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4/7/2022, 7:52:39 AM
[愛卡汽車 深度觀察 原創]
近日,一則關於小鵬汽車的投訴被訴諸網絡。根據車主爆料,小鵬汽車發布瞭最新的道路救援服務條款,條款刪除瞭之前的“全國範圍無限次、不限裏程道路救援”的描述,修改後的條款中加入瞭“限於産品質量問題導緻的故障”。此外,新的條款中還刪除瞭“免費拖至小鵬汽車指定的服務中心或小鵬超級充電站處”,新的條款中道路救援服務隻負責“將車輛拖至小鵬汽車指定的服務中心”,換句話說,因為沒電或事故導緻需要救援一律不管或者不免費。對於小鵬汽車擅自修改服務條款的行為,車主錶示不接受。
另外一則投訴是關於蔚來汽車的。客戶通過二手車商閤法購入一部附帶價值45000元自動駕駛係統的蔚來ES6,車輛服務賬號也進行瞭變更。然而車輛到手後,係統提示客戶自動駕駛係統受限。客戶聯係瞭蔚來,蔚來以“車輛為非官方二手車無法升級係統”為由迴復客戶。客戶認為此項規定為車企單方麵霸王條款,要求蔚來汽車恢復該功能或將自動駕駛係統退款處理以減少損失。
事實上,類似以上的服務權益縮水已經成為車企“割韭菜”的新手段,而這樣的行為在今天新能源車蓬勃發展的今天顯得尤為普遍。新能源車企從最開始需要通過為新車附帶豐富的服務權益來獲得消費者的階段,逐步邁嚮穩定發展的階段。將之前承諾的服務權益逐漸縮水,幾乎成為每一個新能源車企都在做的事情。
特斯拉在進入國內初期引入瞭隨車的免費超級充電的服務,之後的超級充電服務變更為隻針對首任車主。
以特斯拉為例,在剛進入國內的最初階段,購買特斯拉的消費者隨車附贈免費超級充電特權,而且該特權可以隨著車輛轉移,也就是說購買二手特斯拉的消費者同樣能夠享受免費超級充電。時間到瞭2017年初,特斯拉宣布2017年1月15日前訂購Model S和Model X的車主都可以終身免費使用超級充電特權,這個時間節點之後下訂單的消費者隻有400kWh的充電額度,超過400kWh的部分就需要收費瞭。
領剋02 Hatchback Plus/Pro的首任車主可享受終身三免政策,這樣的權益自然不適閤二手車車主。
對於服務權益的變更,是為企業更健康的發展,對此還情有可原,畢竟隨著用戶規模的擴大,當初承諾的權益帶來的成本也是幾何倍增長,這讓車企無法承受。這也直接導緻瞭車企的很多服務權益加上瞭“僅限首任車主”的限製。目前,“僅限首任車主”的特殊購車權益並不僅限於新能源車,在傳統燃油車的購車條款中也屢見不鮮。例如最近剛上市不久的領剋02 Hatchback Plus/Pro就為首任車主提供瞭終身三免政策。
這樣帶有限製的購車權益勢必會明顯影響新車的二手保值率,畢竟第二任車主將無法享受到類似的購車權益,因此隻能通過壓價來獲得更好的性價比。有意思的是,對於車企的官方二手車卻能享受類似的權益,這無疑是一種變相的壟斷行為,隻有從車企官方購買價格較高的、帶有官方認證的二手車,纔能享受類似權益。比如蔚來推齣的Certified官方二手車就可以享受和新車相類似的包括延長質保、贈送充電樁、終身免費道路救援、終身免費車聯網服務等權益,就像文章開始介紹的那個案例,因為購買非官方二手車,因此客戶無法使用原車購買的自動駕駛係統。對此,我們也專門谘詢瞭律師。
像蔚來官方二手車的“安心同新”實際上更像是霸王條款,即隻有購買官方二手車纔能享受服務權限。
律師給齣的建議是: 首任車主權益及權益繼承屬於近幾年爭議較大的問題,很多新勢力車企給予“首任車主”大量權益,如終身免費質保、終身電池質保等。但是一旦車輛過戶,二手車車主均無法再享受前述權益。從法律上來看,車企的這類單方規定並不閤理,我們理解,車主享有所謂的“首任車主權益”係因為其購買瞭新能源汽車,這些權益屬於購買車輛的附屬權益,也即購買汽車的行為産生瞭這些權益。因此,相關權益理應“跟隨車走”而並非“跟隨人走”。如果車輛發生轉移,隻要車輛未滅失,無論車輛轉移給第二任車主、第三任車主…附屬權益依然存在,這樣的邏輯更為閤理;
其次,鑒於目前新能源二手車交易體係尚不健全,消費者購買新能源二手車處於弱勢地位。我們建議還未購買新能源二手車的消費者在購買前一定要從廠傢處瞭解是否終身免費質保、終身電池質保等相關權益內容,避免二手車商所作承諾無法兌現;同時將二手車商就首任車主權益可以繼承的承諾寫在閤同條款中並明確違約責任,盡量提前防範風險並對風險的發生有一定預知。另建議已經購買瞭新能源二手車又無法繼承首任車主權益的消費者通過12345市長熱綫、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等各類投訴渠道反映問題,引起監管的重視。
權益縮水 “割韭菜”新手段?
如果說有關“首任車主”的權益條款還沒有明顯觸犯相關法律的話,那麼類似下麵這個案例就值得商榷瞭。根據黑貓投訴上的綫索,小鵬汽車單方麵變更瞭免費道路救援的條款,增加瞭“限於産品質量問題導緻的故障”的限製條件。這樣的改變無疑為小鵬汽車節省瞭成本,畢竟小鵬現在的銷量已經位列“蔚小理”之首,2022年3月銷量達到瞭15414台,以小鵬如今的量級,“省省就是一個億”可能並不是玩笑話,但對於小鵬的老車主們來說就是很難接受的現實瞭。
小鵬汽車的道路救援服務條款從過去的“全國範圍無限次、不限裏程”變成瞭“限於産品質量問題導緻的故障”。
類似的維權投訴還有很多,另一個案例:有小鵬車主投訴,位於鄭州CBD的80多個免費充電樁無故停用,並建議消費者移步至1.8公裏外的另一個隻有6個充電樁的超充站,小鵬汽車對此並沒有任何公示。這位消費者錶示小鵬汽車擅自更改免費充電站,給他的生活造成瞭較大影響,並申訴要求小鵬汽車恢復原來的免費充電站。對類似的新能源車企單方麵修改服務權益條款的問題,律師給齣的建議是:
如果車主此前基於小鵬汽車各方麵的宣傳(包括對免費道路救援方案的宣傳)購買瞭小鵬汽車、與其簽訂瞭閤同、且有證據證明用戶權益包含“全國範圍無限次、不限裏程”免費道路救援服務的,那麼小鵬汽車在該消費者後台app用戶權益中單方修改閤同條款或權益內容的行為,屬於對閤同的違約,車主可參考閤同具體條款嚮小鵬汽車主張違約責任,亦可同步通過12345市長熱綫、消費者協會等多種渠道投訴;
如果車主此前基於小鵬汽車各方麵的宣傳(包括對免費道路救援方案的宣傳)購買瞭小鵬汽車、與其簽訂瞭閤同、小鵬汽車銷售人員也曾嚮車主錶示或承諾給予免費道路救援權益,但車主事後發現所簽閤同或後台app用戶權益中不包含免費道路救援內容的,該行為從閤同角度來看,車主可搜集小鵬汽車當時宣傳的官方新聞公告、與小鵬汽車銷售人員溝通記錄或錄音等證據通過主張受欺詐簽訂閤同或對閤同簽訂存在重大誤解,從而主張撤銷閤同;從消費者權益保護角度來看,小鵬汽車的行為存在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情形,車主亦可根據《廣告法》第28條、54條、55條、56條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0條、45條、56條等規定嚮消費者協會及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同時,如果綜閤評估後,前述撤銷閤同的訴訟方案可行性不大,車主亦可從侵權角度提起侵權之訴,要求小鵬汽車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小鵬汽車擅自取消免費充電站,這變相為車企節約瞭運營成本,卻給現有消費者帶來諸多不便。
此外,小鵬汽車修改免費道路救援服務方案後,對於準備購買小鵬汽車的車主而言,建議在購買前不要聽信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一定要仔細閱讀閤同條款,瞭解閤同項下所享有的權益內容,將雙方談妥的所有權益落實在閤同條款中,便於日後權益受損進行維權。
同樣,理想汽車也曾在2020年推齣瞭針對首任車主的終身質保購買方案,首任車主能夠享受整車及三電係統不限期限、不限裏程的質保服務。而在今年,理想汽車將整車終身質保方案調整為三電及增程係統終身質保後,質保政策再次縮水,將新購車用戶的三電及增程係統的終身質保權益調整為8年或12萬公裏。
兩年前理想汽車推齣的首任車主終身質保購買方案在今年被調整為8年或12萬公裏質保。
結語: 今天中國的新能源汽車市場已經成功邁齣瞭第一步,是時候讓市場形成自身的良性循環,單純依靠補貼攬客的行為既不健康,也很難持續,而作為商業模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常的服務權益調整無可厚非,而對於新能源車企來說,如何在服務權益縮減的同時照顧到新老客戶的權益,並在縮減服務和服務客戶之間找到平衡點,這是新能源車企需要努力的方嚮。
權益縮水 “割韭菜”新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