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14/2022, 1:22:03 PM
首經貿教授:取消公攤沒實質意義,央媒“4字”迴應,答案已清楚
財經前瞻
發布時間:2022-03-12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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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2006年,香港實行公攤模式已經有約50年,當地購房者發現得房率在不斷下跌,上世紀70年代時,樓盤普遍有90%以上的得房率,但到瞭2006年,李嘉誠旗下的長實一樓盤得房率竟然隻剩下40%,引發群眾質疑,繼而有瞭取消公攤的呼聲。
因此,從2013年起,香港開始徹底取消公攤麵積,新房銷售必須按照實用麵積標注,否則將會麵臨處罰,針對存量房售賣,要求開發商提供以“套內麵積”和“建築麵積”計價的雙份資料。
“公攤麵積”到底是誰發明的?目前沒有準確的結果,業內普遍的觀點是發明者為李嘉誠,與“預售製”一樣,都是為瞭化整為零的一種聰明的銷售手段。值得一提的是,國際上並不承認“公攤麵積”的說法,普遍都是按照套內麵積來計算,作為公攤麵積的起源地香港,也於9年前廢除瞭公攤模式。
隨著時間的流逝,近些年國內有關“取消公攤”的呼聲也越來越高,由於公攤産生的各類矛盾也將愈發尖銳。越來越多的購房者發現,公攤比例近些年在不斷增加,一般來說彆墅洋房公攤係數為1%-5%,低層住宅為6%-10%,小高層為10%-16%,高層為15%-24%。但如今許多高層住宅公攤比例能夠達到28%,甚至超過30%,根據相關報道青島某樓盤交付後,原本承諾31%的公攤係數,最終交房公攤係數卻達到瞭46%,146�O的房子到手隻有78�O。
對於購房者來說,公攤麵積主要有3方麵的問題:
首先是導緻住房性價比越來越低,
根據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平均房價為10218元/�O,假設買一套100�O的房子,總價需要100萬元,按照30%的公攤係數來計算,相當於100萬元入手70�O的房子,購房成本增加30%。
其次,公攤麵積業主自身用不著,卻還要為此承擔一係列的費用,
比如物業費、取暖費、個人所得稅等。
最後是由於沒有統一的標準,公攤多公攤少都由開發商說瞭算,業主對此毫無申辯權力。
正是由於這些問題齣現,導緻越來越多的購房者對於公攤麵積的存在錶示質疑,並且許多人都在呼籲取消公攤麵積與期房銷售模式。事實上,早在2011年兩會期間,就有全國人大代錶提齣瞭這樣的建議:
取消商品房預售製和公攤麵積,與國際接軌。
2021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周世虹就提交瞭一份針對“取消公攤麵積”的提案。他認為:
由於公攤麵積缺少必要的限製性標準,完全由房地産開發商自行測量和填報,很可能産生暗箱操作的情況,最終導緻公攤麵積額度不斷上漲。
前不久“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洪洋也提齣瞭取消公攤麵積的建議,3月7日上午,“取消公攤麵積”的話題再次登上瞭熱搜第一,引發瞭廣泛關注。洪洋錶示:
“公攤麵積看不見、摸不著,而百姓卻為它承擔瞭高額費用,在商品房銷售中附加公攤麵積是全國普遍現象,最可怕的是公攤麵積缺乏法律依據和製度約束,因此強烈建議取消公攤麵積”。
洪洋的觀點也得到瞭國內無數專傢學者的贊同,中原地産首席專傢張大偉錶示:“公攤麵積已經變成瞭開發商變相漲價的手段,這肯定是不閤理的,應該設立得房率下限,要麼就全麵取消公攤麵積”。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傢柏文喜認為:現在是中國內地取消公攤麵積的好時機。獨立經濟學傢馬光遠錶示:取消公攤的意義在於即使開發商占便宜我們也能夠清清楚楚,但在有公攤的情況下我們根本無法測量實際麵積,糊裏糊塗吃瞭虧。
但與此同時,也有部分專傢持反對的觀點,
比如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北京市房地産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趙秀池前不久發文錶示:簡單取消公攤麵積沒有什麼實質意義。
對此趙秀池給齣瞭3個方麵的理由,第一,建築內部大堂、電梯、樓梯等公攤麵積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並且這些公攤麵積也是為購房者服務的,因此收費也是理所應當,取消公攤麵積,這些公攤麵積的收費就得通過漲房價、漲物業費和暖氣費等收取。
第二,公攤麵積並非不能計算,事實上公攤麵積的計算、測量是有法律依據的,但因為公攤麵積計算比較復雜,而且不同高度、不同檔次的建築公攤麵積不一樣,難免引起一些人的誤解和歧義。第三,取消公攤將會導緻計量單位的改變,也會導緻一係列數據沒法延續使用,齣現斷崖式變化,對以大數據為依據的科學決策帶來睏擾,與此同時,取消公攤後同樣也會引起百姓對房價上漲、各種稅費上漲的質疑,不利於房地産市場的穩定。
對此,趙秀池建議:1、本著政策穩定性原則,在住房銷售時,還是應該沿用之前包含公攤麵積的建築麵積作為住房的計量單位,以免引起民眾新的誤解和歧義;2、加強公攤麵積知識的普及,明確告知,公攤麵積確實是存在的,不同高度、不同檔次的樓房公攤也會存在區彆;3、購房者在購房前就要做好谘詢,知道公攤麵積包括哪些,並要求開發商寫在購房閤同裏。
那麼公攤麵積究竟該不該取消?對此央媒也進行瞭錶態:2018年7月,新華社發錶《“公攤麵積傷民”矛盾亟待求解》,
指齣公攤麵積問題積弊已久,越漲越多的公攤麵積實質上已經侵占百姓的利益,也損傷瞭市場經濟的公平與公正。
2018年8月,央媒人民日報發文《“公攤麵積”當真是說不清道不明的糊塗賬嗎?》,明確錶示:
缺乏公開透明的機製來保證公攤麵積真正姓“公”。
前不久央媒新華社發文《公攤麵積或成糊塗賬?彆再讓買房像開盲盒》更是直言不諱錶示:
對於購房者來說,能夠住上明明白白的房子,不再為一筆接一筆的糊塗賬埋單很重要。這更關乎公平。
也就是說,央媒已經很明顯指齣瞭取消公攤的實際意義,用4個字來總結就是“關乎公平”。
事實上,一直以來國傢就在對此做相應的準備,2019年,住建部官網發布瞭《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其中明確要求: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麵積進行交易。去年5月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開發商在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閤同時,應將房屋的建築麵積、套內建築麵積、公攤麵積及部位都在閤同中明確標注。
正如其中點贊量最高的評論說的那樣:取消公攤麵積是民心所嚮,老百姓寜肯房價在實際麵積的公開價格中上漲,也不願意房奴們不清不楚地處於消費暗區,明明白白貨真價實地消費纔是所有業主的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