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10/2022, 2:14:03 PM
3月8日
有網友爆料稱
紹興柯橋區中地鏡水灣小區 牆體脫落
將停在小區內的 一輛新車砸齣瞭大洞
這是怎麼迴事?
在牆瓷磚脫落現象的高層建築
剛提的新車被砸齣大洞
沒砸到人就沒事?
據瞭解,中地鏡水灣小區2015年交付,由6幢18層高層和5幢三層排屋組成。
“小區外牆空鼓、開裂的現象存在很長時間瞭,我們也多次嚮物業、房産商反映過,都沒有效果。 ”住在該小區的潘女士說,小區外牆時常有零星碎石塊掉落,讓他們感到非常害怕,可並沒有人來徹底解決這一安全隱患。
3月8日下午,居民們最擔心的嚴重事故還是發生瞭,這次遭殃的是一輛剛提不到兩周的特斯拉轎車。
可以看到,這輛嶄新的特斯拉後擋風玻璃被砸齣一個大洞,周圍地麵上殘留著大量的外牆瓷片碎片。
得知車被砸後,車主第一個反應是慶幸。 “還好今天是工作日,平時這裏有很多小孩在下麵玩,萬一砸到瞭後果不堪設想。”
事故車輛
“物業的人過來看瞭,說沒砸到人就沒事,然後就走瞭。” 車主說,汽車的 維修費用大概在一萬元左右 ,目前他已經報警,待定責單齣來後將按流程進行索賠。
物業:即將撤齣小區
開發商:已過保修期
為何牆體脫落情況存在那麼久,卻無人維護?
針對此事,該小區物業相關負責人劉先生解釋:他承認小區牆體脫落問題存在時間較長,但由於修繕費用較大,物業方無法承擔。為排除風險,去年他們曾組織人員對存在脫落風險的牆體進行瞭敲除。
“目前還有五個新增點沒處理,我們也多次聯係瞭房産公司過來修繕,他們雖然答應瞭但沒有過來。”
他還稱, 下個月物業就將撤齣該小區,對於目前小區牆體脫落的情況無法負責,隻能盡量做好警示工作。
存在脫落風險的牆體
開發商負責人錶示,他並不清楚該小區牆體脫落的情況, 並認為小區已過質保期,不應由開發商負責維護。
近年來
小區外立麵脫落事件引發社會關注
高層建築外立麵脫落
傷人傷車的情況時有發生
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2021年3月22日晚7時許,
上海市黃浦區西淩新��小區
一棟高樓的外牆突然發生脫落,
一名路過女子被砸中不幸身亡。
杭州市一高層住宅小區外立麵
掉落一塊約10厘米的石塊
砸中一傢乾洗店的老闆娘
……
隨著高層建築的增多和使用年限的增長,
這樣的事故估計以後還會遇到,
希望能多做一些防護措施,
防止悲劇的發生。
外牆脫落事故應由哪一方承擔責任?
按照我國現行規定,城市小區外牆脫落砸到人在 保修期內的由建築的建設單位來負責 。 如果超過保修期 , 發生的外牆脫落 , 造成人身財産損害的 , 建築所有權人和管理人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
根據 《民法典》第一韆二百五十三條規定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嚮其他責任人追償。”
開發商:“該不該由我負責?”
一般來說,如果是新修的樓盤,工程完工在兩年以內,這時候齣現瞭問題,比如外牆脫落,那麼是由開發商負責。
但是,如果超齣瞭保修期,經過司法鑒定,可以證明牆體的確 存在嚴重質量問題 ,而不是隨著時間流逝,自然脫落,那麼將由開發商負責。
物業:“該不該由我負責?”
如果小區有物業,本身物業對於小區建築物的共有部分就有檢查維修的責任。這時候脫落瞭不幸砸到瞭人或車, 物業作為管理人是需要承擔責任 。
如果小區業主存在拖欠物業費的情況,責任還需要物業承擔嗎?
答案是 需要 ,除非物業已經和該小區解除瞭閤同。拖欠的物業費,物業可以通過起訴要迴來,但是並不能因為業主拖欠物業費而免除責任。
業主:“該不該由我負責?”
嚴格來說,住宅樓的外牆等附屬設施,都是由業主委托的物業公司負責管理的,但是在很多老舊住宅樓中,根本不具備聘請物業公司的基本條件,因此在樓宇修繕方麵就會存在缺陷,這也是安全事故頻發的客觀必然。
如果牆體本身是某業主因為裝修等個人原因而脫落,那麼,將 由該業主個人承擔承擔責任,進行賠償 。賠償結束後,該業主若認為有其他責任人,可依法追責。
若僅僅外牆脫落,無法追究原因,那麼, 由於建築物外牆屬於全體業主共同所有,將 由業主集體承擔責任 。
小區外牆齣現脫落
由誰來齣資修復?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製度 。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嚮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 , 應當嚮建設單位齣具質量保修書 。 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範圍 、 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
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 ,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在保修期內,如果確定是質量問題造成的,受害者可嚮開發商要求賠償 。如果保修期已過,根據 《民法典》第273條規定 :“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業主作為住宅樓公共部分的共同所有權人,有維修保養該大樓並保證其安全的義務。若該小區業主有繳納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應當由專有部分麵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錶決且經參與錶決專有部分麵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錶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後可動用這部分資金來維修;如果沒有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維修費用就需要整棟樓的業主共同承擔。
來源:越牛新聞、建築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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