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3/2022, 11:04:14 AM
在樓市命途多舛的這幾年,維權現象正在井噴湧現。
收房、交房作為整個樓房買賣過程的最後階段,往往也是齣問題最多、最容易發生糾紛的階段。如今,買房子,不僅僅是付錢收房這麼簡單,還有各種各樣的糾結、問題不斷挑戰著置業者的承受底綫。
日前,位於即墨區鶴山東路六和莊園小區的業主,因質疑小區逾期交房違約,要求開發商賠償30多萬元違約金,雙方因此對簿公堂。
然而,在法院調查時卻發現,事件起因是即墨區住建局相關工作人員將整個項目竣工驗收時間說錯所導緻一係列的糾紛問題,該工作人員也因此被誡勉談話。
撰文/ 公子客行
審校/張慧
業主訴開發商違約
日前,位於即墨區鶴山東路六和莊園小區的業主,於2017年以總房款200多萬元購買一套住房,閤同約定房屋在2017年12月31日前交付,交付條件是“交付的房屋已通過單體竣工驗收”。
事實上,到瞭約定的交房日期,開發商未能齣具閤同約定的單體驗收報告等資料,該業主認為房屋在交付日期內並未通過單體竣工驗收,所以拒絕收房,雙方為此産生糾紛。
2021年初,業主嚮即墨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要求開發商賠償逾期交房違約金225408.34元,逾期辦理房地産權屬證書違約金81203元。
但即墨區人民法院經過調查審理最終駁迴業主要求開發商賠償違約金的訴訟請求。業主錶示,在一審期間,涉案項目施工、監理、勘察、設計四傢公司嚮法院聯閤齣具瞭一份情況說明,稱自己購買的13號樓住房在2017年12月19日已完成瞭單體竣工驗收,且驗收閤格。
一審敗訴後,2021年11月,該業主從即墨區住建局檔案館調取瞭一份13號樓的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錶。
根據“青島市即墨區城鄉建設局檔案館”公章的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錶復印件上顯示,業主住房所在的13號樓開工時間為2016年8月30日,完工時間2018年12月10日,驗收時間為2018年12月18日,並有參加驗收單位的蓋章和簽字。
隨後,該業主嚮青島市中級法院重新提起訴訟,但在法院嚮即墨區住建局調查時發現,即墨區住建局相關工作人員將驗收記錄錶上的竣工日期說是整個項目的竣工日期,驗收時間說是整個項目的驗收時間。
但是據業主瞭解,整個項目並不是在2018年12月完成驗收的。
對此,即墨區住建局於2022年1月28日給該業主齣具一份情況迴復,認定業主居住的13號樓所在的標段整個項目竣工驗收時間為2020年9月11日,並非驗收錶上記錄的2018年12月18日。並且對業主投訴的工作人員,已經給予誡勉談話,同時責令其與青島中院對接,更正該小區竣工時間。
據瞭解,六和莊園小區13號樓所在的標段整個項目竣工驗收時間確實為2020年9月11日,而且單體驗收由企業自行組織進行,住建局並不參與。
日前,二審判決駁迴業主上訴,維持原判。
整個過程讓人費解的是,整個六和莊園小區項目是在2020年9月驗收的,那麼這個記錄錶上標識的2018年12月18日又是什麼時間?
為此,鳳凰網青島緻電即墨住建局瞭解相關情況,但輾轉質量科、綜閤科等多個科室均未能得到明確答復,最後緻電驗收科也一直未有人接聽。
記錄錶上的驗收時間撲朔迷離,即墨區住建局也沒有明確迴復,這讓業主更加費解,他錶示,因即墨區住建局工作人員的不認真、不細緻,已經給他們造成損失,後期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六和莊園涉嫌違規銷售
無獨有偶,早在銷售時六和莊園就被網友投訴稱存在違規銷售的問題。
據瞭解,六和莊園項目實際銷售總價比網簽價高齣40多萬元,而且這部分房款不能夠在購房閤同中體現。
根據青島網上房地産網站上顯示的相關信息, 六和莊園當時在售的洋房備案單價最低的在11000元左右,最高的在14000元左右,而售樓處對外銷售的毛坯房單價卻超過瞭15000元。
麵對這樣的情況,作為六和莊園的開發商青島永昌實業集團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錶示,所有房源一直是按照備案的網簽價格來賣的,後又稱售樓處的銷售人員都是屬於代理公司的員工,可能高於網簽價的費用包含著渠道費等說法,讓人充滿疑問。
除此之外,六和莊園一期還存在建設單位未通過竣工驗收就交房行為,經即墨區政府落實,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進行瞭行政處罰,且住建局當時督促建設單位盡快完善工程,提報竣工資料,組織竣工驗收。
在此,也提醒廣大置業者,買房時,可以先查詢項目開發商的“三條紅綫”情況,盡量選擇“綠檔”房企,其次,建議給心儀項目的開發商做個“背調”,包括負債情況、商票兌付情況等等來盡量避免自己“踩雷”。
來源:鳳凰網青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