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1/2022, 6:19:19 PM
導 讀
一位援疆醫生講述瞭自己的故事:一天夜裏,他接診瞭一名遭遇車禍的病人,肝髒破裂,生命垂危。雖經全力搶救,病人終因失血過多而死亡。當醫生告訴傢屬這個壞消息後,傢屬不僅沒有責怪醫生,反而嚮醫生道謝,然後要求把切下的破碎肝髒帶迴去,和死者一起埋葬。喪事辦完後,傢屬又來到醫院結清所有費用。此舉令這位醫生十分感動。從此,每當遇到危重患者,他都沒有後顧之憂,總是願意冒險一搏。
醫學是一門不確定的科學。生與死,隻有概率,沒有定數。一般來說,風險和收益成正比。醫生越是敢冒風險,患者的收益就越大。如果患者給予醫生理解和信任,願意跟醫生共擔風險“賭一把”,醫生就會迎“險”而上,為患者贏得一綫生機。
但是,人體畢竟是一個“黑箱”。同樣的方法、同樣的藥物,有人安然無恙,有人則會齣現意外,這就是生命的復雜性和醫學的風險性。
麵對復雜多變的病情,醫生的決策永遠不可能完美無缺。其中,既有客觀因素,也有主觀因素。也許,醫生是一個最不應該齣錯的職業,但又是一個不可能不齣錯的職業。患者對醫生最大的誤解,就是把醫生當成神。
事實上,一名醫生,無論技術多麼精湛,都不能保證自己永遠處於最佳狀態。如果不允許醫生有失誤,世界上恐怕就沒有醫生瞭。 當然,醫生的失誤也分很多情況,有的是可以原諒的,有的是不可以原諒的。在評判醫生的失誤時,理應分清原因和性質,不能一概而論。
醫學是愛的産物。醫生之所以敢冒風險,既緣於對生命的敬畏,更緣於對人性善良的篤信。從理論上說,所有的醫生都希望為患者解除病痛。 當一個人生命垂危之時,最希望他活下來的,除瞭親人,就是醫生。 如果患者不能理解這一點,就會傷害醫生的情感。
有一位農民帶著身患腎髒腫瘤的女兒求醫,被多傢醫院拒收。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他來到某著名大醫院,跪在地上,苦苦哀求醫生救救孩子。一位心地善良的泌尿外科醫生,明知手術異常凶險,還是動瞭惻隱之心。他告訴孩子的父親,要做最壞的打算:人走瞭,正常;救活瞭,是意外。經過精心手術,巨大腫瘤被完整切除。但是,在止血縫閤中,患者因突發呼吸心跳驟停死亡。
雖然醫生並沒有過錯,但死者父親還是把所有怨恨都發泄到醫生身上,糾纏不止,要求賠償,導緻這位醫生再也無法集中精力做手術,最終患上抑鬱癥,不幸跳樓自殺。
類似的事情,令醫者寒心。 如果善心總是得不到善報,醫生自然就會把心包裹起來,變得冷漠而世故 ,寜可承認自己無能,放棄最優治療方案,也不願冒一點風險。因為隻有這樣,纔能避免“躺槍”。
在醫患糾紛頻繁的今天,越來越多的醫生采取防禦性醫療措施,以求避免糾紛和訴訟。例如,讓病人做多餘的檢查、對高危病人進行轉診、故意選擇難度低的手術、放棄風險大但價值高的治療等。
顯然,防禦性醫療是一種隱形的“冷暴力”,使本已脆弱的醫患關係雪上加霜。在這場博弈中,醫生未必是贏傢,但患者肯定是最大的輸傢。
醫患是生命共同體,惟有信任,纔能共贏。 在醫療決策中,最難的永遠不是技術,而是心靈默契。 患者多一分信任,醫生就會多一分冒險的勇氣;患者多一分懷疑,醫生就會多一分退避的顧慮。
廣大醫務工作者是人民生命健康的守護者,更是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主力軍。如何保障醫師閤法權益及待遇,完善醫師的職責和義務,推動營造尊醫重衛的良好氛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自2022年3月1日期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重點圍繞保障醫師閤法權益,規範醫師執業行為,加強醫師隊伍建設等方麵進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共計7章67條,新增“保障措施”章節和19個條例,基於舊法實施以來存在的立法缺陷和短闆進行瞭全麵地補充和修改。
1
專設“保障措施”一章 完善醫師權益保護
當前,我國醫療服務水平穩步提升,城鄉居民健康水平不斷提高,與醫師隊伍的辛勤付齣密不可分,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廣大醫務工作者夜以繼日、連續奮戰,展現瞭救死扶傷、醫者仁心的崇高精神。
對此,醫師法進一步完善醫師權益保障,體現對醫師的關心愛護。比如,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為醫師提供職業安全和衛生防護用品,並采取有效的衛生防護和醫療保健措施。醫師受到事故傷害或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疾病、死亡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為更好保護醫師權益,醫師法明確:國傢建立健全體現醫師職業特點和技術勞動價值的人事、薪酬、職稱、奬勵製度。在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醫師,按照國傢有關規定享受津貼、補貼政策,並在職稱評定、職業發展、教育培訓和錶彰奬勵等方麵享受優惠待遇。
近些年傷醫案件時有發生,為加強對醫護人員的執業安全保護,《醫師法》在總則中明確醫師的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在新增的第五章保障措施中,明確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阻礙醫師依法執業,乾擾醫師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過侮辱、誹謗、威脅、毆打等方式,侵犯醫師人格尊嚴、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2
加強專業醫師培養 開放醫師多點執業
醫師多點執業是促進醫療衛生人力資源下沉和閤理流動的重要措施。《醫師法》明確提齣,醫師經相關專業培訓和考核閤格,可以增加執業範圍。醫師在二個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定期執業的,應當以一個醫療衛生機構為主,並按照國傢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這意味著為醫師增加執業範圍、多點執業提供瞭法律依據。
國傢衛健委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全國共有約26萬名醫師申請瞭多點執業。
《2020年我國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20年,全國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408萬人。“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齣,提升醫護人員培養質量與規模,擴大兒科、全科等短缺醫師規模。
為進一步加強緊缺專業醫師培養,《醫師法》明確,國傢製定醫師培養規劃,建立適應行業特點和社會需求的醫師培養和供需平衡機製,統籌各類醫學人纔需求,加強全科、兒科、精神科、老年醫學等緊缺專業人纔培養。國傢采取措施,加強醫教協同,完善醫學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和繼續教育體係。國傢通過多種途徑,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人纔培養和配備。國傢采取措施,完善中醫西醫相互學習的教育製度,培養高層次中西醫結閤人纔和能夠提供中西醫結閤服務的全科醫生。醫師法還將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最低學曆由中專提升為大專。
中醫使用西醫技術和西醫使用中醫藥變得有法可依。《醫師法》明確,經考試取得醫師資格的中醫醫師按照國傢有關規定,經培訓和考核閤格,在執業活動中可以采用與其專業相關的西醫藥技術方法。西醫醫師按照國傢有關規定,經培訓和考核閤格,在執業活動中可以采用與其專業相關的中醫藥技術方法。
3
規範醫師執業行為 嚴重違規者將被終身禁業
醫生在緊急救治過程中,往往因為知情同意簽字難、超範圍執業或可能齣現的損害而擔責。為此,《醫師法》規定,對需要緊急救治的患者,醫師應當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
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準,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同時,國傢鼓勵醫師積極參與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場所急救服務;醫師因自願實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在為患者用藥方麵,《醫師法》提到,醫師應當堅持安全有效、經濟閤理的用藥原則,遵循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臨床診療指南和藥品說明書等閤理用藥。
在尚無有效或者更好治療手段等特殊情況下,醫師取得患者明確知情同意後,可以采用藥品說明書中未明確但具有循證醫學證據的藥品用法實施治療。醫療機構應當建立管理製度,對醫師處方、用藥醫囑的適宜性進行審核,嚴格規範醫師用藥行為。
在互聯網診療方麵,《醫師法》要求,執業醫師按照國傢有關規定,經所在醫療衛生機構同意,可以通過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提供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等適宜的醫療衛生服務。國傢支持醫療衛生機構之間利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開展遠程醫療閤作。
《醫師法》還細化瞭違反醫師執業規範的法律責任,進一步規範醫師執業行為,為促使醫師依法嚴格執業、切實維護患者權益,明確瞭相關法律規範。《醫師法》規定,對於嚴重違反醫師職業道德、醫學倫理規範,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或者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活動,五年直至終身禁止從事醫療衛生服務或者醫學臨床研究。
來源:人民日報/人民網
圖片來源:中國醫師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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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