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29/2022, 6:11:20 PM
高校簡介
華中科技大學
創辦時間:1952年
辦學層次:全日製公辦本科、綜閤類
學校特色:全國重點大學、雙一流
院校地址:主校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37號
同濟醫學院校區:湖北省武漢市漢口�~口區航空路13號
校園風光
學科專業概況
學校學科齊全、結構閤理,基本構建起綜閤性、研究型大學的學科體係。擁有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交叉學科等11大學科門類;設有109個本科專業,48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46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9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現有一級學科國傢重點學科7個,二級學科國傢重點學科15個(內科學、外科學按三級計),國傢重點(培育)學科7個。在教育部第四輪學科評估中,我校44個學科參評,全部上榜,其中機械工程、光學工程、生物醫學工程、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等4個學科進入A+,A類學科14個,B+及以上學科33個。8個學科入選國傢首輪“雙一流”建設學科名單。
2021年招生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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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華中科技大學 招生章程重點摘取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統籌國傢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實際、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狀況、城鄉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申報年度招生計劃。
第九條 在國傢核定的招生規模內,進一步優化來源計劃結構。學校結閤發展規劃和戰略布局,綜閤考慮各省份高考報名情況、生源質量及區域布局等因素,科學、閤理地編製年度招生來源計劃。
第十條 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將招生總計劃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上綫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
第四章 招生類型
第十一條 學校本科招生的主要類彆有:普通高考招生(含統考錄取、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國傢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民族班、內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外語類保送生招生;保送錄取運動員招生;運動訓練專業招生;華僑及港、澳、台地區招生。
第十二條 報考學校的所有考生(外語類保送生、保送錄取運動員、運動訓練專業學生除外)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華僑及港、澳、台地區考生須參加聯閤招收港澳台華僑學生辦公室組織的文化考試,澳門地區學生也可參加澳門四高校聯閤入學考試,台灣地區學生也可參加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香港地區學生也可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第十三條 強基計劃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學生、外語類保送生、保送錄取運動員、高水平藝術團學生、高水平運動隊學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或專業考試及相關考核。考試(考核)安排以年度招生簡章為準。
第十四條 報考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須按照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的要求參加相關專業測試;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須通過所在省級招辦的資格初審。閤格者方可取得相應的資格。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文件規定,我校在教育部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開展錄取工作。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按照順序誌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20%。特殊類型招生調檔名單按照我校相關特殊類型招生辦法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投檔規則確定。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誌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誌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接收非第一誌願(包括徵集誌願)報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餘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參加徵集誌願。
第十八條 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p自治區)經教育部備案的全國性加分項目或降分投檔項目,同一考生如符閤多項,隻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學校對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不認可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對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認可其優惠分值;考生高考成績(含加分)相同時,按照省級招辦的投檔排序規則確定優先投檔順序。實施高考綜閤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須符閤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提齣的選考科目要求。我校在內濛古招生按計劃數1:1進行投檔,專業安排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
第十九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閤會製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條 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生比例限製。
第二十一條 外國語學院隻招收英語、日語、德語、法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後均須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
第二十二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以考生高考成績(含加分)為準,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級差。高考總分(含加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投檔的誌願成績同分排位確定專業錄取順序;投檔時如無誌願成績同分排位的省份,高考總分(含加分)相同時,依次按照綜閤、語文、數學、外語確定專業錄取順序(高考綜閤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確定專業錄取順序)。考生所填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在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所在科類投放的所有專業(含醫科專業)計劃範圍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強基計劃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學生、藝術類學生、高水平藝術團學生、高水平運動隊學生招生資格認定後,其高考成績須達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要求,錄取規則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和我校有關特殊類型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四條 國傢專項計劃學生、民族班學生(含新疆協作計劃學生)、內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學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錄取。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學校各本科專業學費標準為:環境設計、産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10000元/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10350元/年;音樂錶演專業10350元/年;軟件工程專業第1~2學年5850元/年,第3~4學年16000元/年;生物科學(中外閤作辦學)專業108000元/年;其他專業4500~5850元/年不等,不同專業收費標準不同。住宿費標準為1120~1440元/年不等。收費標準以湖北省有關部門收費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