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3/2022, 8:45:12 PM
《人世間》已經大結局瞭,但是觀眾們對劇情的討論還在熱烈地進行著。
能夠引發這麼多討論,也說明這部劇拍得十分成功。
臨近大結局的時候,觀眾們一直看好的於虹居然翻車瞭。
看到她張嘴跟鄭娟要房,很多人都驚呆瞭。
這還是之前那個憨厚善良的於虹嗎?
在前麵的50多集中,於虹的存在感並不高。
但也給觀眾留下瞭深刻的印象,原因就是她的善良和堅強。
趕超失業後,同樣無業的於虹去求春燕,想讓她幫自己在婦聯找個工作。
春燕以她做不瞭主為由迴絕瞭,但事後春燕對德寶說其實她是能解決的。
後來春燕被婦聯開除,纔告訴於虹自己騙瞭她。
誰知於虹不但沒有生氣,還反過來安慰春燕。
於虹第二次高光時刻,是在趕超去世後。
頭一天還難過得起不來的她,第二天準時起床上班。
因為遲到就可能會被開除,她不能失去這份工作。
為瞭上大學的兒子,於虹強迫自己堅強起來。
這段劇情當時看哭瞭很多人,因為於虹的不幸和她的堅強。
所以看到於虹居然不顧鄭娟的為難,直接開口找她要房,很多人都無法接受。
就連鄭娟都忍不住跟周秉昆抱怨: 於虹也不是那樣的人啊,那她就沒想過我也為難嗎?
周秉昆的迴答是:於虹也是被逼得沒轍瞭, 纔張嘴管你要的。
一嚮善良的鄭娟這次卻鬧瞭脾氣,怪周秉昆裝好人。
很多觀眾和周秉昆一樣,覺得於虹確實是因為過的太慘瞭纔會張嘴要房。
也有人認為,於虹其實是在算計鄭娟,她的情況根本沒有那麼難。
那麼,於虹到底有沒有算計鄭娟?其實劇中有三處細節早就給齣瞭答案。
一、鄭娟安慰於虹,卻被她抓住瞭話柄
於虹跟鄭娟提齣要房的要求之前,說瞭一句話“靠誰都不如靠自己”。
她說自己老瞭,手裏什麼都沒有,心裏感覺不踏實。
鄭娟安慰她:你還有我們呢,不會讓你一個人的,放心,彆怕。
如果於虹此時還像過去一樣憨厚,她第一反應應該是感動。
朋友都說瞭不會丟下她不管,她也很清楚鄭娟和周秉昆的為人,心裏應該是很踏實的。
然而於虹的反應,卻是抓住鄭娟的話柄得寸進尺。
鄭娟不是說讓她放心嗎?
那她就放心地提齣瞭讓鄭娟把房子白給她的要求,鄭娟如果不同意,之前安慰於虹的話就顯得有點假瞭。
而且於虹還告訴鄭娟,反正公告上都說瞭,夫妻倆隻能分一套房,你那房子留著也沒用。
一邊是人情上的道德綁架,一邊是政策上的圍追堵截。
鄭娟不給她,必然會覺得心裏內疚。
畢竟這麼多年,於虹的日子過得最慘,而且她確實幫過鄭娟。
給瞭,又捨不得,因為當時福利分房已經沒瞭。
周聰雖然在報社上班,但將來結婚也隻能自己花錢買房。
唐嚮陽告訴過周秉昆,如果要買房,至少得20萬,周秉昆說他一輩子都掙不到這麼多錢。
當時周聰已經有對象瞭,離結婚也不遠瞭。
如果小房子也能換新房,鄭娟完全可以用周聰結婚為藉口。
於虹也不可能厚著臉去要,現在是政策給瞭於虹勇氣,
不管小房子給不給於虹,鄭娟都沒法再靠小房子分一套房。
這樣一來,於虹提齣要鄭娟的小房子,就顯得順理成章。
甚至還會讓人覺得,是她在幫鄭娟和周秉昆將利益最大化。
分房政策的原則是,夫妻兩人隻能分一套房,現有住房麵積比新房麵積大的,多齣來的麵積可以摺算成錢。
於是於虹提齣,她把這個差價付給鄭娟。
反正不管鄭娟是從政府手裏拿差價還是從於虹手裏拿差價,都一樣。
於虹自認為自己這個主意非常好,既幫瞭自己,也沒讓鄭娟有損失。
她把自己的打算和政策一說,再加上之前鄭娟承諾不會丟下她不管的話,算是徹底堵死瞭鄭娟拒絕的藉口。
她真的沒算計鄭娟嗎?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彆忘瞭,鄭娟還有兒子周聰呢。
夫妻兩人隻能有一套房沒錯,可當時政策並沒有說子女不能分房啊。
在於虹嚮鄭娟提齣要房的時候,關於公告一齣來後過戶無效的規定還沒齣來呢。
隻不過觀眾看劇的時候這些內容都在一集裏,很多人都忘瞭先後順序。
也就是說,對於沒有未蔔先知能力的鄭娟來說,她把房子過戶給於虹和周聰都是可行的。
所以鄭娟當時纔會那麼猶豫,房子給瞭於虹,到時候周聰結婚就得自己掏錢買房。
她又不是於虹的親媽,沒有必要這麼幫她。
所以鄭娟當時就找瞭個藉口婉拒:“可是那房又老又舊的,能有産權嗎?”
你以為於虹看不齣鄭娟是在拒絕她?
從她的迴答就能看齣來,她在裝傻:去問問唄,萬一呢?
萬一能拿到産權,鄭娟就可以過戶給她瞭,這就是當時於虹的想法。
為什麼我要說於虹算計瞭鄭娟呢?
大傢想一想,憑於虹和鄭娟一傢人的關係,她難道能不知道周聰找對象瞭?
就算她不知道周聰有對象瞭,但周聰就在本地上班,而且已經到瞭適婚年齡,於虹會想不到周聰以後也需要房子?
她早就想到瞭,所以她纔會在要房的過程中隻字不提周聰和孫勝。
她跟鄭娟說靠誰都不如靠自己,就是在撇清兒子孫勝的關係,同時把周聰摘齣去。
鄭娟又不傻,她第二天一早就去辦理産權的事情,可不是為瞭於虹,而是為瞭兒子周聰。
隻不過她還是太善良,所以拿到産權後,又左右為難。
即使嘴裏抱怨於虹,但還是想到她對自己的幫助時難過地哭齣來,覺得如果不把房子給於虹,就對不起她。
鄭娟的個性,難道於虹不知道嗎?
她當然知道啊,所以她纔會找鄭娟說,為的就是達到這個效果。
窮和弱,就是於虹最好的保護色,她知道大傢都同情她,所以她隻需要將姿態擺得更低,說齣自己的睏難和要求。
她太瞭解鄭娟和周秉昆瞭,她越是姿態低,他們就越會覺得她可憐,也就越會覺得不幫她對不起她。
從這一點來看,於虹的道行可比春燕高多瞭。
春燕提齣要求的時候,都是在強調周秉昆和周秉義的關係,而不是強化自己的難處,這就已經會引發周秉昆反感瞭。
要求得不到滿足,春燕立馬翻臉,隻會讓周秉昆更加反感。
而於虹呢,她不哭不鬧,反而讓周秉昆覺得對不起她。
二、於虹欺騙瞭所有人
前麵說瞭,鄭娟的小房子雖然沒法換房,但可以補差價,也可以給周聰。
周聰得知這件事後,錶示自己願意把房子給於虹。
於是鄭娟就帶於虹去辦理瞭過戶手續,結果剛辦完沒多久,新政策就齣來瞭,近期過戶無效。
為瞭不讓於虹希望落空,周秉昆又硬著頭皮去求瞭哥哥周秉義。
周秉義為瞭拆遷工作能夠順利進行,對於虹進行瞭特批。
由於鄭娟 那套 房子麵積太小,而於虹想拿到和鄭娟新房同等麵積的房子,所以她需要補差價。
這樣一來,於虹就需要支付兩個差價。
一個差價,是用來給鄭娟的。
因為鄭娟的小房子雖然無法換拆遷房,但是可以按麵積得到政府的補貼。
房子過戶給於虹,政府自然就不會給鄭娟補貼瞭,所以這個補貼隻能由於虹來給。
於虹跟鄭娟要房的時候,也說瞭要把這個差錢補給鄭娟。
另一個差價,是於虹需要交給政府的錢。
鄭娟的小房子麵積過小,而於虹想得到和鄭娟麵積一樣的拆遷房,所以需要補差價。
這個差價是用來支付多齣來的拆遷房麵積的。
那麼問題就來瞭,於虹有錢支付兩份差價嗎?
要知道就是因為她太窮,周秉昆和鄭娟纔願意把房送給她。
再加上,於虹還跟春燕說,拆遷後,她連租房的錢都沒有。
房子拿到後,周秉昆去找於虹商量打通門臉房,於虹拿齣瞭三萬塊錢還給周秉昆。
她當時說的是:我不能讓你們把房給瞭我,又幫我墊瞭錢買房還拿著你們的錢繼續賺錢,更不能明明有錢還不還。
這個“給”字可以理解成白給,也可以理解成於虹花錢補差價。
但從於虹隻拿齣三萬塊可以看齣來,她隻藉瞭周秉昆傢三萬塊。
可就算當時房子再便宜,兩個差價也不可能隻需要三萬塊。
那麼,很有可能這三萬塊錢,隻是其中的一分差價錢。
要麼是周秉昆和鄭娟沒要於虹補貼的差價,將房子白給她。
要麼是於虹自己有錢支付其中一部分差價,剩下的錢是找周秉昆藉的。
不管是哪種情況,於虹都算是欺騙瞭所有人。
如果她有錢支付差價,說明她根本沒有她說的那麼慘,遠沒有到逼不得已張嘴找鄭娟要房的程度。
如果她沒有支付差價給鄭娟,那麼她就違背瞭之前說要給鄭娟付錢的承諾。
根據劇情,於虹應該是屬於後麵這種情況,反正怎麼都是她占瞭便宜。
結果她占瞭這個便宜,還把門麵房給齣租瞭。
雖然她嘴上說的是不想欠錢,但是當周秉昆要求她去跟租戶退租的時候,她連直接拒絕,說明她根本就不想幫鄭娟擴大餐館。
這個行為,怎麼看都有點忘恩負義瞭。
三、於虹臨走都沒有把房子還給鄭娟
於虹找鄭娟要房的時候,周聰到瞭適婚年齡,可於虹根本沒考慮過周聰需要房子,也沒考慮過周聰如果自己買房需要多花多少錢。
如果說當時的於虹是人窮誌短,還勉強可以理解。
但到瞭大結局,於虹說兒子孫勝要接她過去住,她都不提把房子還給鄭娟,這就有點過分瞭。
當時的周聰不僅結婚瞭,還生瞭三胞胎,可見房子是剛需。
劇中並沒有提周聰結婚後住在哪裏,反正不管住在哪裏,住得寬不寬敞,都不妨礙於虹把房子還給他。
周秉昆說瞭,孫勝成瞭最年輕的教授,也就是說他根本不缺錢。
最後一次聚會,常進步說吉春馬上就要通高鐵瞭。
側麵說明,當時的房價應該上漲瞭不少。
周聰有三個孩子,隻有一個女兒,那麼兩個兒子將來也是需要房子的。
於情於理,於虹都應該把房子還給鄭娟。
可於虹隻字未提,劇中也沒有任何暗示。
說明最後於虹根本沒還房子。
還有一個細節,於虹站起來給大傢敬酒,感謝大傢這麼多年對她的照顧時,大傢都沒吱聲。
周秉昆看上去還不太高興,有人分析,可能是周秉昆在等她說房子的事情。
這個分析不一定對,但周秉昆當時確實情緒不高。
直到於虹提到趕超,把大傢都整哭瞭,周秉昆纔開始說話。
而且說的不是懷念趕超,而是怪於虹岔開瞭話題。
當然 ,也可能周秉昆隻是不願意麵對朋友們的離去而情緒低落。
但於虹沒還房,確實不太厚道。
也就是劇中周秉昆和鄭娟有主角光環,纔會顯得如此大度。
真放在現實生活中,誰也不能把一套房白送給於虹。
願意幫你是一迴事兒,但你主動開口要就是另一迴事兒瞭。
――END――
作者:錢小刀
聲明:原創不易,禁止抄襲、洗稿,未經允許禁止轉載,請尊重彆人的勞動成果和你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