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9/2022, 11:45:27 PM
標題: 委員提議“取消公攤”!取消後房價會漲?央媒2022年錶明態度。
關於“取消”公攤麵積的事情,幾乎年年都會提到,在2022年的重要會議中,當然也不例外,委員洪洋提齣建議:在房地産銷售中,公攤是常見的現象,然而這個麵積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製度約束。所以洪洋建議,應該從高層角度進行調節,將實際的使用麵積成本與價格計算進入實際的交易價格當中,最終實現購房者們明明白白消費、清清楚楚買房。
其實,洪洋的這個建議,我們可以用4個字來錶達,那就是“取消公攤”。
此番建議一齣,再度引燃瞭房地産業內人士和不少購房者的熱議。
房地産有關的公攤麵積究竟有多讓人嫌棄?咱們可以通過有2個例子看齣來:
案例一:我的電瓶車究竟該停在哪裏?
小趙所居住的小區已經20多年房齡瞭。在5年前,這個小區沒有任何物業管理,小區的衛生全靠業主們自行保持,本地的居委會每個月嚮每戶收取5元保潔費用,每天安排人員到小區“固定垃圾存放點”收集垃圾,然後集中運走。
幾十年下來,這個小區雖然老舊,但是人員素質相對較高,環境衛生狀況也相對較好,然而從5年前開始,小趙說“天降物業公司”,一傢物業空降下來,開始對小區實行全方位物業保障。在新的物業到來之後,主要做瞭2件事兒(這2件事兒,也是讓業主們內心很不舒服的事情):
第一、提高物業費標準。物業公司錶示,為瞭提升小區的環境水平,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成本,所以新的物業費標準為2元/月/平米。算下來,小趙自己傢的房子要多交300元/月的物業費。老業主們錶示,幾個月過去瞭,交費的人很少,雖然衛生有所整理,但是並不比之前的“5元錢”有多明顯提高。
第二、電瓶車被清理,沒地兒停放瞭。物業公司到來之後,第二件事兒便是整頓小區的公共區域,解決停車難現狀。物業把小區所有的草坪和綠化帶全部鏟除瞭,然後進行水泥硬化,最終在水泥地上全部劃上停車位。
是不是可以“免費停車”?這就更加不可能,物業在每個車位上安裝瞭車位鎖,車位以長租(長買)的方式對外齣租,20年為一期,每一期的租金價格為5萬元。小趙錶示,自從停車位畫上之後,自己的電瓶車就沒有瞭停放的餘地,齣門便是小轎車位。然而讓購房者們錶示質疑的是,這些停車位的區域,真的是歸屬物業所有嗎?
案例二:小區的公共收入,究竟歸誰?
在很多小區,物業等機構會經常占用公共區域進行營收活動,例如上邊的那個“小區”。隨之而來的新問題齣現瞭,這個20多年的小區畫上瞭新的停車位,從錶麵上看,這些確實能夠有效解決住戶們停車尷尬局麵,然而新問題應隨之而來:這些區域産生的收入,究竟歸誰呢?
稍微懂法律的朋友們都知道,根據《民法典》的要求,小區公共區域産生的收益,歸屬公共區域的權益人所有。從這個角度來看,這些公共區域的停車位確實也屬於小區所有業主,這筆錢有多少?算一筆賬就知道,200個車位,每一個5萬元,那麼纍計就是1000萬元。最終業主們一分錢都沒有見到,全部進入到瞭物業公司的口袋。
以上的事情,究竟根源在哪裏?
在指聞君看來,隻有一個點,那就是:公攤的歸屬權、使用權、營收權。雖然從法律角度而言,小區所有的公共區域和公共麵積,都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然而實際上使用權都被房地産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拿走瞭。
那麼,這個公攤麵積區域,究竟有沒有可能取消呢?從現實情況來看,確實有可能,至少在歐美等國傢房地産發展史上,從來就沒有齣現過,也未曾因為這個“公攤”而發愁。
內地的“公攤”從何而來?究其根源,源於HK的霍英東先生。在《霍英東自傳》中有著詳細的介紹。多年以前,霍英東發明瞭房地産銷售模式,然而隨著土地價格和房産價格越來越高,尤其是在鋼筋混凝土齣現之後,樓棟的層高越來越多,整棟銷售金額隨之水漲船高,於是問題就齣現瞭:整棟樓的價格如此之高,誰還買得起呢?
為瞭解決房子不好賣的事情,霍英東發明瞭2個新模式,第一個是分階段銷售迴款,俗稱賣樓花。在房子建設一少部分的時候,購房者繳納50%的購房款;在房子建設70%的時候,再次繳納一部分購房款。也就是說,房子還沒有拿到手,購房者們就已經把100%購房款交給瞭開發商。
這樣一來,實現瞭房企們的資金快速周轉。
第二個發明是公攤。他把整棟樓分割成很多套房産對外銷售,這樣可以實現快速去化。然而新“情況”擺在瞭麵前,那就是公共區域如何處理。聰明的他再度想到好方法:房子公共麵積(走廊、電梯井、樓道等)根據套內麵積分攤到每一套房子,讓購房者們共同承擔這部分房産的建設成本。
所以,從公攤的來源而言,不是不可以取消,完全可以用規則和製度設計的方式,來實現購房交易明明白白。
雖然 委員提議“取消公攤”,但是不少開發商錶示反對瞭,取消後房價會上漲!
現實而言,確實如此,原本一套建築麵積100平米(包括公攤麵積30平米)的房子,總價格200萬元,單價為2萬元/平米。如果房子的銷售價格不考慮公攤的話,那麼這套房子的銷售價格就可能提升至2.8萬元/平米。
另外,之所以開發商們反對取消公攤,顯眼的因素其實在於“公攤存在很多盈利點”,開發商把公共區域的成本做的很低,在沒有依據的情況下,把這部分麵積做得更大,這樣一來就實現瞭開發商利潤增加。一旦這個“東西”取消瞭,那麼開發商的這部分利潤源就瞬間消失,這將是巨大的損失。
對於公攤, 央媒2022年錶明態度。
央媒新華社發文《公攤麵積成糊塗賬?彆再讓買房像開盲盒》,在這其中就傳遞齣瞭對待這件事兒的基本立場。新華社錶示,公攤的存在並不一定閤理,這是一筆糊塗賬,帶來的各種後期矛盾點也非常之多,尤其是隨著房地産稅的到來,讓公攤這個“點”再度被關注起來,甚至因此而導緻復雜的現狀。
那麼,究竟能否取消呢?其實人民日報等都錶達齣瞭一緻性的看法:長期存在的東西並不一定閤理,讓購房者清楚消費,纔是未來的走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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