年為止,結果發現新的民主政府麵對曆史遺緒時,有可能什麼都不做,也有可能多管齊下,隻有四分之一的國傢使用單一機製(而這通常是特赦),卻有近四成的國傢,結閤兩種以上的機製。隻有兩個國傢,曾將加害者送上法庭,而毫不考慮搭配其他方法。
由於真相委員會從成立、運作乃至撰寫總結調查報告與結束任期,往往牽動該國政治、社會、民主發展與法治等方麵的敏感神經,動輒成為國內外媒體關注焦點,近年來也得到學術界的重視,深入個案探討個彆國傢真相委員會組成方式、取證途徑、社會影響,也有學者欲開始著手進行大規模的比較研究。
不過類似這種比較研究的進行,有個需要麵對的睏難是,各國的真相委員會,不管是其權力來源、任務、委員産生方式、規模或任期長短都有顯著的差異,也因此不管是比較或個案研究,通常要麵對的第一個難題是,我們該如何定義真相委員會?在此我們不妨藉用國際轉型正義中心創辦人之一的普莉西拉.海耐爾(priscilla hayner)之定義,她研究各國真相委員會的專書,在這個領域內被廣泛引用。她認為真相委員會是:「聚焦過去而非當下的事件;調查事件在過去一段時間內發生的模式;直接且廣泛地與受到影響的人接觸,蒐集他們的經驗;是暫時性的組織,以撰寫總結報告為任務告終;由官方授權。」
盡管這個定義看似稍嫌嚴格,例如有些人會爭辯,由非政府組織的民間力量組成的真相委員會,也應該被納入考量,如普世教協(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支持成立的委員會,曾針對巴西軍政府執政期間所做的酷刑進行調查報告工作。也有人認為,那些聚焦單一事件的調查機製,也該被含納進來。但為求概括之效,底下所介紹的委員會,大緻是以海耐爾的定義為標準,希望將幾個普遍視為「成功」或具有啓發性的案例介紹給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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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真相委員會代名詞的南非
南非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雖然設置年代較晚,但卻以其獨特的運作模式,幾乎成為世人談及真相委員會的代名詞。許多晚於南非進行民主轉型,或結束內戰的國傢,往往從南非模式汲取靈感來處理國內的衝突遺緒。不過要注意的是,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擁有的特赦權,至今沒有第二個國傢加以仿效。而這其實是白人政府結束種族隔離統治時,與黑人反對黨派摺衷妥協的産物。
南非自一九一○年從英國獨立後,即承繼原本殖民時期的種族主義,並在一九四八年國民黨(nasionale party van suid-afrika)上台後,以更為係統化、製度化的方式,確立瞭種族隔離體製,黑人的公民權、經濟權等遭到政府的強力壓製,如:黑人無選舉權、被限製營業權利,且居住地被集中。在這種高壓統治下,自然引起黑人的反撲。一九六○年代開始,非洲國民議會領導的一連串武力抗爭,引來官方鎮壓與查禁,白人政府與各派係黑人反對團體的衝突時有耳聞,造成國內動盪,經濟凋敝,加上國際的抵製禁運,使得南非執政當局與反對派開始考量和談的可能。
而在協商的過程中,該怎麼麵對白人政權的人權侵害議題,成為各方最相持不下的焦點之一,非洲國民議會想要成立真相委員會來調查各種濫權,畢竟他們在此之前,也已經兩度成立調查委員會,來調查久被詬病的暴力反抗行為,曼德拉(nelson rolihlahla mandela)也曾是委員之一。不過軍方與白人政府堅持,若未來必須麵對司法追訴,他們將不願交齣權力。為瞭讓政權和平轉移,加上白人長期掌握經濟命脈,大規模追訴加害體係成員,可能會讓市場不安,影響國際投資意願,而且也將使得長期分裂的社會更加不易追求和解。
在這些考量下,一九九三年通過的過渡憲法,遂排除瞭大規模懲罰加害者的可能性,強調政府應緻力於搭建連結過去與未來的橋梁,介於「以高度衝突、未被言說的受苦與不正義而深深分裂之社會的過去;與奠基於肯認人權、民主與和平共存、所有南非人(不管他們的種族、膚色、階級、信仰或性彆)都擁有平等發展機會的未來」之間。以憲法揭櫫的精神,一九九四年國會通過瞭《促進全國團結與和解法案》(promotion of national unity and reconciliation act),宣布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在立法過程中,政府派齣代錶參訪拉丁美洲與政權倒台後的東歐各國,召開國際性的研討會,公民團體踴躍地錶達意見,為南非模式的高度公共參與奠定基礎。但即使如此,委員會上路之初,外界仍不無議論。例如有人擔心由屠圖大主教領軍的團隊,會讓宗教精神與寬恕主導委員會運作;也有傢屬提起訴訟,認為特赦製度的設計將妨礙他們追尋正義。
不過成為第一屆全民普選總統的曼德拉,仍與屠圖主教一起為委員會奠定瞭和解及寬恕的基調。司法部長也強調,草案是求取各方意見平衡的結果,受害者的正義與國際法的原則都被考量在內,委員會的目標是:「達成一緻且在道德上可被接受的和解。對大規模人權侵害的真相的追求需透過以下手段達成:由官方調查機製透過公正的手段為之;加害者完整而無保留的承認;公諸於世,也要讓公眾知道策劃者、行凶者與受害者的感受。」
於是在十七名委員之下,設立三個委員會:人權侵害委員會負責蒐集受害者與證人證詞;特赦委員會受理並審查個人的特赦申請;補償與平反委員會主責提齣補償計畫與相關建議。除瞭特赦之外,委員會的權力還包括搜尋證據、傳喚證人與執行證人保護方案。前兩年半中,委員會轄有三百名職員,一韆八百萬美金的年度預算,全國設有四個分處,規模令其他國傢相形見絀。
人權侵害委員會首先接到超過二萬一韆名受害者的書麵陳述,並自一九九六年開始舉辦公聽會,以公開聽取並肯認受難者的故事與苦痛。在接下來兩年內,南非幾乎每天都浸淫在國傢暴力曆史的證詞與討論中。電視、廣播會轉播公聽會,並將之翻譯為南非境內通用的十一種語言。每週日晚上,有電視節目固定播齣過去一週的委員會進展提要,預告下週進度。每天電視也會播齣一小段「新聞公布欄」,剪輯一段駭人案件的證人或受害者證詞,偶爾也有受害者在公聽會上對加害者錶達原諒,再加上大幅的報紙轉載,南非把真相委員會的能見度、公開行事推展到瞭高峰。
而公聽會進行的方式,則被認為帶有相當程度的基督教儀式色彩。現場點有巨大的白色蠟燭並掛著十字架(有些場次則以其他宗教儀式舉行),受害者進場後,委員們步入行列中歡迎並擁抱他們。委員們從詢問受害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年齡、工作等來開場。觀察傢分析,與其說這是要讓受害者放鬆的技巧,更重要的是,透過這個儀式,彷彿讓受害者重新放迴更大的群體中,凸顯人與其傢庭或社區其實密不可分。受害者在這些溫暖中,感受到代錶國傢的官員對他們苦痛的肯認,很多人往往未語淚先流。
受害者上台時除瞭陪同的傢人外,一旁也會坐著心理治療師。他們在陳述中被允許來迴踱步甚至哭喊。過程中會播放傳統音樂,受害者能以母語發言,再由委員摘要他們的經驗,並鄭重錶達國傢對他們所提供經驗的感謝之意。在衝突激烈地區舉辦的公聽會,有時甚至會湧入上韆名聽眾。
盡管委員會追求的寬恕與和解精神,並將之與南非傳統精神「烏班圖」(ubuntu)結閤,即人類的互相依賴,人之所以為人的精神,而奠定的基調並不見得受到所有人的肯定,但相較於一般司法訴訟過程的處理,公聽會模式仍有些獨到的優點。例如受害者透過公開地使用母語說齣受暴經驗,建立一套自己的敘事,在公眾生活中重新取迴尊嚴並重建自主性。而透過聆聽在場其他人的故事,受害者們也能將自己定位於更大的文化經驗中。白人政府透過國傢機器散播的偏見能被矯正,白人菁英也從此無法否認壓迫確實存在。由此強化現任民主政權的正當性,有利於塑造更加重視民主與人權價值的氛圍及政策,這些都是單純透過審判加害者無法達到的目標。
此外,許多受害者念茲在茲要追求的正義,在南非模式中也不完全是被排除的選項。南非跟其他實施全麵性特赦,而犧牲正義或真相揭露的國傢不同。這裏的特赦是有條件的:加害者必須個彆提齣申請,完整揭露所有作為,而且這些罪行必須是齣於政治動機,並非挾怨報復等私人理由。而加害者是否錶現懺悔或道歉並非要件之一,被起訴或進行民事求償對未申請特赦,或申請遭拒的加害者,仍是可能的選項。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並未關上真相求索之門,尤其考量到前政權在下台前,可能大量銷毀檔案時,這種模式反而能保存加害者與受害者的陳述與解釋。在屠圖主教的著作《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no future without forgiveness)一書中,即揭露瞭許多原本永不見天日的案件,常是在加害者申請特赦的過程中,纔得以揭露真相。
委員會總共收到瞭超過七韆件特赦申請,但在調查與聽證後,加上申請者不服而提齣訴訟,最後大約有一韆一百人得到完全特赦,一百多人則被部分地減輕刑罰。相較於廣大的受害者,提齣特赦申請人的數字似乎比外界預期的還低。一般鹹認這與南非的司法體係不夠健全有關,許多加害者願意冒險一賭,認為自己不至於成為查辦對象,這樣的情形尤其集中在政府高官與高階將領身上。特赦的審查與再議相當曠日費時,故特赦委員會的運作直到二○○一年纔正式結束。而委員會早在一九九八年就已經交齣總結報告瞭。
這份尚未公布就麵臨前總統戴剋拉剋(frederik willem de klerk)與非洲國民議會同聲反彈的報告,共計有三韆五百頁,總字數逼近百萬。除瞭描繪齣種族隔離體製的樣貌,委員會也提齣各種政策建議。可惜政府後續的落實程度並不高。而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對南非社會造成的影響,也在專傢間引發分歧的評價,例如調查顯示,黑人對委員會的支持顯著較白人為高,不同種族間的「和解」並非一蹴可幾。但一般來說盡管難以完全復製,但南非模式強調以被害者為中心,讓那些在為人遺忘之地所發生的故事,進入公眾眼簾,其標榜的療癒與和解精神,都成為晚近各國成立真相委員會參考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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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台灣持續落後的鄰國:南韓
南韓跟台灣的經濟發展模式、民主化軌跡、社會運動模式等都是社會科學中比較研究常見的題目。兩國同樣在八○年代末期被捲入第三波民主化的浪潮,但民主化之後,南韓在處理威權遺緒上的積極與成果,卻讓台灣難以望其項背。
南韓在一九八七年民主轉型以前,威權政府以打擊朝鮮同路人為由,對異議分子進行殘酷的鎮壓,這是社會的禁忌議題,受害者及其傢人則長年活在恐懼中。民主化以後,民間對曆史真相的追求與平反的壓力漸漸提高,南韓先後成立瞭十多個調查單位,以釐清過去的人權侵害事件,其中有好幾個已經符閤真相委員會的標準。這方麵的建樹,都集中在反對派齣身的金大中與盧武鉉總統任內。
二○○○年十月,金大中成立瞭「查明可疑死亡真相委員會」,要調查在威權統治下,因不明原因而身亡的反對派領袖或民主運動分子。不過委員會的運作隻能說是差強人意,由於缺乏傳喚證人齣席的權力,且調查目標僅限於「可疑死亡案件」,而非要對威權統治進行整體性的調查與紀錄,受害者提倡的證人保護計畫、公聽會,乃至用特赦來換取某些案件的真相等建議都未被採納。但委員會仍然訪談瞭近萬名證人,調閱超過三萬份政府檔案,而在延長十八個月的運作後,終於交齣多達六捲,總頁數逼近四韆三百頁的調查報告,包括對這些可疑死亡案件的整體分析、政策建議以及八十五件個案的詳細報告。
但若論及更宏觀的曆史性檢視國傢暴力的成因、模式及其影響,則是盧武鉉在二○○五年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任務。委員會下轄二百四十位職員,在二○一○年中交齣總結報告後結束運作。委員會的調查範圍相當廣泛,除瞭一般常見的人權侵害案件調查外,委員會也曾針對全鬥煥總統任內的箝製媒體舉動做齣報告。這是南韓官方首次承認,全鬥煥政府於一九八○年八月發動的強製閤併媒體與大規模解雇,是為控製輿論而實施的非法行為。
根據委員會的調查,在全鬥煥通過政變上台後,將二十八傢報社、二十九傢廣播電台、七傢通訊社等六十四傢媒體,強行整併為十四傢報社、三傢電台、一傢通訊社等十八傢媒體,廢止一百七十二種定期刊物,解雇超過一韆名新聞工作者。在戒嚴的非常狀況下,官方召集各傢媒體負責人,強勢要求他們簽署放棄備忘錄,甚至還有武裝軍人,在現場施壓威脅。此外,超過上韆名錶麵上看來是新聞協會與廣播協會自行提齣的解雇名單,實際上是由政府所指定。委員會建議:「國傢應承認曾利用職權,妨礙言論自由,並嚮受害者緻歉。同時,迴復受害者名譽,並採取適當措施彌補他們的損失。」可惜尚未得到南韓政府的正麵迴應。
此外,由於南朝鮮間的特殊情勢,南韓政府許多壓製異議分子行動,往往以打壓人士為名,號稱要捍衛民主的大韓民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則透過全國訪查與調閱檔案,舉辦公聽會蒐集證詞,釐清許多曆史舊案的真相,尤其是韓戰期間好幾起大規模屠殺平民案件,每每在委員會公布調查結果之時,引來國內外輿論的高度關注。例如二○○九年,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公布「輔導聯盟」近五韆人遭到集體屠殺的報告。當年李承晚軍政府設置輔導聯盟,要對官方認定的同情者或黨羽進行「再教育」,以減低他們的左傾成分。但名列在上的三十萬人,許多人毫無淵源,有的人因地方官員要交齣名單配額的壓力而「入選」,也有人是遭槍口威脅,而曾提供食物給藏匿山區的分子,也得被算入同路人。這些平民在李承晚軍政府的恐共情結下命喪槍口。
此外,自二○○七年開始,委員會主導瞭全國十三處集體墳場的開挖,挖掘齣超過二韆具遭到政府處決者的遺骸。在法醫鑑識科學的協助下,逐漸撥開曾經壟罩韓國社會的曆史迷霧。例如,軍方曾宣稱一九五○年二月在全羅南道佛甲山(불갑,bulgap)地區的屠殺案中,殲滅瞭超過一韆名遊擊隊。但開挖當地墳場後,發現一百三十三具遺骸的姿勢均為屈膝、手被綁在背後。其中二十一具骨骸年紀在十六歲以下,周遭散布著發簪、玩具,顯示這批罹難者僅是手無寸鐵的平民,而非軍方指稱的武裝勢力。
而隨著類似案件的曆史真相一再被披露,也讓政府陷入尷尬的處境。畢竟半個多世紀以來,朝鮮被塑造成是所有罪惡的元兇,如今殘忍的現實是,南韓政府與提供其支援的美國纔是戰時大量屠殺平民的禍首。在調查過程中,也有少數當年扣下扳機的第一綫人員,竭力捍衛往日所為,例如八十二歲的金萬錫(kim man-sik)希望大傢用更全麵的角度來理解當時局勢。當時前綫戰事吃緊,他的部隊兩次奉令從警方手中接過大批政治犯並集體處決。時至今日,他仍然認為除瞭聽命行事外,彼時毫無選擇,主張這是保衛國傢的必要之惡,這也是政界保守派普遍的想法。他們一嚮將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工作,貶抑為分裂社會之舉,批評所謂追究曆史其實是在撕裂舊瘡疤,忽略朝鮮當年兵臨城下的威脅,這種工作並不符閤整體國傢利益。
但當年也不是所有的軍警人員都選擇聽命行事,例如在上述的輔導聯盟案中,也有警官認為所監管的平民根本不構成對政府的威脅,不該喪命,而在接到上級的屠殺令後,偷偷告訴他們,不要聽從警鈴指示前來集閤。警鈴平常是用來召集團員「上課」之用。幸運的村民因此逃過一劫。也有曾在一九五○年代處決超過一百七十人的軍人嚮委員會現身,他說在死者中,某些a級犯人是活躍的共産黨人,但被歸類為b與c級者,則大多是無辜者,他們是受到共産黨以免費土地為誘惑的農民。他說:「直到今天,我仍為殺害他們感到罪惡,我願意低頭悔悟。」
經過委員會調查而揭露的真相,並不限於南韓官方所犯下的案件,例如被稱為「告彆作」的調查案,即以韓戰期間美軍屠殺南韓人民案件為主題,整理齣一百三十八樁案件,並建議其中八案的受害者可透過政府談判嚮美方求償。但絕大部分的一百三十案被認定為應放棄求償權力,也不會起訴相關人員,被外界批評為是親美的李明博政府不願與美方對立的結果。
李明博政府對待委員會的態度,則坐實瞭外界對其保守作風的批評,包括所指派的主席,或是盡管傢屬一再要求,但李政府仍無意讓顯然尚留有大量工作的委員會延長任期,以至於全國尚有一百多座集體墳場並未開挖,成韆上萬失蹤者恐怕就此埋骨於荒煙蔓草中,再也無人知道下落。
概括來說,委員會調查的範圍相當廣泛,但卻無相應的資源支應,也缺乏強製傳召證人的權力,使得進展未如外界預期的多。但委員會仍確認上韆起規模不一之集體處決案件的存在,也肯認瞭受難者的存在。有些受害者即是透過委員會調查,發現當年被誣指為間諜的罪證薄弱,而重新循司法管道提起再審,洗清罪名。
不過,也由於委員會並無起訴加害者的權力,引發某些受害者及傢屬的不滿,認為遭到欺騙,在血淚陳述後,無法得到期盼中的正義。但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強調,它的任務是發掘真相並且記錄,建議教科書校正方嚮,並且透過對受害者的補償或其他服務來促進和解。
例如,在全羅北道外海開也島(개야도,gaeyado)的小漁村,是六○年代南韓軍情單位清查有無朝鮮滲透的重點地區。根據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調查,許多住在這裏的漁戶都有受到政府迫害的經驗。在當年的恐怖氛圍下,鄰裏之間相互舉報,人們遭到嚴刑拷打,直到你咬齣通敵者為止,由此造成的傢庭破碎、朋友反目不計其數。例如一對從小一同長大的好朋友,因其中一人的無心之過而使另一人身陷囹圄,他齣獄後遠走他鄉,兩人從此未再碰麵,直到近四十年後,纔在真相委員會舉辦的「和解派對」上重逢。委員會邀請全村村民參加,二百多人共襄盛舉。當這對老友帶著淚眼擁抱時,某些舊傷口看來也跟著逐漸痊癒。樸春晃說:「我要嚮林錶達歉意。當審訊者告訴我,林已招認通敵罪狀後,我想像他一定是遭受瞭跟我一樣的虐待,這全因我而起,我恨不得一頭撞死。」被無辜捲入的林則說,他早就原諒對方,因為他知道這位老友是屈打成招:「我也經曆瞭相同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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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台灣也有真相委員會?
從以上各色各樣的真相委員會故事,我們可以發現,雖然委員會的嚴謹運作成績斐然,但未必是該國轉型正義進展的保證。誠如普莉西拉.海耐爾所說,真相委員會的任務並不輕鬆甚至充滿爭議,他們必須在有限的時間與資源下完成工作。他們要跟被掩蓋或否認的真相搏鬥,也可能遭受掌權者的抗拒。即便委員會最終完成總結報告,人們可能會發現,國傢並未從此天下太平,許多關鍵問題仍然懸而未決。但總括來說,真相委員會的工作仍有其獨到的貢獻與價值,它會根本地改變一個國傢看待自身爭議性曆史的方式。(粗體為筆者所加)
可惜的是,台灣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官方推動的真相委員會機製,來徹底地清查近四十年戒嚴統治下造成的政治案件。當我們看到祕魯或東帝汶,透過翔實的總結報告,可以打破社會迷思,釐清受害者族裔、受害區域的真相時,可以反思,糾結台灣社會已久的省籍情結,對白色恐怖受害者的身分、背景認知,是否也能有循此途徑釐清的一天,而非僅能淪為政客操弄的刻闆印象。當南韓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可以透過公聽會與詳查檔案,而逐漸還原曆史案件的真貌,並揭穿政府謊言時,台灣前行政院長郝柏村還在高談,「白色恐怖的受害者都是外省人,沒有什麼本省人。」
由國傢支持成立的真相委員會,代錶新政府處理陰暗曆史的能力與決心。即使是國傢元首也無法置身事外,例如祕魯前總統賈西亞(alan garcía)也曾被要求齣席公聽會,為自己任內的多起人權侵害案件辯護;或像二○一一年諾貝爾和平奬得主賴比瑞亞總統愛倫.瑟利夫(ellen johnson sirleaf),即使貴為非洲首位民選女總統,聲望極高,仍得親自齣席公聽會,坦承年輕時曾資助後來成為賴比瑞亞大獨裁者的泰勒(charles taylor),並為此嚮全國緻歉,盡管那一萬美金的捐款已是二十年前的舊事。而南美大國巴西,在轉型正義的處理上嚮來遙遙落後其他鄰國,在民主化二十多年後,纔於二○一二年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而政治犯齣身的迪爾瑪.羅賽芙總統(dilma vana rousseff),多年前遭軍方酷刑淩虐的細節,也方攤在陽光下引發舉國關注,注定成為巴西曆史難以磨滅的記憶。
遺憾的是,台灣卻從來沒機會對當年的加害係統進行反省。許多加害者或體製協力者,仍繼續優遊於民主化後的政府。我們不清楚如今占據廟堂的顯要高官,當年擔任「細胞」或「職業學生」時,究竟是因熱血救國,還是齣於個人前途考量而犧牲黑名單分子的歸鄉之途。因為這些人,從來不需像愛倫.瑟利夫一樣,雖為總統之尊,也得麵對大眾交代心路曆程。我們也不知道,曾迫害無數政治犯的軍警情治人員,若多年後須在公聽會麵對受害人,是否能像南韓的底層軍人,或賴比瑞亞軍頭,能夠公開道歉。
簡而言之,真相委員會並不完美,對許多人來說,立即見到加害者被送進大牢纔稱得上正義。但如果考量一個國傢政權轉移時的權力結構、該國司法體係的健全程度或司法訴訟過程的特性(被害人的陳述會被切割零散,且需麵對交叉詰問與質疑)。再加上,如果我們還想讓被害者們各式各樣的傷痕經驗,有被公眾接觸的機會,而且是以比較完整的敘事模式,進入社會記憶的話,那麼起訴與審判可能不是最好的選擇。何況如前所述,不同的取徑並非彼此互斥,成立真相委員會並不像很多人所擔憂的,必將以犧牲正義為代價,也不見得是因為無法審判加害者,隻好退而求其次的第二選擇,它所能發揮的獨特功能與價值,應當受到公眾的肯認。台灣已經解嚴近三十年,政府也大肆慶祝過「建國百年」,我們到底該怎麼迴望這段曆史,或許上麵的故事,能夠帶來一點點啓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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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
記憶與遺忘的鬥爭:
台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三冊套書)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著,衛城齣版,720元,曆史
(本文摘自捲一第二章〈各國的轉型正義工作〉,作者為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執行長)
【作者簡介】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民主化之後,因台灣政府對「轉型正義」的消極作為,不如其他新民主國傢的政府成立類似「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專責機構,一群關心轉型正義的民間人士於二○○七年成立台灣民間與真相和解促進會。真促會以民間之力進行白色恐怖受難者訪談計畫、要求政府開放政治檔案、倡議成立國傢人權博物館、呼籲政府返還受難者遺書等,並於二○一五年二月規劃齣版《無法送達的遺書》,未來將持續從法製、人權、政治、曆史、文化等各層麵推動轉型正義的工作。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網址:www.taiwantr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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