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4/7/2022, 11:57:11 PM
為進一步優化縣直機關事業單位乾部隊伍結構,樹立從基層一綫培養選拔乾部的選人用人導嚮,根據《甕安縣公開遴選暫行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甕安縣2022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麵嚮鄉鎮(街道)公開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數量
1.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20 人,其中,公務員 16 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4 人。
2、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0 人,其中,管理人員 29 人,專業技術人員 11 人。
具體遴選職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2。 (附件詳情請看最下方)
二、遴選範圍和條件
(一)遴選範圍
1、甕安縣鄉鎮(街道)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的公務員;
2、甕安縣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不含教師、醫生)。
甕安縣縣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縣委縣政府直屬(管理)事業單位和所屬事業單位管理、專業技術人員不在本次遴選範圍。
(二)遴選條件
報考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齣,群眾公認。
2.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閤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的除外)。
3.身體健康,具備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原則上在35周歲以下(1987年3月31日及以後齣生)。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學位人員、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2年3月31日及以後齣生)。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報考事業單位人員,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可放寬到全日製大學專科學曆。
6.遴選對象必須符閤遴選單位職位性質;事業編製人員要與報考職位性質一緻,管理人員隻能報考管理職位,專業技術人員隻能報考專業技術職位,人員身份以編製類型為準。
7.符閤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學曆學位、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黨籍的。
2.本人被依法列為失信聯閤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機關審查尚未作齣結論的。
4.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截止2022年3月31日鄉鎮(街道)機關新錄用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機關未滿2年的。
6.截止2022年3月31日聘用到鄉鎮(街道)事業職位工作未滿2年的。
7.副科級以上(含副科級)、八級以上(含八級)管理職位乾部。
8.法律法規規定的迴避情形及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
01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4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3.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三樓會議室)。
4.報名時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甕安縣2022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麵嚮鄉鎮(街道)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錶》(以下簡稱《報名錶》,附件3)1份。《報名錶》須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在“單位意見”欄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後,加蓋單位黨委(黨工委)公章確認。
(2)報考人員需提供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畢業證、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報考人員參加工作文件、轉正定級文件的復印件各1份(需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審核並加蓋公章確認)。
(4)報考人員取得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電子證書除外)及復印件各1份。
(5)提供由所在單位齣具的近2年年度考核證明原件1份。
(6)公務員報考事業單位職位的需填寫《放棄公務員身份報考承諾書》。
(7)近期一寸免冠證件照片3張(與報名錶照片相同)。
(8)報考限黨員(含預備黨員)職位的需提供所在黨組織齣具的證明原件。
(9)有加分情形的,提供相應加分證明材料。
(10)符閤遴選職位其它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提交報名申請後在資格初審期間,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02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遴選單位具體負責,對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原件進行審核,並在復印件上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同時審核人據實簽名,加蓋單位公章確認;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均應有經手人據實簽名、聯係電話,並對齣具的內容真實性負責,同時加蓋單位公章確認。
經資格初審閤格的當場予以確認,符閤報考條件的進入下一環節。各遴選職位報名人數與擬遴選人數的比例不得低於3�U1,若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該職位由縣公開遴選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開考。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過程,一經發現並查實不符閤遴選資格條件的,取消遴選資格。
03
(三)報名確認和準考證發放
1.經資格初審閤格的報考人員,繳納報名費100元。
2.報考人員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報名收費憑據到縣委組織部(三樓議室)領取《筆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04
(四)加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筆試可以加分。
(1)近五年以來由組織選派開展駐村工作滿2年及以上,且未受到通報及以上處分的加2分;
(2)近五年以來獲得州級、省部級、國傢級錶彰奬勵的,分彆加1分、2分、3分,按獲奬級彆取最高項加分,同一級奬項不重復加分;
(3)年度考核連續3年及以上考核“優秀”等次的加2分,年度考核連續2年考核“優秀”等次的加1分,不重復加分;
(4)加分纍計最高不超過5分。
加分審查由各遴選單位組織實施,按管理權限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查,經審查符閤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公告,公告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05
(五)組織考試
1.筆試。
筆試采取閉捲考試方式,主要測評運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能力等綜閤素質,筆試成績滿分100分,閤格分數綫為60分(含加分)。
筆試時間: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麵試。
(1)確定麵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後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麵試人數與遴選計劃數3�U1比例確定麵試人選,若遴選職位麵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縣公開遴選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該職位是否開展麵試。同一職位報考人員名次末位並列的同時確定為麵試人選。
(2)麵試。麵試采取結構化麵試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試者的思想政治素質、綜閤分析能力、語言錶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由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滿分100分,麵試設最低閤格分數綫60分。
根據實際需增加職位水平測試的職位,由遴選單位製定職位水平測試方案報領導小組批準後自行組織實施,並將測試結果報領導小組。麵試分數=結構化麵試成績×50%+職位水平測試成績×50%。
在麵試時,若遴選職位實際隻有1人到場簽到參加麵試,但該職位筆試人數達到規定比例的,仍對其進行麵試,但麵試成績須達到該考場平均分及以上纔能進入下一環節。
麵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成績計算:總成績=筆試環節成績(筆試成績+加分)×40%+麵試成績×60%,筆試成績、筆試環節成績、麵試成績、總成績均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
同一職位遴選人員總成績名次齣現末位並列的,以筆試環節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節。
06
(六)考察
遴選根據職位遴選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遴選單位派齣2名以上正式黨員組成考察組,通過實地走訪和查閱乾部檔案等方式,對重點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政治素質和個人徵信情況等進行全麵考察。
若考察對象自動放棄考察或考察不閤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07
(七)公示和調動
經考試、考察閤格的人員,由縣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遴選人員名單並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被遴選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擬遴選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係、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閤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相關手續;考核不閤格的,迴原單位工作,相關情況按管理權限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擬遴選對象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被取消的遴選職位不予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要密切關注本次公開遴選工作疫情防控有關公告和準考證中關於疫情防控的內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參加各環節考試。
(二)本次遴選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本次遴選各環節相關事宜都將在甕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和甕安黨建公眾號進行公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四)本次遴選工作中存在應當迴避情形的,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迴避。
(五)本次公開遴選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商各遴選單位研究確定。縣直機關單位的遴選職位、遴選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遴選職位錶》,報考人員如需谘詢《遴選職位錶》中的有關事項,可按《遴選職位錶》公布的電話直接與遴選單位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