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26/2022, 12:45: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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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政府
關於榆陽區文化南路拓寬改造項目
房屋徵收與補償方案徵求意見的公告
榆陽區文化南路拓寬改造項目被徵收人及社會公眾:
為加快推進榆陽區文化南路拓寬改造建設,改善“小西沙”片區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功能與品質,推動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將《榆陽區文化南路拓寬改造項目房屋徵收與補償方案》予以公布,徵求意見。
一、房屋徵收主體、徵收部門和徵收實施單位
(一)房屋徵收主體
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政府,負責本項目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二)房屋徵收部門
榆林市榆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實施本項目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三) 房屋徵收實施單位
榆林市榆陽區房屋徵收與補償事務中心,負責承擔本項目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拆除等具體工作。
二、徵收範圍和基本情況
本項目徵收範圍東起文化南路、西至文化南路西側第一條主巷道(其中人民西路至保寜西路段的西界為柳樹巷,保寜西路至青山西路段的西界為明德巷,青山西路至柳營西路段的西界為隆業巷,柳營西路至榆陽西路段的西界為尚德名苑小區東圍牆巷)、南起榆陽西路、北至人民西路,具體以徵收界限圖為準(詳見附件1)。初步調查統計,共涉及643戶(其中住宅502戶、商業141戶),總占地麵積270.37畝,總建築麵積116209�O(其中住宅80308�O、商業35901�O)。
三、簽約搬遷期限
(一)協商簽約期限
自2022年3月25日起至2022年5月8日止,共45日。
(二)簽訂徵收補償協議期限
自2022年5月9日起至2022年5月28日止,共20日。
(三)搬遷期限
自簽訂協議起20日內搬遷。
四、被徵收房屋性質和麵積的認定
被徵收人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和不動産權證書其中一證的,按有權屬證件對待予以補償。被徵收房屋的性質和麵積以權屬證件登記為主,如被徵收房屋證件登記性質、麵積與實際不一緻的,由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執法、財政、審計等部門進行聯閤調查確認。
五、評估機構的確定
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嚮被徵收人提供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産價格評估機構(以下簡稱評估機構)名單,由被徵收人以戶為單位,自主、自願在簽約期限內選定。
被徵收人在簽約期限內未選定評估機構的,由房屋徵收實施單位采取公證搖號、抽簽等隨機方式確定,具體時間、地點、程序等相關事項,由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另行提前告知。
六、補償方式
本項目采取貨幣補償和房屋産權調換(期房)兩種方式,由被徵收人自行選擇。
七、貨幣補償
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評估機構依法評估確定。
(一) 住宅房屋的補償
1.住宅房屋采取房地分評(即土地和建築分彆評估作價)的方法,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按照7820元/�O預評估價格予以補償,建築物、裝飾裝修及附屬物的補償標準詳見附件2、附件3、附件4。
2. 土地使用權補償以國有劃撥土地補償價格為基準,住宅房屋未辦理任何權屬證件的,下浮3%予以補償。
3. 住宅房屋自行改建實際從事生産經營的,按照實際從事生産經營建築麵積540元/�O的標準,額外予以補償。
4. 住宅房屋土地性質為國有齣讓土地的,憑已繳土地齣讓金票據補償票據金額的50%。
(二)商業房屋的補償
被徵收房屋位於文化南路、人民西路、保寜西路、青山西路、柳營西路、榆陽西路沿街第一排的,確認為商業房屋,采取房地一體綜閤評估的方法,按照以下標準予以補償:
1.一層商業房屋
沿文化南路、人民西路、榆陽西路的一層商業房屋,進深8m(包括8m)以內的部分,按照19000元/�O予以補償;進深8m至16m(包括16m)以內的部分,按照14250元/�O予以補償;進深16m以上的部分,按照9520元/�O予以補償。
沿保寜西路、青山西路、柳營西路的一層商業房屋,進深8m(包括8m)以內的部分,按照18000元/�O予以補償;進深8m至16m(包括16m)以內的部分,按照13500元/�O予以補償;進深16m以上的部分,按照9520元/�O予以補償。
2. 二層商業房屋
沿文化南路、人民西路、榆陽西路的二層商業房屋,進深8m(包括8m)以內的部分,按照7600元/�O予以補償;進深8m至16m(包括16m)以內的部分,按照5700元/�O予以補償;進深16m以上的部分,按照房屋的建築物補償標準予以補償(詳見附件2)。
沿保寜西路、青山西路、柳營西路的二層商業房屋,進深8m(包括8m)以內的部分,按照7200元/�O予以補償;進深8m至16m(包括16m)以內的部分,按照5400元/�O予以補償;進深16m以上的部分,按照房屋的建築物補償標準予以補償(詳見附件2)。
3.三層商業房屋
沿文化南路、人民西路、榆陽西路的三層商業房屋,進深8m(包括8m)以內的部分,按照5700元/�O予以補償;進深8m至16m(包括16m)以內的部分,按照4275元/�O予以補償;進深16m以上的部分,按照房屋的建築物補償標準予以補償(詳見附件2)。
沿保寜西路、青山西路、柳營西路的三層商業房屋,進深8m(包括8m)以內的部分,按照5400元/�O予以補償;進深8m至16m(包括16m)以內的部分,按照4050元/�O予以補償;進深16m以上的部分,按照房屋的建築物補償標準予以補償(詳見附件2)。
4.地下室
商業房屋地下室進深8m(包括8m)以內的部分,按照4300元/�O予以補償;進深8m以上的部分,按照房屋的建築物補償標準予以補償(詳見附件2)。
5.商業用地
確認為商業用地的,按照商業房屋補償價格扣除房屋的建築物補償標準後予以補償(詳見附件2)。
6.其他情形
商業房屋權屬證件登記為商業用途的,按照商業房屋補償價格上浮2%予以補償。商業房屋未辦理任何權屬證件的,按照商業房屋補償價格每平方米下浮200元後予以補償。商業房屋土地性質為國有齣讓土地的,憑已繳土地齣讓金票據補償票據金額的50%。
八、房屋産權調換
(一)産權調換方式
本項目采取就地和就近期房兩種産權調換方式,其中就地産權調換的房屋位於文化南路改造項目地塊,就近産權調換的房屋位於濱水西岸地塊(即建安路以東)。
(二)産權調換比例
1.住宅房屋。 按照徵收補償土地麵積與安置住宅房屋套內建築麵積以1∶1.15的比例進行調換。地上建築物、附屬物、裝飾裝修、搬遷、臨時安置等采取貨幣補償。
2.商業房屋。 按照徵收補償建築麵積與安置房屋套內建築麵積進行調換。具體調換比例見下錶:
地下室、附屬物、裝飾裝修、搬遷、臨時安置、停産停業損失等采取貨幣補償。
(三) 産權調換戶型和麵積
被徵收人原則上按照“就近靠上”的方式,以安置麵積選定實際安置房屋的戶型和麵積。具體如下:
1. 選定麵積小於安置麵積的,麵積差額部分按照安置房屋評估價格結清差價。
2. 選定麵積大於安置麵積的,差額在10�O(包括10�O)以內的部分,按照安置房屋評估價格結清差價;差額在10�O至20�O(包括20�O)以內的部分,按照安置房屋評估價格上浮10%結清差價;差額在20�O以上的部分,不予調換。
(四)選擇産權調換房屋順序
選擇産權調換的被徵收人,按照規定期限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並搬遷騰空房屋的,由房屋徵收實施單位與被徵收人簽訂産權調換協議,並按照簽訂産權調換協議的先後順序選擇安置房屋。
(五)臨時安置補償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産權調換的,按照安置麵積給予臨時安置費。選擇就地産權調換的臨時安置補償期限,自被徵收人騰空被徵收房屋之日起至最終産權調換房屋具備交付使用之日止。選擇就近産權調換的臨時安置補償期限為36個月。因被徵收人原因逾期不接收安置房屋的,不再支付臨時安置費。具體按照以下標準補償:
1.住宅房屋。 按照20元/�O・月的標準予以補償。
2.商業房屋。 一層按照50元/�O・月,其它按照25元/�O・月的標準予以補償。
(六)産權調換房屋的室內外品質、配套基礎設施、公共設施、規劃指標、銷售價格等情況適時公示。
九、搬遷補償
(一)搬遷費。 按照補償建築麵積20元/�O的標準予以補償;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予以補償。搬遷涉及大型固定機械設備的,搬遷費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二)迴遷費。 選擇産權調換的,再按照安置麵積20元/�O的標準予以補償。
十、停産停業損失補償
按照被徵收商業房屋實際生産經營建築麵積一次性補償6個月,具體按照以下標準予以補償:
(一)一層商業房屋。 按照50元/�O・月的標準予以補償。
(二)地下室、二層及以上商業房屋。 按照25元/�O・月的標準予以補償。
十一、奬勵辦法
被徵收人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並搬遷騰房的,按照以下方式給予貨幣奬勵:
(一)住宅房屋奬勵
1.被徵收人在2022年5月8日前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並按期搬遷的,被徵收房屋補償建築麵積為100�O以內(包括100�O)的,給予10萬元奬勵;補償建築麵積為100�O至200�O(包括200�O)的,給予15萬元奬勵;補償建築麵積為200�O至300�O(包括300�O)的,給予20萬元奬勵;補償建築麵積為300�O至400�O(包括400�O)的,給予25萬元奬勵;補償建築麵積為400�O至500�O(包括500�O)的,給予30萬元奬勵;補償建築麵積為500�O以上的,給予35萬元奬勵。
2.在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8日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並按期搬遷的,按照本條第一款標準的70%予以奬勵。
3.在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8日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並按期搬遷的,按照本條第一款標準的50%予以奬勵。
(二)商業房屋奬勵
1.被徵收人在2022年5月8日前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並按期搬遷的,被徵收房屋補償建築麵積為100�O以內(包括100�O)的,給予14萬元奬勵;補償建築麵積為100�O至200�O(包括200�O)的,給予21萬元奬勵;補償建築麵積為200�O至300�O(包括300�O)的,給予28萬元奬勵;補償建築麵積為300�O至400�O(包括400�O)的,給予35萬元奬勵;補償建築麵積為400�O至500�O(包括500�O)的,給予42萬元奬勵;補償建築麵積為500�O以上的,給予49萬元奬勵。
2.在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8日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並按期搬遷的,按照本條第一款標準的70%予以奬勵。
3.在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8日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並按期搬遷的,按照本條第一款標準的50%予以奬勵。
(三)臨時安置費奬勵
1.住宅房屋。 被徵收人在2022年5月28日前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並按期搬遷的,按照安置麵積額外奬勵5元/�O×36個月的臨時安置費。
2.商業房屋。 被徵收人在2022年5月28日前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並按期搬遷的,一層按照安置麵積額外奬勵10元/�O×36個月的臨時安置費,其它按照安置麵積額外奬勵5元/�O×36個月的臨時安置費。
(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産權調換的,貨幣奬勵可用於購買安置房,按照安置房屋評估價格結清差價。
十二、住房保障辦法
被徵收人符閤住房保障條件的,根據有關規定優先給予住房保障。
十三、相關事宜
(一)違法建築調查、認定和處理。 本項目徵收決定作齣之前,依法認定為閤法建築或用地的,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或用地的,不予補償。
(二)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等行為。 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任何單位、集體和個人不得在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三)支付補償款。 被徵收人繳清水、電、氣等費用,交迴被徵收房屋鑰匙,滌除抵押權等他項權利,交迴被徵收房屋權屬證件並注銷的,由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按照協議約定將補償款支付給被徵收人。
(四)拒不搬遷騰房情形。 被徵收人簽訂徵收補償協議後,20日內拒不履行且經催告後仍未履行搬遷騰房義務的,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將房屋徵收補償款專戶存儲,並作齣限期搬遷決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未提起行政訴訟,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製搬遷騰空被徵收房屋。
(五)涉及租賃情形。 被徵收房屋存在租賃關係的,由被徵收人與承租人自行解除租賃閤同,按期騰空房屋;逾期未騰空的,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將取消被徵收人的所有奬勵,同時按照前款規定依法強製搬遷騰空被徵收房屋。涉及被徵收人與承租人有關糾紛和異議,由雙方協商或訴訟解決。
(六) 土地迴收 。 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收迴。
(七)未盡事宜。 本方案未盡事宜,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等有關規定,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協商解決。
十四、本方案自公告之日起實施。
十五、本方案的解釋權歸榆林市榆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本方案的徵求意見時間為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共31日。請被徵收人及社會公眾以書麵形式提齣意見和建議,報區徵補中心。
地址:榆陽區人民政府後勤樓307室(榆林大道166號)
電話:0912―3648713
附件:
1.榆陽區文化南路拓寬改造項目徵收界限圖
2.建築物補償標準
3.房屋裝飾裝修等級補償標準
4.附屬物補償標準
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
榆陽區文化南路拓寬改造項目徵收界限圖
附件2:
建築物補償標準
說明: 正房、小房建築補償包括圍牆、室外廁所,所有內門、防盜門一副、防盜窗、單玻(鋼、木、鋁閤金等材質)窗,水戶、電戶、電話、有限電視、寬帶綫。
附件3:
房屋 裝飾 裝修等級補償標準
備注: 等級外裝修由評估機構依法評估確定。
附件 4:
附屬物補償標準
備注: 室外樓梯並入所依附建築物自然層,並按其水平投影麵積的1/2計算建築麵積。其他附屬物由評估機構依法評估確定。
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政府關於榆陽區文化南路改造項目房屋徵收啓動公告
各被徵收人,各有關部門:
榆陽區文化南路改造項目房屋徵收符閤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於2022年3月25日啓動實施,徵收範圍東起文化南路、西至由北嚮南分彆為榆林大道、建榆路、尚德名苑小區東圍牆巷,南起榆陽西路,北至人民西路。初步調查統計,共涉及2603戶(其中住宅2245戶、商業358戶),總占地麵積895.11畝,總建築麵積574977�O(其中商業96854�O、住宅478123�O)。各有關部門要依照規定的職責,互相配閤,確保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順利進行。
廣大被徵收人從即日起不得在徵收範圍內進行新建、擴建、改建房屋或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行為,對各類不當增加補償費用行為一律不予補償。希望各被徵收人主動配閤、支持徵收與補償工作,積極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義務。
特此公告
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
來源:榆陽區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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