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2/24/2022, 3:05:56 PM
近日吵得沸沸揚揚的某明星夫婦上海購買豪宅疑似“跳單”事件,引發全民大討論。“跳單”固然不對,但房産中介費用“一刀切”式的按成交價一定比例收費,也被廣為詬病。畢竟隨著房價上行,中介費自然水漲船高,疑似“跳單”事件涉及的豪宅中介費就高達上百萬元。
房産中介收費模式,也許正需要一場變革。
中介收費標準是否閤理?
首先要說明的是,法律上確定的“跳單”行為是違法的。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條規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務後,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繞開中介人直接訂立閤同的,應當嚮中介人支付報酬。這就意味著如果買傢接受瞭中介的服務後跳單,需要照常嚮中介支付相應中介費。
但這裏的“直接訂立閤同”,指的是雙方直接交易,而沒有通過任何一傢中介。現實中,賣房人通常都會把自己的房子委托給多傢中介掛牌齣售,如果買傢通過另一傢中介費更低、服務更好的中介來促成交易,則不構成“跳單”。
涉事明星夫婦是否構成“跳單”,自有相關法律程序去界定。
大傢更關心的是,目前的中介收費標準是否閤理?畢竟,當下房産中介行業普遍遵循的收費標準主要是以27年前的一份文件為藍本,而這份文件已在8年前被廢止。
1995年7月17日,國傢計委、建設部發布瞭《關於房地産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其中提到,房地産租賃經紀服務收費,無論成交的租賃期限長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標準,由雙方協定一次性收費。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總額的0.5%-2.5%計收。實行獨傢代理的,收費標準由委托方與房地産中介機構協商,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
要知道,中國取消福利分房是在1998年,1995年的房地産市場還沒有完全起來,當時買賣二手房還是一個小眾現象。尤其在1993年海南樓市泡沫破滅後,1995年的房地産市場並不景氣。當時的房産總價並不高,因此“按成交價總額的0.5%-2.5%”、“獨傢代理不超過3%”來收取費用還是十分閤理的。
但中央政府已經有瞭樓市調控的先見之明,而1995年可以說是中國樓市的法製元年。除瞭《關於房地産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這一年還頒布瞭《城市房地産管理法》和《土地增值稅條例》。此外,隨著全國推廣住房公積金製度,1995年工商銀行推齣第一個商品房貸款。可以說,1995年的各種法律政策為今後的樓市交易打下瞭良好基礎。
而根據那個年代房價和工資水平製定的房地産中介服務收費標準,就成瞭後來中介收費的金科玉律。當房價漲幅明顯高於工資漲幅的時候,中介費的“貴”就顯露無遺――例如,在1995年,上海市中心房價大約3000元/平方米,上海人均月工資是773元;2021年,上海市中心房價比當年漲瞭至少30倍,而上海平均月工資是6502元,還不到26年前的9倍。
而且,1995年的收費標準是“按成交價總額的0.5%-2.5%”“獨傢代理不超過3%”,但大多數中介收費標準是“就高不就低”。目前市場上中介費的收取在房屋成交總價的1%-3%區間,也有中介公司規定瞭封頂金額。不同地區中介費的收取模式也存在差異。在北京,房屋中介費由買方承擔;在上海,中介費則由買賣雙方共同承擔。
以上海為例,長久以來中介收費標準都是成交價2%(除非是小中介可以稍微打點摺),雖說是上下傢各付1%,但最終是由買傢獨自承擔2%,因為賣傢的掛牌價或報價往往是到手價。
早在2011年,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市住建委曾聯閤下發《關於降低本市住宅買賣經紀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住宅成交總額在500萬元及以下、500萬元以上至2000萬元及以下、2000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及以下、5000萬元以上,住宅買賣經紀服務收費標準均下調0.5%,分彆為成交總額的2%、1.5%、1%和0.5%。不知為何,這樣的階梯型收費標準,並沒有真正執行到位。
隨著房價的不斷攀升,高昂的中介費無疑增加瞭買傢的購房成本。為此,2014年7月1日,國傢發改委廢止1995年的收費標準,並執行《國傢發展改革委關於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通知書》,規定房地産經紀服務收費,由政府指導定價轉變為市場主體通過協商確定。
也就是說,從那以後的房地産經紀收費標準,並沒有國傢標準。本來國傢發改委希望買賣雙方和第三方中介可以協商齣一個滿意的收費價格,然而卻事與願違。
2014年以來,在二手房交易活躍的城市,中介費並沒有降低,買傢對於中介費定價的話語權微乎其微。因為大量二手房源被市場上的中介壟斷,普通老百姓很難跳過中介去尋找閤適的房源。
與此同時,沒瞭政府指導價,中介反而可以堂而皇之漲價。在北京,買方支付成交價的2.7%,賣方無需付傭。在上海,以鏈傢為例,在2018年11月提齣3%的中介傭金模式,即買方2%,賣方1%。這一收費標準也很快在深圳推行。廣州房産交易中介費是買方支付成交價的1.2%,賣方支付成交價1%。
除瞭中介費本身,各種隱藏的費用也較多。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的貸款服務費、評估費、過戶費等也沒有固定標準,通常為1000元到房屋總價的2%不等。
在北上廣深等一綫城市,一套二手房交易總價從幾百萬到幾韆萬元不等,對應的中介費也從幾萬到上百萬元,而中介為此付齣的努力(綫下帶看、撮閤交易、簽約、過戶、收房等)卻並沒有那麼大的差彆。這也是中介被普遍吐槽“收費過高”的原因之一。
在2019年1月的一次采訪中,已故的鏈傢董事長左暉曾錶示,“中國的中介費普遍費率大概在2.5%左右,在全世界看來,也不算高。美國是6%,日本是6%,(中國)台灣是5%,南非是8%,(中國)香港雖然是2%,但是還有1%的預支的費用”。
左暉給齣的數據沒有錯,但是卻並不能使人信服。因為,國外高收費的中介,往往是高學曆,而且也提供相匹配的服務。例如,在美國,絕大部分都是買傢自己找到房子。而房産經紀人的價值在於交易中的專業指導,不僅要瞭解社區特點、市政規劃,還要懂建築,做防水、除白蟻,更是談判專傢,與對方經紀人殺價。
這就引齣另一個話題:發達國傢的二手房交易主要是單邊代理製。也就是說,買傢和賣傢有各自的中介,中介主要以一方利益為主,隻維護自己代理人的利益,減少瞭信息不對稱風險,極大降低瞭交易亂象。
而目前中國內地主要是雙邊代理製,房産中介作為“中間人”,既要替賣方爭取最高的放盤價,又要替買方爭取最低成交價,難以平衡雙方利益。尤其遇到房價上漲期,中介會利用信息差,提升房源價格,讓人們買房時付齣更多的成本,以此賺取更高的傭金。
對於學曆普遍不高的國內中介而言,也有一肚子的苦水。
一方麵,打上韆個電話纔可能有一個有意嚮的顧客,帶看幾十個顧客纔有可能有一個最終買房的。而二手房從看房到過戶的周期很長,像孫儷在《安傢》裏飾演的房似錦那樣經常“開張”的現象簡直是神話。很多中介可能幾個月都沒拿下一單,而他們或是沒有底薪或是底薪很低,完全要靠傭金纔能在打拼的城市生存下去。
另一方麵,成交價2%-3%的中介費並不是一人獨享。通常來說,客戶支付的中介交易費,中介公司會扣掉一部分(用來繳納店麵租金、水電費和人員管理費等支齣),剩餘部分的一半是被房源錄入、信息維護的團隊拿走,另一半被店長和中介所在團隊其他成員分。
如果二手房市場不景氣,很多中介就會麵臨失業的可能。對於中介來說,飢一頓飽一頓,“一年不開張,開張吃一年”纔是常態。這也是中介機構不願下調中介費標準的原因之一。畢竟,房子賣得掉的時候買傢總願意支付中介費,房子賣不掉的時候降低中介費也沒用。
是否一定要通過中介?
既然房産中介收費被普遍吐槽偏高,那是否可以繞過中介直接進行房産交易呢?理論上可以,但現實中有很多製約因素。
“關鍵在於房源,誰控製瞭房源,誰就控製瞭定價權。”業內人士一語道破玄機。試想一下,一個普通老百姓要去買二手房,他如何能獲得真實有效的信息並可以直接聯係房東看房呢?據介紹,目前國內的二手房交易中,約有85%的交易是由中介機構完成,因為後者掌握著足夠的房源。
房源是怎麼來的?中介自有辦法。一位曾經在上海當中介的業內人士嚮《新民周刊》透露,中介公司一般會齣錢嚮周邊物業要來業主名單和聯係方式。如果是淡季,中介員工就會在店裏打電話,問對方是否要買房、賣房、租房等。有的也會齣去“掃街”和派單,一般選擇去大賣場或者交通樞紐等人多的地方散發廣告,有時會去一些建材市場等生意人多的地方,甚至會去跳廣場舞的地方和老阿姨們拉關係。
如果你在樓道裏發現“求購二手房”的打印文字,內容或是剛到附近學校工作的老師想要誠意買房,或是拆遷辦急需購房安置動遷居民,這樣的小帖子十有八九是中介寫的,目的就是拿到那些想要跳過中介的賣傢信息。總而言之,每個中介門店都會對方圓幾公裏的小區進行地毯式排摸,不放過任何可能的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