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5/6/2022, 10:56:34 PM
近日,蘋果公司在加利福尼亞州起訴瞭一傢名為 Rivos 的初創公司,指控其涉嫌竊取芯片技術商業機密。
“Rivos 發起瞭一場‘協調運動’(Coordinated Campaign),目的是讓蘋果員工獲得有關 M1 和 A15 等芯片設計的機密信息。”蘋果在訴訟中提到。
(來源:蘋果)
據瞭解,Rivos 成立於 2021 年 5 月,總部位於加利福尼亞州聖剋拉拉縣山景城(與蘋果總部所在地庫比蒂諾市鄰近)。
該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處於“隱身模式”(Stealth Mode),盡量避免受到公眾關注,其已經從幾傢科技公司招聘瞭不少員工,包括來自蘋果的 40 多名工程師。據悉,這些蘋果前員工中有很多人都熟悉蘋果的 SoC(System on a Chip,片上係統)設計。SoC 包括 CPU 和 GPU 等多個組件。
蘋果聲稱,Rivos 專門針對可以訪問蘋果大量機密數據的工程師,並要求他們將數據拷貝帶走。這些信息可以顯著提升 Rivos 自身 SoC 的研發。
蘋果還點名瞭它的兩名前員工巴厘・凱斯瑪納(Bhasi Kaithamana)和瑞奇・溫(Ricky Wen)。
據瞭解,凱斯瑪納和溫分彆在蘋果工作瞭近 8 年和 14 年。兩人都曾和蘋果簽署一項禁止對外披露專有信息的知識産權協議(Intellectual Property Agreement,IPA)。
起訴書稱,在 2021 年 8 月從蘋果離開前,凱斯瑪納將一係列電子錶格、演示文稿和文本文件復製到瞭名為“APPLE_WORK_DOCS”的外部 USB 存儲器上。
溫還訪問瞭“蘋果未發布的 SoC 設計相關的文件”,他離開之前復製瞭公司發行的電腦硬盤。
該訴訟還聲稱,其他前蘋果工程師在跳槽到 Rivos 之前也采取瞭類似行為,其中一些工程師使用具有加密通信功能的應用程序來傳輸 SoC 設計信息,並試圖擦除蘋果設備中的數據來掩蓋他們的痕跡。
蘋果錶示,除瞭發起訴訟,它彆無選擇。Rivos 鼓勵員工在離開之前復製大量與工作相關的文件,被竊取的信息非常龐大且具有高度敏感性,而這些員工現在正在為競爭對手執行相同的職責,這也違反瞭他們與蘋果的閤同。
據蘋果說法,它花費瞭十多年,投入瞭數十億美元來進行手機和電腦等設備的 SoC 設計研究,這些設計“徹底改變瞭個人和移動計算世界”。
圖 | 蘋果 M 係列芯片(來源:蘋果官網)
此次關於蘋果芯片設計的法律糾紛並不是第一次,在 2019 年 12 月,蘋果就曾起訴它的前芯片高管傑拉德・威廉姆斯三世(Gerard Williams III)。威廉姆斯三世在蘋果工作期間創辦瞭為數據中心應用開發處理器的公司Nuvia。
Nuvia 在 2021 年被賣給瞭高通公司。高通計劃使用 Nuvia 的 CPU 設計用於筆記本電腦的 SoC。據瞭解,該案件將於 2023 年 10 月開庭審理。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科技公司正在加大力度應對商業秘密盜竊行為。對於該問題,美國國會 2016 年通過瞭《保護商業秘密法》(Defend Trade Secrets Act,DTSA),該法案將許多案件從州法院轉移到瞭聯邦法院。
這些案件中較為引人注目的一例,涉及 Alphabet(榖歌母公司)旗下自動駕駛汽車公司 Waymo 的前高管安東尼・萊萬多夫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他因在一傢初創公司(後被齣售給 Uber )泄露專有機密,而被判處 18 個月監禁。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蘋果案件中代錶蘋果的律師事務所 Morrison & Foerster 在萊萬多夫斯基案中代錶 Uber。
“無論有沒有 DTSA,蘋果案都可能以類似 Uber 案的方式展開,”米切爾・哈姆林法學院(Mitchell Hamline School of Law)知識産權研究所所長沙倫・桑丁(Sharon Sandeen) 說到,“聯邦法院的法律解釋有時比州法院更嚴格,導緻商業秘密案件的範圍大大縮小。”
商業秘密案件有時涉及高度模糊的指控。保留私人公司文件也不一定是商業秘密盜竊,盡管可能構成對員工閤同的違反。在這種情況下,蘋果需要指齣其所謂的大規模文檔復製及事後刪除該復製證據的明顯企圖。它必須證明該信息是機密、具有經濟價值的,並且已做齣閤理努力阻止其公開。
(來源:Pixabay)
蘋果聲稱它的基於 Arm 架構的芯片是被保密的,且涉及有關未發布芯片的信息,而 Rivos 正在使用的架構與之相似。蘋果在訴訟中還稱,它之前曾在一封信中告知 Rivos,蘋果前員工需要遵守信息保密義務,但 Rivos 從未迴應。“蘋果很好地在高層次上證明瞭其聲稱的商業機密是什麼,”桑丁說,“如果蘋果現在不采取行動,可能會完全失去它們所保護的商業秘密。”
不過,桑丁也錶達瞭對於像蘋果和榖歌這樣的大公司,可能會利用商業機密案件來削弱競爭對手的擔心。這些大公司一般會在潛在競爭對手齣現明顯威脅後再提起訴訟。與此同時,過去幾年,大型科技公司麵臨著越來越多的反壟斷審查。
“比如,在 Waymo 和 Uber 的案件中,員工離開和實際提起訴訟之間存在明顯的時間差。”桑丁說到。
關於此案件的具體結果,尚待跟蹤確認。但有一點值得肯定的是,蘋果在成功推齣基於 Arm 架構的高性能、低功耗的 M 係列芯片之後,其芯片領域的人纔正成為其他公司眼中的優質招募對象。據瞭解,2022 年年初,微軟和英特爾等公司都曾“挖角”蘋果芯片工程師。
最後,蘋果在起訴中錶示,“蘋果歡迎並重視公開競爭和可能産生的創新,但這種競爭不能建立在商業秘密盜竊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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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https://www.theverge.com/2022/5/4/23053925/apple-rivos-chip-lawsuit-trade-secret-theft-dtsa
https://www.tomshardware.com/news/apple-sues-rivos-for-alleged-theft-of-secrets
https://appleinsider.com/articles/22/05/02/apple-sues-rivos-former-engineers-over-alleged-trade-secret-the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