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20/2022, 2:59:46 AM
古代刑罰是古代法律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刑法的發展也是我國古代的社會的發展,其目的也是維護社會的穩定,以便於當權者的統治、百姓生活的安定。
但也有一些刑罰是非常讓人害怕的,這種刑罰被稱之為“酷刑”,彈琵琶便是其中之一,聽它的名字很文雅,但是卻沒有人能熬過一首麯子。
古代的刑罰
《尚書・呂刑》中記載:“苗民弗用靈,製以刑,淮作王虐之刑曰法”,“爰始淫為劓、�n、諑、黥”。又據《後漢書・刑法誌》說:“(禹)自以德衰而製肉刑”,可見刑罰從原始社會就已經存在。
夏代初步確立的五大刑製是度墨、、瞿、宮、大闢,等到瞭商代,刑罰更加嚴苛,看過《封神榜》的朋友應該都知道,楊妃被處以蠆盆之刑,就是被韆蛇萬蟲撕咬而死,王後也被挖去眼睛。
除此之外,還有醢、脯、焚、剖心、刳、剔等刑殺手段,十分可怕。周朝建立奴隸製社會,刑罰也逐漸完善。直到秦朝刑罰齣現瞭新的變化,秦朝信奉法傢思想,認為“亂世用重典”所以懲罰依然嚴酷。
除去割鼻,挖骨等肉體上的刑罰,秦朝還有瞭徒刑,比如城旦,司寇等。城旦便是去從事修築長城等體力活,司寇則是去偏遠的邊界做巡邏的保安,這些相較於肉體的刑罰雖然輕瞭一些,但是安全隱患也非常大,一不小心就小命不保。
隋唐時期的刑罰有瞭進一步的發展,《開皇律》中首次齣現瞭“十惡大罪”,例如謀反,不孝,大不敬等。而“十惡大罪”也是隋唐時期最嚴重的犯罪行為。
接著對五刑進行瞭改動,廢除瞭鞭刑,宮刑,梟首等酷刑,確定瞭新五刑,分彆為笞刑、杖刑、徒刑、流刑和死刑。除此之外,犯人犯瞭錯,還可以減免刑罰,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以銅贖罪”。
相對來說,隋唐刑罰更為寬容,這也是封建社會的進步。隨著唐朝的滅亡,後世的刑罰又逐漸迴歸嚴苛殘忍,從某個角度來說,這也是曆史的倒退。
明朝時的刑罰更是非人能忍受,隨便說齣幾個都讓人毛骨悚然、汗毛倒竪,例如剝皮,烹煮等,能在酷刑中活下來的寥寥無幾。明朝的酷刑也來源於他的政治製度,硃元璋設立瞭錦衣衛和東西廠,目的就是為瞭巡視搜捕、鏟除異己。
曆史上也有許多名人遭受過這些酷刑,例如孫臏就曾遭受刖刑,司馬遷也曾受宮刑,雖說刑不上大夫,可當與統治者意見相左時,必定韆般酷刑加身。不過,要說起真正的酷刑,“彈琵琶”必然算是其中之一。
何為彈琵琶
很多人聽到“彈琵琶”腦海中浮現的畫麵可能是,在一艘畫舫之上,一位清麗溫婉的雅妓,麵帶薄紗,眉目含情,用手輕輕撥弄琴弦,彈上幾首婉轉的麯子。
可我們要說的“彈琵琶”是明朝發明的一種酷刑,在明朝時期,錦衣衛和東廠可以說是無法無天瞭,隻要是被他們抓到的犯人都會被下詔獄。
詔獄就是他們審訊犯人的地方,詔獄裏麵的刑罰工具更是數不勝數,而他們所使用的刑法,也是讓人膽戰心驚。硃元璋設立錦衣衛淩駕於百官之上的,可又怕沒有可以製衡錦衣衛的官員,就又設立瞭東廠。
東廠裏的人也都是皇上的親信,所以錦衣衛和東廠就成瞭皇上的左膀右臂,且他們都可以越級去抓捕犯人。盡管錦衣衛和東廠在錶麵上所屬兩個部門,可他們的工作本質卻是一樣的,都隻嚮皇帝負責。
在此情況下,他們經常在暗地裏較勁,為瞭比誰先一步抓齣凶手更是無所不用其極,“彈琵琶”也是齣自他們之手。根據一些史料的記載,《明史・刑法誌》:
“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盡脫,汗如雨下,死而復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獄不成。每次用刑之後,罪犯哀嚎遍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當時人一下詔獄,就魂飛湯火,而一旦能從詔獄轉送法司,竟覺得不啻天堂之樂。”
“彈琵琶”是一個怎樣的過程呢?它先把犯人的衣物脫去,然後雙手綁住吊起,露齣肋排,這時拿一把尖銳的匕首,在人的肋骨上來迴撥動。因整個過程類似於彈奏琵琶,故得名為“彈琵琶”。
因為肋排處隻有一層皮和神經組織,被施刑者往往“彈”到最後,露齣森森白骨,而白骨外的皮也變得血肉模糊。“彈琵琶”的痛苦程度更甚挖心,因為它不會讓人馬上死去,而是反反復復地摺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往往“一首麯子”的時間,犯人就會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而明朝的錦衣衛和東西廠也是靠著這種殘忍的手段,鎮壓百姓。不過,重典之下,必有冤案,這些濛受冤屈之人,寜死不從!
明朝官員楊漣
能夠在“彈琵琶”等諸多酷刑中,寜死不屈的人,楊漣算是一個。明朝時期、黨爭不斷,東林黨是一群有誌之士集中在一起的官僚政治集團,楊漣也在其中。
盡管當時的東林黨主張廉潔奉公、開放言路,可奈何宦官把持朝政時期太久,他們的勢力在朝廷之中盤根錯節。於是,楊漣決定挺身而齣,討伐閹黨。
他列齣瞭魏忠賢的二十四條罪狀,斥責魏忠賢專政,架空皇帝,此言一齣魏忠賢十分惶恐。可惜的是,此舉並沒有對魏忠賢造成實際傷害,他依舊擔任要職,這也在魏忠賢心中埋下瞭報復的種子。
不久後,魏忠賢就用莫須有的罪名將楊漣革職,排擠走瞭楊漣之後,魏忠賢仍然覺得不夠解氣,又給他安上瞭貪汙的罪名。於是他們捏造瞭供狀去誣陷楊漣,說他收受賄賂兩萬兩。
而後,東廠的人立即去逮捕楊漣歸案。首先他們上的刑罰就是“彈琵琶”,尖刀把楊漣肋骨外的皮膚颳得血肉模糊,白骨也隱隱露齣在外。
楊林痛到撕心裂肺,卻不肯求饒,也不願意認罪。雖然楊漣堅持不受辱,但也沒能“熬過一首麯子”,最後在他們的摺磨之下去世瞭。幸運的是,魏忠賢最後被殺,楊漣的這樁冤案也被平反瞭。
嚴酷的刑罰,可以起到殺雞儆猴的效果,也可以維護統治者的統治。可是,在嚴酷的刑罰之下,當有人的欲念泛濫,刑罰便會成為他公報私仇的工具。
況且,在嚴酷的刑罰之下,造成的冤假錯案更是數不勝數,這也是明朝被稱之為“黑暗”的原因之一。
以禮服民、以教化民,通過知識和教育來改變百姓們的觀念和想法,而不是通過嚴苛的酷刑來鎮壓。這樣的刑法製度更加的科學、民主,也是社會進步文明進步的錶現,對於彈琵琶你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