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 2015-12-08T08:18:33+08:00
第12轮两岸货贸谈判在11月23日晚间落幕,第13轮谈判预计于12月中上场。但如同当年服贸所引发的恐慌,货贸同样遭到部分民众质疑,是否将造成劳工与农民的冲击;另外也有民众团体认为,经济部虽针对货贸举办多场沟通说明会,但忽略受到冲击的产业族群是否确实知晓货贸所造成的影响,否则说明会恐沦于政令宣导。
除此之外,由于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迟迟未能过关,因此也有监督条例间接卡关服贸与货贸的质疑,总统候选人朱立伦、、宋楚瑜等同声唿吁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应尽速通过,以落实民主政治。
本集《法律快狠准》邀请到擅长公法领域的威律法律事务所周逸滨律师,为读者解析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迟迟未能通关,所面临的却是国会改选法案通通重来的危机。
当提及为何行政院提出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迟迟未能通过,威律法律事务所周逸滨律师无奈表示「与人民期待有落差」,并整理政院版监督条例,以及与人民期待的落差究竟在哪。
周律师解释,在太阳花学运的时代背景下,行政院非常快速提出了政院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但似乎并没有完全回应到人民的诉求,包括程序上还是不够公开透明及民众参与不足等质疑。
鸟瞰政院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可以大致理解政院的想法与逻辑。行政院将协议分成4个阶段,分别是议题形成、业务沟通、协议签署前,以及协议签属后。除了强调每个阶段都有列出必须适时向民众报告解释进度,同时也针对可能对台湾省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提出国安审查机制。
其中议题形成和业务沟通2个阶段听起来比较抽象,但非常的重要,攸关所审查的协议条例是否能回应人民的诉求。
议题形成以大方向、大框架为主,但如果走到业务沟通阶段就将具体很多。以当时吵得沸沸汤汤的服贸举例,在业务沟通部分,包含开放服务业的那些行业、会影响到两岸哪些相关行业、具体内容是什么,都应该在此阶段和民众沟通。
在经过议题形成和业务沟通2个阶段后,具体的文字内容产生,再过来就是立法院的监督与审查工作,不过由于行政院基于权力分立的立场,因此仍坚持立院只能包裹式表决,「因为行政院认为,两岸协议内容研拟是行政院的职权与专业,因此不应该由立法院来进行逐条修订。」周律师道。
当问及外界质疑,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迟迟未能通过,是否可能因此间接卡住货贸、服贸?周律师表示「应该说,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的通过,将有助于提高货贸协商过程的透明度与民众参与,但不代表法律上两岸协议监督条例未通过就无法协商货贸。」但以目前部分民众团体对于货贸的反弹声浪看来,显而易见的是,假使未回应全民诉求而又强行通过货贸协议,社会舆论压力恐怕将席卷而来。
另外,周律师更忧心忡忡的指出,更重要的是,眼看立法院又要休会,但接下来就是国会改选,国会有所谓的「届期不连续原则」,依照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13条「每届立法委员任期届满时,除预(决)算案及人民请愿案外,尚未议决之议案,下届不予继续审议。」
白话来说,如果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在立法院改选前都未能通过,就必须重新再送立法院审议,如此势必导致整个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的立法时程拉长。
对于人民来说,无论货贸抑或服贸,只要政府与民众间有良好的互动与沟通,并不一定非得要有所谓的监督条例才能推行两岸间各项协议。
究其根本,两岸协议监督条例是为了让人民能更加清楚的理解政府正进行中的协议事项,以及了解到这些协议对于自已的影响,并适时地发表意见。若能落实专业执政、民主问政,相信无论是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货贸、服贸,想要过关,都不是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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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